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纳粹德军的军团和兵团有什么不同?

网络帝君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军中,实际上并不存在“军团”和“兵团”这两个编制,我们通常所见的古德里安“第二装甲军团”、隆美尔“非洲军团”等称谓都是不准确的,德文直译应为“第二装甲集群”,注意,既非集团军,也非集团军群。

德军的基本战役单位为师,有装甲师、步兵师、装甲掷弹师等;再以上是军,有步兵军、摩托化军、山地军等;再以上是集团军,下辖2到5个军,从师到军到集团军都是有固定番号的,比如斯大林格勒战役被消灭的保卢斯第六集团军。



而最大的战役单位就是“集团军群”了,这种编制是临时性的,完全根据作战需要和希特勒的喜好进行编组和命名,一会是“A”集团军群,一会是“中央”集团军群,在整个战争进程中不停变化,隆美尔生前最后指挥的诺曼底防守部队“B”集团军群原来就在东线战场出现过,基本下辖两个以上的集团军,名称无所谓了,元首自己喜欢就行。

但是装甲部队比较特殊,它的级别与步兵相同时,人员却肯定少很多,一个老编制的德国步兵师超过17000人,装甲师肯定达不到了。所以在苏德战争爆发后,纳粹德军组建了四个“装甲集群”,人员多于步兵军但少于步兵集团军,但显然其火力和重要性要高于集团军,比如古德里安的第二装甲集群就下辖第24、第46和第47摩托化军,装甲集群不固定编成某个集团军群内,只是配属,由最高统帅部直辖。



由于翻译的混乱,很多文献里称为“装甲军团”或“装甲兵团”,是不准确的。尤其兵团这个称谓,基本就是中国专属,我军和国军在战争中都有组建,实际上就是西方的“集团军”,因为下面也是辖3个左右的军,三野四野兵力雄厚,兵团下辖4个军。

所以德国的“集团军群”等于我国解放战争时的“某野战军”级别(苏联的方面军名不符实),集团军等于我国解放战争的“兵团”级别,下面都辖有军和师的编制,这样理解就清晰了。

一定要给“军团”和“兵团”定义的话,在英文的翻译中是一样的,通俗的感觉是合成兵力超过一个军,但少于一个满编集团军的中间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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