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 9(259)張雪樵:檢察公益訴訟的“智慧之門”

明代馮夢龍的《東周列國志·第二十六回》提到秦穆公問道上大夫蹇叔的一段話:“夫霸天下者有三戒:毋貪,毋忿,毋急。貪則多失,忿則多難,急則多蹶。夫審大小而圖之,烏用貪?衡彼己而施之,烏用忿?酌緩急而布之,烏用急?”這則典故描繪了中國古代的“智慧”概念,成功不僅依靠知識,更需要講究方法;取勝不在於智力,更取決於思維與觀念。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對改革進程中已經出現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困難要一個一個克服,問題要一個一個解決,既敢於出招又善於應招,做到‘蹄疾而步穩’。”張軍檢察長在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上對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要嚴格執行訴前程序,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功能,積極推動行政機關主動履責糾錯,共同促進公益損害問題及時有效解決。對經過訴前程序,行政機關沒有及時整改或有關社會組織沒有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件,要逐案深入分析,抓住典型,充分運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實現起訴一起、警示一片,教育、糾正社會面的良好效果。”當前,如何把公益訴訟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如何切實擔當起檢察機關的時代使命,應當綜合運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科技智慧。

領悟政治智慧審時度勢

堅定的政治定力來源於高超的政治智慧,高超的政治智慧首要是對大局的睿智判斷。檢察公益訴訟從學術概念到司法實踐、從依法治國佈局實施到成為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樣本都是黨中央堅強領導的結果,本身彰顯了高超的政治智慧。習近平總書記在致第22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的賀信中深刻指出:“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負著重要責任;中國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為世界各國檢察官發揮公益保護作用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設計、中國道路。檢察機關要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對公益訴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領會蘊含其中的政治智慧。要深化認識檢察公益訴訟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公益保護困境的重要制度設計,也是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檢察公益訴訟工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圍繞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來謀劃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為紮實完成貫徹新發展理念、打贏三大攻堅戰的重大政治任務,及時轉變舊有觀念、調整落後機制、強化檢察素能,創造性地解決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盡最大可能發揮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的政治貢獻。

要打牢基層基礎,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支持,切實擔當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責任。習近平同志反覆強調:“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既是產生利益衝突和社會矛盾的“源頭”,也是協調利益關係和疏導社會矛盾的“茬口”。公益保護本是一個系統工程,牽涉到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環境等方方面面,需要各類國家治理主體和社會主體共同參與,而不是檢察一家包打天下。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的落地關鍵在地方、在基層,只有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緊密結合地方實際,善於把影響區域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問題作為公益訴訟工作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才能使公益訴訟更好地服務於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治理的需要。要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在地方立法權限範圍內結合各地實際,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公益訴訟的配套銜接機制,為進一步完善公益訴訟立法提供源頭活水。

要築牢民生之本。“利民之事,絲髮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新時代的百姓群眾不僅要求衣食無憂,而且追求生活品質。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應當積極迎合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把生態環境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作為公益訴訟的辦案重點,要加大力度辦理影響本地區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最大限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要堅持“人民為中心”,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評價公益訴訟工作得失的根本標準。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做得怎麼樣,不能光看案件的數量,也不能只看案件的裁判結果,關鍵要看是不是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有沒有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終是人民群眾答應不答應“說了算”。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支持公益訴訟,探索人民監督員開展公益訴訟不起訴或撤訴審查制度。

運用法律智慧精準發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的實施有賴於良吏的政德與智慧。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具有世界首創性,檢察公益訴訟的主體定位、法理基礎、訴訟規律和訴訟規則都有待於研究完善,法律監督與保護公益的維度關係、提起訴訟與訴訟監督的分合把握、協同格局與訴訟對抗的起承轉合等都是時代給出的新問卷,檢察機關只有在深刻領悟政治智慧的基礎上,善於運用創造性的法律智慧,才能破對題答好卷。

以訴前督促為載體,打好公益訴訟的底稿。一是不能把訴前程序片面看作對檢察機關的制約。要正確理解訴前程序在制度設計中的基礎性地位,以真誠、主動、務實的訴前督促來促進行政機關履職整改和社會組織參與公益保護的積極性、主動性。檢察公益訴訟制度雖是從法律監督的憲法定位而來,卻是為保護公益的終極目標而去。只要通過訴前督促的檢察建議能夠實現保護公益的預期目的,就不必再提起訴訟。不要把訴前督促變通為提起訴訟的“障眼法”,不要把整改期限機械理解為提起訴訟的“倒計時”。二是要把訴前督促解決問題作為檢察公益訴訟的常態化。要紮實做好訴前督促階段的調查取證和審查起訴工作,依法、準確確定訴前建議內容。同時,要堅持監督與支持並重,與行政機關建立常態化溝通平臺,不斷創新訴前督促的形式和機制,通過整體協同來解決問題。

