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高管”女婿婚前騙走岳母40萬 婚後再騙岳母80餘萬

(原標題:“高管”女婿婚前婚後騙走岳母300萬)

華商報訊 安徽男子陸某以某集團公司“高管”身份,婚前婚後共涉嫌詐騙岳母代女士120餘萬元,此外還以各種理由向代女士“借款”180餘萬元。目前,陸某被華陰警方抓獲。

婚前要給女友活動工作

騙準岳母40萬

“這300萬是我家人東拼西湊給他的,沒想到他騙了我女兒和我的家人,後來電話也不接,玩起了失蹤。”去年底,代女士來到華陰市公安局西嶽派出所值班室報警。

代女士稱,2009年,她女兒通過網絡遊戲“勁舞團”認識了陸某,二人經過一段時間相處,迅速產生了好感,並很快見面。見面後,陸某自稱他是安徽阜陽某公司的會計,實為啤酒銷售員。經過幾次見面後,二人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但最終因為陸某工作不穩定,女兒和陸某分手了。

2010年,陸某以某集團安徽、河南、陝西三省總會計的身份再次來到陝西。到陝西后,陸某再次聯繫到了代女士女兒姬女士,此時姬女士因工作不順心,對現有的工作產生厭倦心理。身為集團“高管”的陸某便告訴姬女士他認識集團西北地區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可以為姬女士活動集團下屬某公司經理的位置,但辦理工作需要40萬元。

因為當時姬女士和陸某已確立了戀愛關係,代女士很快就給了陸某40萬元。此後,陸某稱給姬某辦理工作出現了狀況,工作沒有辦成,40萬元也石沉大海。

婚後又以買地為名

再騙岳母80餘萬

2012年1月份,代女士女兒姬女士與陸某登記結婚。隨後,陸某謊稱他在渭南為代女士看好一塊地皮蓋房,向代女士索要了80萬元,其實蓋房一事是陸某憑空捏造的。在此期間,陸某還多次以“提升自己在集團”的職位等為由,多次向代女士“借款”180萬元。

報警後,經過華陰警方半年多的偵查,8月16日凌晨民警在安徽阜陽陸某家中將其成功抓獲。經審訊,陸某交代了假借為代女士女兒解決工作、為代女士在渭南蓋房的名義騙取現金120餘萬元,以各種理由向代女士家人“借款”180餘萬元的事實。

華陰市公安局西嶽派出所所長劉花利介紹,此案中,陸某先後從代女士處拿了300萬元,其中120萬元已定性為涉嫌詐騙,另外的180萬元警方還在核實調查中。

劉花利分析,婚前陸某虛構他是公司高管,以給“代女士女兒”活動工作索要40萬元卻沒有辦成工作,以及婚後又虛構事實稱他在渭南給代女士買地騙取80萬元,這120萬元就涉嫌詐騙。如果婚後陸某是問妻子姬某要的錢,這個錢就不容易定性,需要進一步調查,以確定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目前,陸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華陰市公安局刑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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