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當法官下班後遇到當事人……

當法官下班後遇到當事人……“法眼觀察” 三十萬法律人的共同選擇

下庭辦案不久,我就發現一個現象,那就是有時會在下班後遇到自己審理案件的當事人。仔細想想這種現象也不奇怪,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民事法官,審理案件的當事人基本都是戶籍在本區或是居住在本區連續滿一年以上的,我也在本區居住,況且本區面積也不大,因此下班後遇到當事人自然再正常不過。

法官喜歡下班後遇見當事人嗎?當然不喜歡。一是有點尷尬,中國法院的庭審雖不如英美法系法院庭審那樣強調儀式感,但也是法庭內國徽高懸莊嚴肅穆,法官身著法袍手持法槌端坐法臺,因此庭下遇到當事人真的和庭審時的氛圍反差太大。以前看過一些文章,好多人回憶說學生時代對於老師失去敬畏之心,都是從親眼看到老師在菜市場買菜開始的,教師如此,法官亦是如此。

除了尷尬,還有安全上的考慮。記得剛來法院的時候,發現刑事審判庭的老法官出門大多都喜歡戴墨鏡,曾經就這個現象請教過其中一位法官,他回答說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不希望下班後被當事人認出來。刑事法官如此,民事法官也是如此。應當講,這些年當事人威脅或是施暴於法官及其家人的事件並不罕見,這其中絕大多數受害者是民事法官或者執行法官,由不得法官們不小心一點。

有一年夏天,我帶著孩子去公園散步,忽然一個人走過來說:法官,你好啊。我聽了一愣,趕緊把孩子領到身後,再看看打招呼的人,想起來她是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原告,那個案件我基本支持了她的訴請,這才放下心來,簡單的和她聊了幾句。有位兄弟法院的女法官比我更謹慎,她告訴我她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但無論遇到的當事人是否勝訴,她都會立刻帶著孩子離開。

前幾年審理一起離婚糾紛,開庭後才注意到被告居然和我住同一個小區,一開始被告和他的家人沒有認出我,但是案情還挺複雜,審了好幾個月,結果終於有一天被告和他的母親在小區看到了我,驚喜的問您也住這個小區啊?我苦笑著點頭稱是。後來好幾次我都在小區遇到被告的媽媽,老人不是追著我問案件的進度,就是懇求我說:您就把我的孫子判給我們撫養吧。嚇得我那段時間下班回到家後連門都不敢出。最終我依法把孩子判給了女方撫養,男方和他的母親雖然很失望,但還是接受了判決結果。後來我又好幾次遇到被告的母親,每次我都是打個招呼就趕緊開溜,唯獨有一回在超市選購商品時又遇到了她,硬著頭皮和她聊了一會,她大概是看到我又想起了兒子的離婚官司,忍不住和我吐槽起了前兒媳,讓我好不尷尬。打那之後每次收到新案子我都會仔細看看原、被告的住址,防止再出現此類情況。事後證明我的舉措非常英明,後來又收到一件離婚案件,原告不僅和我住一個小區,居然還和我住在同一個單元。我趕緊把這個案件換給了同事,儘管那件案子並不好審理,但同事還是表示了充分的理解。

法院有這種經歷的自然不止我一個人。有一回和幾位同事一起去一家飯館吃飯,沒想到飯館生意興隆沒有空桌,我指著旁邊的一家飯館說:這家瞅著也不錯,要不去這家吧。同行的一位老法官看了看說:這家飯館我知道,原來不在這,老闆前些年在我那有一個房屋租賃的案子,敗訴了才搬到這的。大家聽罷立刻打消了在此就餐的念頭。

下班遇到當事人有時也會有戲劇性的情景,有一回因為限號,搭同事的車上班,結果路上同事突然指著前方一位晨跑的中年男子說這不是誰誰誰嘛?我奇怪的問有什麼不對勁嗎?同事說他昨天開庭還坐著輪椅來的呢,居然是裝的,你看,跑的還挺快!看得我哭笑不得,真是人生如戲全靠演技。還有同事下班後看到正在審理的離婚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很親暱的和異性一起逛街,而這位異性並不是本案的當事人。估計這些當事人也沒想到世界如此之小,庭下還會遇到主審法官。

我的同事們經常和當事人說這樣一句話:我們穿上法袍是法官,下了班和你們一樣也是老百姓。這話確實是肺腑之言,雖然中國的法官一直被要求要帶著深厚的群眾感情從事司法工作,絕大多數法官也確實在工作中這樣身體力行著。但是法官作為普通人,也衷心的希望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因此下了班最好就不要再遇到當事人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