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合肥长丰九部门联合打击房地产乱象 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近日,长丰县委宣传部、县房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丰管理部等九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由九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参加,开展专项检查。采取联合或分别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方式,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房地产企业和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

由房产局牵头查处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0551-66663818。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查处违法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551-66671215。

县物价局牵头查处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551-66670940。

县金融办牵头查处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购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551-66662023。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丰管理部牵头查处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551-66674808。

县委宣传部建立舆情会商机制,正面引导舆论,严厉打击利用媒体、网络发布房地产市场方面的虚假信息,防范不实报道引发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投诉举报电话:0551-66671875。(杜刚陈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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