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苏州市委书记宣布:重奖,不搞平衡!曝光,不开后门!通报,必须问责!

3月5日,苏州市2019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总结暨作风建设大会召开,会议以电视现场直播和网络直播同步进行。


苏州市委书记宣布:重奖,不搞平衡!曝光,不开后门!通报,必须问责!

现场,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向全市党员干部宣布了新一年作风建设“三件事”:

第一件事:创立改革创新“特别奖”。

由市级机关各部门自行申报,经过评审,对改革勇于探索、发展勇于担当、服务勇于创新,在夺取“双胜利”、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每年拿出总额1000万元给予重奖。

设立这个“特别奖”就是为了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激发创新活力,在全社会营造敢闯敢试、改革创新的浓厚氛围。

这个奖,不搞部门之间平衡,也不搞部门内部平衡,谁贡献大就奖励谁。

这件事由市委深改办会同市考核办负责。同时,各板块也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手段,把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劲头调动起来。

第二件事:设立转变作风“曝光台”。

在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谁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那一套,我们绝不会给他“留面子”,甚至不会给他“留位子”。

我们将采取有奖举报、市民暗访、外聘专家、记者采访等形式,凡是工作不实、作风漂浮的都要定期曝光,名额不受限制、类别不受限制、级别不受限制、区域不受限制,有一起曝光一起。

被曝光的单位或个人,市纪委监委将回访跟踪、督促整改。这个曝光台,谁也不准开后门,谁也不准说人情,谁做错了就问责谁。

这件事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纪委监委负责。

苏州市委书记宣布:重奖,不搞平衡!曝光,不开后门!通报,必须问责!

第三件事: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通报服务不到位、政策不落实、企业不满意的负面典型案例,倒逼政策落实、服务改进、政策优化。


服务企业三项机制同时也是“反馈直通车”,对党委、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可以通过微信群等方式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一定做到一有反映、马上就查;一经查实、立马通报;一经通报、必须问责。


这件事由市委督查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蓝绍敏简历


蓝绍敏,男,1964年1月生,汉族,广东大埔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1.09--1985.07 南京航空学院航空自动控制系陀螺与惯性导航专业学习

1985.07--1987.02 共青团启东县委干部、副书记

1987.02--1990.12 南通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0.12--1994.11 南通合成纤维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4.11--1996.10 南通市色织一厂党委书记、副厂长

1996.10--1998.02 南通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1998.02--1998.04 南通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科长

1998.04--1998.08 南通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党政干部科科长

1998.08--1998.12 如皋市委副书记

1998.12--1999.12 如皋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9.12--2000.12 如皋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1.08 如皋市委书记

2001.08--2003.01 南通市委常委、如皋市委书记(其间:2002.03--2002.05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学习)

2003.01--2006.02 南通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02.09--2004.01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6.02--2011.04 南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其间:2006.09--2009.06华中科技大学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11.04--2012.01 宿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1--2013.02 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02--2014.01 宿迁市委书记

2014.01--2014.07 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4.07--2015.01 泰州市委书记

2015.01--2017.03 泰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3--2018.01 副省长

2018.01--2019.08 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9.08--2019.09 省委常委、南京市委副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9.09 以后 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


中共江苏省十次、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宿迁市四次党代会代表。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南通市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宿迁市四届人大代表,南京市十六届人大代表。


2005年9月被国家人防办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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