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河北唐山人趙勇的父親趙香斌遭遇了一場車禍成為植物人,歷經兩年多治療最終去世。肇事司機黃淑芬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法院判決的賠償款,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老賴”。
日前,趙勇提起的“確認黃淑芬在女兒劉明月名下房產中所佔份額”民事訴訟案在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開庭。庭審現場,黃淑芬否認為女兒的房產支付大部分首付款和還貸,堅稱自己沒有錢支付賠償款。該案未當庭宣判。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趙勇表示黃淑芬態度惡劣,且一直在偷換概念進行狡辯。而對整件事的發展,黃淑芬也終於接受了記者的採訪。電話裡,她對記者表示自己“很委屈”:“我不是老賴,趙勇憑什麼汙衊我和我女兒?他放出來的那些視頻錄音是他斷章取義,他敢不敢放完整的、沒剪輯過的?”
關於車禍:“我是出於同情,才沒上訴”
2015年10月6日,趙勇的父親趙香斌遭遇的一場車禍,徹底改變了這個家庭的命運。2017年12月1日,趙香斌去世,法醫病理鑑定書顯示,他的死亡與交通事故存在因果關係。隨後,黃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其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隨後,該案在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黃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今年8月9日刑滿釋放的黃淑芬,提起這場近三年之前的車禍,表示判決過程中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當時趙勇父親和其他兩個人橫穿馬路,也都沒下車推著走,我是為了躲他們,結果躲開了兩個人,沒躲開他,這才撞上的。之所以在雙黃線對側撞上,也是因為躲人躲的,本來我是正常行駛的,沒超速也沒逆行,這都是當時痕檢能證明的。”
同時,她告訴記者,剛撞上人時,她沒覺得事情有多嚴重:“當時他父親還挺清醒的,還說讓大家把他扶到一邊去,我們怕破壞現場才沒動他,誰知道後來出了這麼大的事。”
黃淑芬認為,唐山公安交警九大隊認定無任何違章行為者主責,騎車橫穿公路嚴重違章者次責,是黑白顛倒的錯案。此外,對於趙香斌的去世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她也存有異議,“當時趙勇為了證明他父親的死和交通事故有關而申請了屍檢,但是我看到報告上寫著他父親有‘嚴重營養不良’和‘褥瘡’,我想著他父親的死因是多器官衰竭,那會不會是因為沒有受到好的照顧、因為營養不良而器官衰竭呢?會不會和車禍無關呢?因此才申請了二次屍檢,並不是像趙勇在網上詆譭我的那樣,不讓他父親安歇。”
對黃淑芬的上述觀點,趙勇表示,兩次法醫學鑑定的結論顯示,趙香斌為“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後,長期處於植物生存狀態併發多器官衰竭死亡”。“她是在偷換概念。”趙勇說。
對於法院的判決宣佈後,為何不在當時提起上訴,而是要等到現在才進行反駁,黃淑芬解釋說:“當時沒上訴是出於同情。畢竟人家被撞了,又受傷了,我這邊沒什麼事。而且交警當時跟我們說,我上的全險,保險公司的賠償差不多夠了。我因為同情他們,覺得讓他們多拿點錢吧,所以想著算了,主責就主責吧,就把判決認下來了。”黃淑芬嘆了口氣對記者說,“現在我就感覺,真是好人難做。本來是為了他們著想,現在他逼人太甚,我只能說出來了。”
“當時她說她沒時間,她忙,所以不上訴,現在又說是因為同情。她自己說的話都是矛盾的。而且這些矛盾不是我從邏輯上給她分析出來的,而是我有錄音證據,是實打實的前後矛盾。”趙勇告訴記者,“我為我的每句話負責,也希望她為她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關於賠款:“我想給他錢,但是執行部門不作為”
提到法院判決的135萬元賠款,在之前的採訪中,黃淑芬曾經表示,她“是做業務的,(這點錢)掙個兩三年也就還上了”,“我不是老賴,我都賠了60多萬了怎麼是老賴了?”而趙勇則告訴記者,事發至今,“黃淑芬沒有主動賠償過一分錢。她所謂的60多萬,包括保險公司賠付的42萬元,和在事件處理過程當中強制執行的部分。”
黃淑芬對津雲新聞記者表示,她認為,在判決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首先是後續護理費、營養費的問題,我當時覺得,判個三年五年的就得了,結果法院判了17年的植物人護理費和營養費,賠償的‘大頭兒’就是這部分。雖然17年比我想的長了,但是我也想讓他活著,我真的是同情他們爺倆兒,人心都是肉長的。我一看就別上訴了,感覺掙上幾年也能還上,17年就17年吧。但是現在他爸爸已經去世了,我就想問問趙勇,這部分費用還是要賠嗎?這不是在訛人嗎?”
