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6 现代社会,懂金融的律师可能路更长!

现代社会,懂金融的律师可能路更长!

现代社会,懂金融的律师可能路更长!

英国长江国际律师事务所策略项目经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傅晓博士作报告。

现代社会,懂金融的律师可能路更长!

郝冬白,男,汉族,1989年进入公务员队伍。2015年9月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级证书(律师资格证号:A_20156201020103),即同时取得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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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们在处理彼此的关系时,“像野人一样狂躁易怒”

1688年,波士顿的一位律师在一个案件中,他观察到,当事人在处理彼此的关系时,“像野人一样狂躁易怒”。

这是200年前律师的感悟,是诉讼初期律师的感应。

当然,在目前,这种案件还存在,律师肯定也会常常遇见这样的当事人,

当事人的狂躁易怒并不是影响案件的最重要的方面,而是一个表象。最重要的是,现代社会,呈现在当事人面前的是一个纷杂繁复的社会形态。当事人当然期待一个专家型的律师,但打开案件的全部,当事人会发现,一个单纯的专家型的律师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复杂的案件就像钻石的多面,每一个面都反射出光芒,一个普通的眼睛,无法在这射眼的光芒中作出一个理性、专业的判断。那么,就只有借助于律师的专业知识。

一个律师,当然确实要“专”,但也一定要“繁”。最近,有幸现场听取了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ppp(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英文全写为“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专家库双库专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赵仕坤教授关于《政府债务管理与PPP模式规范化运营》的报告;听取了英国长江国际律师事务所策略项目经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傅晓博士关于《PPP要素及流程》的报告;听取了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薛起堂关于《政府PPP项目法律风险防范》的报告;听取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黄华珍关于《从司法判例看PPP合同体系与重点条款》的报告。更加坚定了我的这种看法。

律师,在处理一个具体案件时,会直接影响当事人的财产、自由甚至性命。

二、现代社会,懂金融的律师可能路更长!

现代社会,由“专”变“繁”其中一个必备的条件我认为就是要懂一些金融知识,懂金融的律师可能路更长!

关于金融,也非常有意思,法学家们是这样描述的:

资本市场的发明,

是经济重大的革命。

它带给人类是福祉,

贝戈豪特感叹说:

从此的英国资本,流水总是能向平

它的好处有7种,

缓解风险拔头筹;

优化投资的信息,

免得像苍蝇没有头;

资源优良的配置,

企业向着改善走;

信息获取成本低,

交易基本是利润;

资本聚集如潮水,

技术创新钱不愁。

资本市场,也并不是具有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的思维,就可以把控的。

资本市场有魔力,

金融工具生“飞翼”。

高回报不用长投入,

交易能够成本低。

股票、债券的持有,

收回才有安全系。

需要变现时方便,

需要出售时迅速。

金融市场的配合,

能引发企业的持续。

18世纪的英国,

创造了经济的奇迹。

没有金融的革命,

工业革命就没戏。

那么,不研究它的过去,也就不好把控它的未来。

现实中的企业“重彩浓妆”,

投资者能看见的是纸一张(营业执照)。

门脸看着很光鲜,

后院不知有多脏。

有些就是“死魂灵”,

害人是它的生存勾当。

证券市场是企业的T台,

有合适的“三围”才能粉墨登场。

证券价格的变动挟带和反映着企业有关信息,

参与者可以通过观察证券价格看透企业的“六腑五脏”。

信息披露改善的本身可以极大地改善资源的配置,

使资源能够真正流向最好的生产技术项目上。

信息披露具有公共利益的性质,

关系到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上。

操纵市场价格、内幕交易等行为

就应当受到制止和整饬。

现代社会,懂金融的律师可能路更长!

观点

什么样的陈述才能彰显律师的道德命令。

要把庭审活动,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纠正的错误上。

——摘自《美国陪审团》

“我希望,刑事辩护律师什么都不要证明,否则,对被告人没有任何好处,除非你提出了不在犯罪现场或正当防卫的辩护,否则,被告人应当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即使是不在犯罪现场或正当防卫的辩护,也很容易说过头话。”

——美国沃尔夫森律师语录

从古罗马西塞罗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得知,在古罗马时代,每一个男孩都必须把《十二表法》铭记于心。对他们而言,在他们年幼的脑海中打上古罗马宪法和法律基础知识的烙印,是幼年时期不可或缺的一课。

——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章论英国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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