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依法防控 戰“疫”問答 個人涉法事務指引篇(4)


依法防控 戰“疫”問答 個人涉法事務指引篇(4)

1.囤積的疫情防護物資,在疫情結束後能否申請退貨?

依法防控 戰“疫”問答 個人涉法事務指引篇(4)

疫情防護物資能否退貨需要根據購買方式進行確定。若通過經營者經營的網站購買,且商品不屬於以下幾種:(1)消費者定做的;(2)鮮活易腐的;(3)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則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有關“七日退貨”的規定申請退貨;若收貨超過七日,且無其他質量問題,則經營者可不予退貨。若通過線下購買,則消費者不可申請無理由退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2.小區業主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不配合測試體溫等,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強制業主配合?

依法防控 戰“疫”問答 個人涉法事務指引篇(4)

物業公司沒有權利直接實施強制手段。如遇業主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物業公司不能直接採取強制措施,建議可採取如下措施應對:(1)勸導並同時做好證據的固定,比如錄像、錄音等;(2)勸導無效後及時報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六條

3.小區業主能否要求物業公司告知全體業主小區內被隔離的人員信息,如房號等具體信息?

依法防控 戰“疫”問答 個人涉法事務指引篇(4)

不能。物業公司對獲取的被隔離人員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披露該部分人員的信息,包括姓名、房號、身份證號碼等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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