對此,趙勇表示,黃淑芬現在操作上有一些問題:“這個是法院判決的結果,她如果不服,不應該和我糾纏,而是去走正常的法律程序。這是法律上需要她承擔的義務,我並不是在‘訛人’,只不過是沒有放棄我的合法權益而已。”
此外,黃淑芬還指出,她一直也沒有說不賠錢,只是那剩下的86萬元,她無法一次性賠償,希望可以分期。“誰也不是大富大貴,一下子拿這麼多錢。我一開始就商量說先拿10萬,後面的慢慢賠,跟法院的人協商,他們讓我多拿點,說先拿30萬。我說我最多拿20萬,後來就沒消息了。我也不知道這個事應該去找執行局,後來我去找他們,負責人總是‘出差啊’‘不在啊’。我是有賠償意願的,一直想給趙勇錢,但是執行部門不作為,耽誤了這個協商,引起了我和趙勇之間的矛盾。”
對黃淑芬的這種說法,趙勇表示不能接受。“執行部門一直在聯繫她,但是她的手機關機。她一直說掙個兩三年就還上了,現在這事過去多久了,她還了嗎?”
今後的打算:“我已經臭名遠揚了,沒什麼可怕的了”
黃淑芬告訴記者,現在的她,已經沒有能力賠款了。“我之前說兩三年能還上,是因為我那會兒做業務,我努力多做幾單,也就還上了。現在我已經被趙勇搞得身敗名裂了,工作也沒了,估計以後也不好找了,不掙錢拿什麼還?”
黃淑芬表示,她現在是靠女兒在養活,“女兒每個月給我兩千,再還六千多的貸款,根本沒剩什麼過日子的錢了。”提起女兒,黃淑芬淚流滿面,“趙勇逼得我女兒要死啊!事是我做的,人是我撞的,他為什麼把我女兒的信息在網上公開?我女兒是健身教練,公開之後所有的健身房都不讓她去上課了。現在開庭審理的這套房子,是我女兒2014年買的,那會兒我們怎麼會想到2015年有車禍發生?怎麼會轉移資產?這套房子跟我無關,是我女兒的,趙勇幹嘛逼我女兒?她幾次要自殺啊!”
不過,黃淑芬也告訴記者,目前,女兒在一家新開的健身房找到了工作,底薪2500元,一節課150元,一週30節課左右,基本能負擔每月的開支。還有一些老學員到女兒家裡來上課,又能掙一些錢。“趙勇說我們人品差,如果我們人品差,人家學員會追到家裡來嗎?”
談到今後的打算,黃淑芬表示,她會繼續通過法律程序為自己申辯。“我本來覺得我服完刑了,這事就過去了,沒想到趙勇還追著我們。”她擦掉臉上的淚痕,接著說,“我現在沒工作了,也臭名遠揚了,最差也不過如此了,我還有什麼可怕的。我一定會一步步地為我和我女兒討回公道。”
對於黃淑芬的態度,趙勇表示“無話可說”,而面對未來可能還要持續一段時間的“拉鋸戰”,他表示自己會堅持下去,“不堅持下去都對不起我這三年。”他對記者暢想原本的人生軌跡:“如果沒出這件事,我現在應該考了建築師證,在天津定居,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而現在,我變成了什麼樣子?”他望著遠方,告訴記者,“事情發展到現在,我必須要維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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