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新安公主逼婚王獻之,王獻之為何要用艾草燒殘自己?

新安公主逼婚王獻之,王獻之為何要用艾草燒殘自己?

新安公主逼婚王獻之,王獻之為何要用艾草燒殘自己?

王獻之(344年-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東晉著名書法家、詩人、畫家,“書聖”王羲之第七子、晉簡文帝司馬昱之婿。太元十一年(386年),王獻之病逝,年四十三歲。

王獻之自幼隨父練習書法,以行書及草書聞名,但是在楷書和隸書上亦有深厚功底。與其父王羲之並稱為“二王”。並有“小聖”之稱。還與張芝、鍾繇、王羲之並稱“書中四賢”。張懷瓘在《書估》中評其書法為第一等。王獻之亦善畫,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中目其畫為“中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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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公主司馬道福,是東晉簡文帝司馬昱第三女,母親貴人徐氏。

王獻之六七歲時就跟著父親習字,父親趁其不備,從後面猛然抓起他的筆往上一提,筆被他抓得很牢——這表示他小時候寫字就遒勁有力。

王獻之為人高邁,家裡又不缺錢,不靠賣字賺錢養家。求他一字很難,全要看他高興不高興。

東晉的丞相和皇帝都十分喜歡他。有一次,王獻之和哥哥們去拜會丞相謝安。王家兄弟走後,別人問謝安:都說王家兄弟出色,你覺得哪個最好?謝安說:“最小的那個最好。”問原因,他說:“小的那個說話少。——王獻之為人沉靜,並沒有說多少話,就被看出是最有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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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公主的弟弟東晉孝武帝司馬曜也把王獻之當著選婿的標準。他叮囑替皇家物色女婿的人說:“王敦、桓溫算什麼東西?一旦得勢,就要干預皇家的事。你替我選女婿,就拿劉真長(劉惔)、王子敬(王獻之)做標準就最好不過了。”

理想丈夫王獻之,早年已經與表姐郗道茂成親。郗家也是名門望族,郗道茂本是王獻之母親的外甥女,比王獻之大一歲。長得美麗貞靜,和王獻之從小就很熟。到了婚嫁年齡,王獻之趕緊央求父親去求婚。王羲之就寫了一封求親的書信,客氣地說:“你家女孩有沒有中意的對象?(如果沒有),就和我家小郎結婚,那是再好不過了。希望你考慮一下!”

郎才女貌,這樁婚姻在時人眼裡,那可是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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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沒想到的是,公主司馬道福卻半道插了一槓子。

司馬道福初封餘姚公主,嫁給權臣桓溫之次子桓濟。桓溫死後,將兵權交付弟弟桓衝,南郡公爵位則由幼子桓玄襲封。世子桓熙不服,遂與叔父桓秘、弟弟桓濟謀殺桓衝,結果被桓衝發覺,都被流放長沙。

桓濟被流放,金枝玉葉的司馬道福當然不能和他同行,就離了婚。王司馬道福恢復自由身,再嫁的對象就圈定了王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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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新安公主看來,郗道茂雖是明媒正娶,但是一直沒給王獻之留下子嗣,只生了個女兒,也已經夭折。婦人無子,就是可以被休棄的,自己以金枝玉葉的尊貴身份和他結親,王獻之一定歡喜。於是,她苦苦向皇太后央求。

皇太后也很喜歡王獻之,就做主讓孝武帝下旨詔命王獻之為駙馬。

一封令王獻之休妻再娶的聖旨,打破了王家的平靜。然而,令所有人沒有想到的是:王獻之變成了跛足,他竟用艾草燒傷了雙腳,落下終身殘疾。

王獻之低估了新安公主對他的決心。她聽到消息後,說即使他瘸了,她也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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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道茂被休回去不久,鬱鬱而終。王獻之被傷心愧疚折磨了一生,到死也沒有原諒自己。魏亞八卦大全《世說新語》上說:王獻之臨終前,道士前來作法,問他:“子敬,你這一生,可有過錯?”王獻之說:“不覺有餘事,惟憶和郗家離婚。”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這大概是王獻之最沉痛的臨終遺言了。

新安公主費盡周折搶到手的婚姻,並不幸福。後來,王獻之又納了一房小妾桃葉,整日裡和她情意綿綿,我簡直懷疑王獻之就是專門做給新安公主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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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南京還存有“古桃葉渡”的石碑,成了他們情意的千古見證:

桃葉復桃葉,桃樹連桃根。相憐兩樂事,獨使我殷勤。

桃葉復桃葉,渡江不用楫。但渡無所苦,我自迎接汝。

王獻之四十一歲那年,才和新安公主有了一個女兒,取名叫神愛。兩年後,王獻之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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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女兒王神愛後為晉安帝司馬德宗(司馬道福侄子)的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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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王獻之要用艾草自殘呢?艾草是端午節插在門上之物,王獻之用它,大概有以下原因:一是艾草易燃,古人把它作為引火的重要材料;二是艾草從先秦開始,就是表相思之物,《詩經采葛》裡有:“彼採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兮。”的吟唱;三是古人認為艾草的芳香可以避邪、去瘟、驅毒。難道王獻之是把公主當邪魔外道了嗎?

(本文圖片為網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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