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女婿买烟花为岳父祝寿,结果右眼几乎被炸瞎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高爱民 曹芹 记者 姜振军)为岳父祝寿买来烟花,结果将自己的一只眼睛炸瞎了。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阜宁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烟花爆竹伤人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8 万余元。

2017 年 2 月 13 日是杨先生的岳父 80 寿辰的日子,为了增加喜庆氛围,杨先生买来烟花爆竹进行燃放。在燃放过程中,花炮发生低空爆炸,致杨先生右眼受伤,几乎被炸瞎。当年 5 月 8 日,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杨先生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事发后,杨先生多次向烟花爆竹的经销商、生产厂家讨要说法,但因杨先生未能妥善保管花炮残骸,经销商、生产厂家互相推诿责任。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多次协调,双方均未能协商解决。无奈之下,杨先生一纸诉状,将两级经销商及生产厂家一并告上法庭。

据悉,阜宁法院立案后高度重视,一方面主持涉诉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一方面进行调查取证并多次向安监等职能部门咨询专业知识。经过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原则,2018 年 5 月 3 日,涉诉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一次性给付杨先生经济补偿 28 万余元,并当庭现金交付。

该起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法官表示,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应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并索要相关凭证;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应及时保护现场,保全证据,为事后维权提供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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