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再一再二還有再三,孫楊多次遮擋安踏頒獎服是否太過任性?

泡沫了思念


體育總局應取消運動員商業化,商業化後嚴重影響運動員體育壽命,甚至影響項目發展,有的更是停止不前。

其一,孫楊並沒故意遮擋。

第一次沒穿之後,第二次才是有意遮擋,而第三次第四次純屬惡意炒作行為,看整個頒獎過程,三四次顯然是媒體有意炒作,為了點擊率。

其二,這樣炒作只能兩敗俱傷。

某踏如此僱傭水軍,反覆在頭條提此問題實在是得不償失,這樣後果就是大家會有意抵制某踏,因為大白楊是有粉絲受眾的,甚至有可能國家體育總局會取消與之合作,想要這塊蛋糕的品牌很多。

其三,體育總局應該取消商業合作。

無論在什麼時候,什麼場所都不允許置入廣告,難道國家沒錢了嗎,這種商業化行為,也導致運動員被商業化,難免影響比賽,尤其是很多運動員因此在出成績之時而因商業困擾而縮短了體育壽命,培養一個出色運動員真的很難,而那些沒有發展起來的項目,哪個品牌贊助了,有項目連運動服都買不起,某踏和某度你們在哪裡,但一旦取得成績,這牌那牌都盯上了,又贊助又出錢的。

那時某踏你的國家利益呢,可見你們還是為了自己利益,而非國家利益,如果真為國家利益還是盯著點劣勢項目投資,讓國家劣勢項早日壯大,當然國足就不要盯了,國足更應該取消商業化,正因為商業了,國足們都不努力踢球了,甚至沒人願到國外踢球,以致中國足球聯賽成了養老站。




輿哥


個人認為,孫楊的行為,不叫任性,應該叫以自我為中心,一意孤行。

所謂任性,是聽任本能的意願,率真不做作或者恣意放縱,以求滿足自己的慾望或達到自己某種不正當的目標或執拗使性,無所顧忌,必須按自己的願望或想法行事。

遮擋安踏頒獎服的事情,不能定性為任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孫楊的做法,並非本能的意願。

孫楊會本能的牴觸安踏嗎?肯定是不會的。畢竟,安踏是國家隊隊服的贊助商,所有參加亞運會的運動員,都統一分配了安踏的領獎服。我們都知道,通常而言,人都有從眾心理,正常情況下,會和大多數人保持一致。更何況,這是集體的安排。也就是說,孫楊如果要穿其他品牌的領獎服,事先必定會在內心經過一番思想鬥爭,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孫楊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遮擋領獎服的行為,毫無疑問,是刻意、蓄意、精心謀劃的行為。所以,孫楊事件,絕對不能定義為任性。

眾所周知,孫楊的行為,其實本質上就是品牌競爭的非正規手段。孫楊無視集體規定,先是穿著競品品牌的領獎服領獎,被輿論施加壓力後,又通過批國旗、藉助吉祥物等手段,刻意遮擋領獎服上的國家隊贊助商logo,是完全從商業角度出發的個人行為。

提起這次事件,相信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了喬丹在92年巴塞羅那鼓動美國全體隊員披國旗的行為。那是遙遠的1992年,距今整整26年了。事實上,類似的時間,依舊時常發生。這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對於廣告商來說,可謂防不勝防頭疼不已。像國內,易建聯等人在CBA賽場公然脫鞋,庫裡、哈登等人圍繞褲襪做文章等,都曾經引發過關注和討論,性質,也是一模一樣。

所以,孫楊毫無疑問和其他人一樣,知道這背後的利害關係。不過,與其他人不同,其他人引發關注和討論相對侷限在一個領域,而孫楊卻是在亞運會這樣的大型綜合性運動會上,一而再再而三,關注度和影響力高出了好幾個檔次。

個人認為,孫楊的舉動,得益的是孫楊的個人贊助商,利益受損的,不但是國家隊贊助商,更是孫楊自己。這次事件,在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會成為孫楊個人的黑點。因為這次事件,孫楊失去了大量的民心。甚至,他在取悅了自己的贊助商的同時,卻可能也嚇退了更多更有實力的贊助商,有點撿了芝麻丟西瓜。


知閒君


安踏有理缺卻輸人氣,何故?