以審判為中心,把好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件標準。訴訟程序是制度設計的最後環節,也是實現制度設計初衷的司法保障。一是要把人民法院的審判標準前移參照。自公益訴訟立案、訴前程序開始,就要用裁判標準去分析案情,把好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關,以保證立案督促的精準性、訴前程序的針對性、證據特質的“三性”和終局裁判的預見性。二是以平等原則嚴格要求庭審實務。在“官告官”的行政公益訴訟中,因為雙方都屬於黨委領導和人大監督的公權力主體而必須謹守法律監督不破平等地位的訴訟定律;在“官告民”的民事公益訴訟中,因為當事人是普通企業或公民等而必須尊重對立的抗辯、服從法院主持審理和依法裁判的權威性,要把握好出庭檢察官作為訴訟參與人享有的監督權利與人民檢察院依職權監督違法審判行為的不同節點和功能。

以公益保護為核心,把好公益訴訟案件的結案節點。檢察公益訴訟案件可以在訴前程序中直接結案,也有經過訴訟程序撤訴或裁判結案。一是要把實現保護公益的檢察訴求作為公益訴訟結案的必要前提。只有解決了公益侵害的現實問題,才可以不提起訴訟,才可以和解撤訴,才可以服判息訴。一定要防止“虎頭蛇尾”的敷衍式整改、“光打雷不下雨”的假整改來粉飾太平,一定要摒棄老好人思想和“鴕鳥心態”,要保持“不破樓蘭終不還”的堅毅士氣和擔當精神。二是要處理好訴前程序與訴訟程序不同節點結案的規範銜接。檢察公益訴訟同樣要處理好公正與效率的關係,既要善於靈活掌握結案方式來提高辦案效率和節約司法資源,又要嚴格防止提前結案的隨意性、無序性,特別是民事公益訴訟中,法律尚未賦予檢察官對公益訴訟請求的處分權,務必謹慎使用撤訴方式。

以高質量案件為典型,實現案例的警示、教育、糾正社會面功能。因為訴訟具有是非對錯的評價功能而提升檢察監督違法行為的效能,因為裁判具有強制執行的保障功能而保證公益司法保護的效果,因為案例具有以案釋法的引導功能而發揮普法護法守法的作用,所以,“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就是這個道理。”要注意挖掘典型案例,對重大、新型的案件,尤其是“難啃的骨頭”案件,加大指導督促力度,辦成經典案例,通過組織聽證、旁聽庭審、案例發佈、新聞跟蹤報道等方式,實現起訴一起、警示一片,糾正社會面的良好效果。同時,要摒棄為了提高檢察地位而訴訟或者為了“爭口氣”而訴訟的狹隘思想。孔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公益訴訟不是越多越好,少訴而“屈人之兵”,最大限度取得社會治理的效果,方得法治要領和智慧境界。

藉助科技智慧“四兩撥千斤”

檢察公益訴訟作為一項新業務,從專業要求而言,挑戰大於機遇,必須按照張軍檢察長要求,“把司法改革和現代科技應用結合起來,統籌研發運用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積極參與和推進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推動新時代檢察(公益訴訟)工作質量效率有新的提高。”

以問題為導向,缺什麼,靠數據補什麼;以剛需為引領,哪裡弱,靠智能強哪裡。要改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聯網的升級版,通過與政府信息聯網,解決困於案源瓶頸而導致公益保護不到位的問題。要及時跟進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實施中相關機構的整合,調整完善與執法部門的信息數據對接,對應現行法定的公益保護領域,消除公益司法保護的“盲區”。要綜合運用大數據、區塊鏈、衛星遙感等現代科技,提高在破壞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領域的線索發現和調查取證水平,充分利用檢察機關和有關部門的鑑定系統,有效破解公益訴訟調查難、取證難的實務問題。通過開發財產型行政處罰偏離度大數據分析平臺,探索拓展國有財產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增強對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監督的即時性和客觀性。同時,利用現代科技,以最大程度的客觀性、合理性為目標,統一各類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的標準和尺度,提升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司法規範化和專業化水平。

作者: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雪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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