---劉通曉---
首先你有這個想法就是錯誤的。任何一個人的真心和感情都不該隨意的踐踏,如果你不夠喜歡對方就不該跟對方走在一起。這樣同時傷害到的是三個人。 如果你跟前任是因為原則性又無法復原的事情而分開,你的現任又很值得你跟他在一起,那我勸你把你不該有的心思收一收,能好好在一起就好好的別去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如果你和前任可以不計前嫌重新在一起,那我也希望你直接和現任坦白說清楚,儘可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hero8422
一條單身狗向你發射疑問:
你怎麼知道前男友還喜歡你的?
難道你的現男友不喜歡你嗎?你心裡難道沒有現男友嗎?
如果沒有,那請你放過現男友。現男友又做錯了什麼呢?為什麼要擁有一個心裡有別人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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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等風來
首先一腳踏兩條船是不可以的。再來,問自己和前任分手的原因現在可以解決了嗎,如果可以,那麼就和現任說清楚分手,然後和前任複合。反之繼續和現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