我們知道安踏是此次亞運會中國代表團的贊助商,獲獎選手上臺領獎應該統一穿安踏品牌的服裝。

首先,孫楊耍大牌貌似屢次違規,明眼人一看都知道。但是,能放在桌面上可以指責的卻只有一次(第一次穿361品牌服裝),後面的幾次雖然有種種花招,但他確實穿的是安踏的服裝,至於用國旗或吉祥物遮擋這個就難定論了;

其次,就算孫楊違規了,處罰和批評他的應該是中國體育代表團或者國家體育總局,因為,你安踏是與國家體育總局籤的合同,你可以找體育總局呀,打官司告乙方違規;

最後,由於安踏找錯了對象,直接指責孫楊,這下惹事了,由於這幾年孫楊成績好,也確實為國家爭了不少光,喜歡他的腦殘粉不在少數,他們才不管你安踏還是361呢,拿冠軍第一。所以,引發腦殘對安踏不滿了。

另外,我就納悶了,安踏作為一個國內知名品牌,公司就沒有一兩個懂法律的嗎?實在沒有請個法律顧問呀!如果有法律顧問,那你請的這個人就太業餘了。


網事隨風


任性?我看不是。

任性本意就是隨著性子亂來的一個說法,任性的本身並沒有所謂的動機,完全是看心情來做事,孫楊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愣頭青了,他這幾年成熟了不少,這幾次很明顯是有目的的,第一次或許可以說是任性,但第二次,第三次就完全是有目的的遮蓋了,屬於明裡我照你的規則做,但暗裡我偷偷不給你打廣告,大家都不得利,所以孫楊的這幾次不能用任性來形容。

換個說法,不妨用於任性意思沾邊的詞——固執,來形容。

孫楊第一次犯了錯,但沒有完全改正,第二、三次雖是穿了安踏,但沒漏商標,其實也等於是沒穿,孫楊的這種固執的做法,確實傷害到了安踏的利益,所以安踏公司發文聲討,也是符合情理的。

只是,從契約的角度看,安踏第一時間應該是責問國家隊,責問游泳隊的負責人,因為安踏籤的合同對象是國家隊,並非孫楊,並且孫楊奪冠到領獎的這段時間裡,少說也有十幾分鐘的時間吧,他在次期間穿了361,不可能沒人看不見,既然有人看見了,那為何還要讓他穿呢?這也是不少吃瓜群眾內心的一個疑問,也是我心中的一個疑問。


在這件事上,吃瓜群眾們大體被分為了三類,一類是堅決支持孫楊的,這部分觀眾應該大多是感性的;

第二類是堅決支持安踏的,這部分應該大多也是感性的;

第三類是立場比較模糊的,因為這件事哪邊都有做的不對的地方,這部分是理性的。

我是第三類,可能我之前的回答有偏向於孫楊的地方,被不少評論的人誤解,但我覺得,這些無所謂,這件事其實都只是立場和利益不同導致的,我們看重的是立場,安踏的利益跟我們無關,我們看重的是國家隊和孫楊,因為我們在這件事上只是一個吃瓜群眾,哪邊勝訴我們都得不到利。

孫楊和安踏之間就是利益,雙邊各為其主,但雙邊似乎也是平等的,還是那個原因,安踏並非孫楊的合作伙伴,孫楊的這種行為,傷害的其實主要不是安踏,而是國家隊,我們在安踏和孫楊之間討論了很久,但卻始終忽視了國家隊的存在,這個國家隊,到現在也沒給出個說法,不難看出國家隊和孫楊之間,關係似乎有點微妙。(個人看法,我不認為安踏就此之後就不會贊助國家隊了,安踏不玩,其他的贊助商不會不玩)

孫楊走到今天,他的身上代表的其實已經不光是國家隊了,他的背後是一個團隊,這個團隊有自己的利益,國家隊也有自己的利益(在孫楊最低潮時,是這個團隊在支持他,並且這個團隊給了他最好的訓練機會),這二者出現了衝突,這個衝突也成為了孫楊和安踏的衝突,三方都有問題,不過,按整體大局觀來看,導火線是孫楊,在這件事上,他要負主要責任,但你可以說國家隊和孫楊之間就完完全全沒問題嗎?不見得吧。

對了,如果國家隊和孫楊之間真的有問題,那安踏在這件事上的角色就只能是無辜的受害人了,安踏也確實很無辜,但是這個受害人,申述的方法和對象搞錯了,安踏跳過國家隊直接開懟孫楊,目的應該也不止一個吧?既然大家都有錯,那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們,是不是也要重新評視下這件事呢?


後仰大風車


首先,體育的商業化應該受到質疑,而體育總局的商業化運作,更值得商榷。體育總局不是俱樂部,國家隊的運動員也不應該是簽約運動員。

孫楊一二再,再而三的違規,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任性可以解釋,而是背後利益衝突博弈的結果,也是孫楊道德修養的一次大展示。

當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或財富,發生了大的改變的時候,你的身份和責任也同時發生了相應的變化。除了自己的團體和家庭以外,需要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這就是一個企業家和社會名流,應有的國家情懷和社會責任感。

一個生命垂危的人,面對半杯救命水,和一群同樣需要這杯水救命的人,他毫不猶豫的喝了下去,自己活了下來。面對他的舉動,人們沒有過多的指責,畢竟活命是人的本性。

可是,同樣面臨水荒,一個企業家在面對是繼續生產,還是停產獻出水源救民與水荒,度過難關時,他別無選擇,即使停產會導致破產倒閉,他也只能選擇停產救命。因為他是企業家,他不僅僅要賺錢,他還有肩負的社會責任。

這就是一個名人和企業家與普通人的區別。因為能力的區別,責任也當然不同。孫楊已經是一個世界冠軍,不折不扣的名人。其一言一行已經不僅僅代表自己和背後的團隊,更多的是代表國家的榮譽和國家隊的集體利益。尤其是還是國家隊隊員的時候。

有人說在孫楊最困難的時候,是他的團隊和這些贊助商支持幫助了他,才有了今天的成績,孫楊這樣做也是知恩圖報。錯,孫楊的知恩圖報是個人利益,是團體利益。當團體和個人利益與國家形象和集體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需要犧牲的是團體和個人利益,而不是去損害國家形象和榮譽。這不是一個世界冠軍應有的情懷和道德水平。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道德綁架,也有人會說,站著說話不腰疼,你怎麼不去拿個冠軍。我拿不了冠軍,但我也不是道德綁架。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一個人能力有大小,只要你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是愛國。孫楊的行為,顯然是為了自己代言商,而置國家形象和國家隊的紀律規則於不顧,是自私自利和個人英雄主義的表現。如此不顧國家利益的冠軍不要也罷。

此風不可長,試想,如果一個外國品牌要某冠軍代言,而代言的商品上印有外國國徽,那是不是這位冠軍,也要穿有外國國徽的衣服上領獎臺呀。規則和紀律是用來遵守和約束行為,而不是用來被破壞的,凡是破壞紀律規則的人,必須也一定會受到懲罰。即使你有多少個冠軍頭銜,也不能例外。


無奈且向上


安踏純屬炒作此事,不論孫楊是有意遮擋,還是無意遮擋,安踏炒作是成功了,安踏這樣炒作,致國家利益於不顧,為本公司商業利益,只能說無恥,借用孫楊的成功出名,無意引領社會風氣 ,擾亂社會秩序,國家要打擊這種行為,還社會以安寧。

大家不要再理安踏,這樣的公司不是一心一意把產品質量、把用戶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是用心炒作,心存不良。


小金智囊121


誰是我們的英雄?英雄其實也是普通人!體育局看重孫楊什麼?我也會游泳,我聽話我自己買安踏!可是我真的遊不快!孫楊是我們傑出代表!為中國游泳事業拼搏!可能小事有人認為有些不妥!沒得金牌的!得1快金牌的!和得4塊金牌的價值能一樣嗎?怎樣讓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兼備才是我們真正應該思考的!在這評論別人對錯,我們到底有沒有資格呢?我們為國家為集體又做了什麼呢?


張紅斌123


什麼再一再二再三?純粹是找事放屁!想把孫楊幹倒的人是些什麼東西?好好扒扒看看都是些什麼東西?孫楊是中國的的冠軍,是中國的國寶,這些人把中國的冠軍當什麼了?這些人太值得懷疑了!安踏是個什麼東西?不就是個奸商嘛!想問問安踏你們能不能保證你們每投入的1塊錢廣告費都能為你們掙回10塊錢的效益?你們是不是想讓孫楊用的擦屁股紙都要是你們安踏的?都要讓孫楊給你們揮一揮:安踏牌擦屁股紙,安踏牌擦屁股紙?想錢想瘋了是吧?


新評氣和


和國家形象有啥關係,衣服上有國旗就是了,誰認識垃圾安踏;安踏覺得利益受損,請拿起法律手段起訴和你籤合同的部門,你在網上僱這麼多媒體和水軍大肆炒作,安踏才是國家形象的破壞者!人家孫楊以及國家游泳隊和361簽訂了合同,一樣是代表國家,國家體育總局在沒有溝通和賠償的情況下與安踏簽訂這種有損別人利益的合同,本身就是侵害了別人,屬於違法行為!國家體育總局和安踏利用國家資源侵害其他部門和個人已有利益,濫用國家資源,為自己搞利益輸送,還好意思僱媒體和水軍到處造謠,垃圾的企業,安踏必死無疑!


糖拌西紅柿001


都懶得回答了,在中國是不是金牌可以藐視一切?那制定的規則是給誰的?給普通老百姓的?孫揚的行為就是在踐踏規則底線!凡事都有規則,不遵守規則自以為了不起的人你有再大的能耐也等於零!如果每個人都不遵守紀律,是不是以後每個運動員都穿著自己代言的服裝領獎?那中國人在國際上是不是被人鄙視?起碼一個國家的人連一個統一服裝領獎都做不到你還能做什麼?你孫揚代言的你為了自己的利益藐視紀律在領獎臺上穿著,別的中國運動員穿著另一種領獎服,叫外國人怎麼看中國?領獎服是統一的,這次的領獎服統一是安踏,即便你再不喜歡也要穿!這不代表你自己,代表的是國家利益!不能因為你得到了金牌就可以為所欲為、踐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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