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 小说:再见妈咪,再见幸福(3)

小说:再见妈咪,再见幸福(3)

唯有告别不堪回首的过往,才能拥抱幸福

讨厌的订婚赠礼活动结束之后,我拉起无袖外套的拉炼,想到不久就能回家打开笔记型电脑,就觉得兴奋。稍早,我从柏娜黛特那里套出一点新信息,也许可以在网路上找到一些关于他求学期间的实用信息。

如果有全班合影该多好!

我很想看看他少年时期的模样,想知道他是否一直都这么俊美,还是在后来的阶段才幻化为灿烂的蝴蝶。我敢说,他从出生以来就令人惊艳。在学期间,他一定得过一连串奖项!音乐是一定的,可能还有英文,毕竟他写的歌词很精采。不管怎样,我都觉得他是比赛常胜军。

我试着计划要怎么离开办公室,这样就不用在出去的时候和其他人讲话。他们总是有许多问题:

「今天晚上打算干嘛?」

「周末有计划吗?」

「订好假期没?」

我完全不懂,为何其他人总是对我的行程那么感兴趣。

我把时间算得很准,正要把购物袋拉过门坎的时候,这时意识到有人替我把门往后拉,帮我撑开门。我转过身去。

「都还好吗?艾莲诺?」

男人说,露出耐性十足的笑容。

我正忙着解开无指手套的线绳。即使目前的气温还不需要戴手套,我还是要未雨绸缪,要是气候最后起了变化,随时都可以戴上。

「还好。」我说。

然后想起该注意礼貌,于是才喃喃说:「谢谢,雷蒙。」

「别客气。」他说。

真烦。我们开始同时顺着小道走。

「你要往哪边?」他问。

我含胡地朝山丘的方向点点头。

「我也是。」他说。

我弯下腰,假装要重新黏好鞋子上的魔鬼毡。

我尽可能拖长时间,希望他可以收到暗示。

我终于再站起身的时候,他还在,手臂垂在身体两侧。我注意到他穿着粗呢外套!

粗呢外套!只有孩童和小熊会穿这种东西吧?我们开始一起走下坡,他拿出一包烟,想请我抽一根,我抽开身子。

「好恶。」我说。

他无动于衷,照样点烟。

「抱歉。」他喃喃:「我知道这个习惯很差。」

「没错。」我说:「你的寿命会比原本短好几年,可能会得癌症或是心脏病。一时之间还看不出对心或肺的影响,可是会反应在嘴巴里——牙龈出毛病,牙齿也会掉。不过,你的皮肤已经有瘾君子那种典型的暗沉和早衰皱纹。香烟的化学成分有氰化物和阿摩尼亚,你知道吧?你真的愿意吸收毒性这么强的物质吗?」

「对一个不抽烟的人来说,你对烟似乎知道得真不少。」

他说着,从薄唇之间呼出一口致癌毒雾。

「曾有一小段时间,我考虑要抽烟。」我承认:「可是在开始以前先彻底研究一番,到最后,对我来说,抽烟似乎不是可行的或合理的消遣,而且很不利于荷包。」我说。

「唉。」他点头:「的确很花钱。」

一阵停顿。

「你要往哪边走,艾莲诺?」他问。

我考虑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最好。我正要回家赴一场令人兴奋的约会。这个极不寻常的场合——访客约好要上门——表示我必须尽快缩短这个计划之外的乏味互动,所以我应该选雷蒙不会走的路线,可是哪条才对?我们正要路过足科诊所,我灵光乍现。

「我在那边约了诊。」

我边说边指对面的足科诊所,他看着我。

「拇囊炎。」

我随口乱诌,就看到他盯着我的鞋看。

「真遗憾,艾莲诺。」他说:「我母亲也是,她的脚造成她不少麻烦。」

我们在行人穿越道等候,他终于沉默下来。我看到一个老男人在对街蹒跚走着,身形矮小方正,因为穿着番茄红的毛衣而吸引我的视线,在领退休年金者那种灰色和低调粉色的标准装扮。他的毛衣特别突显。

老男人几乎是以慢动作开始胡乱地迂回前进、摇摇摆摆,左右疯狂地晃动,鼓胀的购物袋成了人形钟摆的效果。

「大白天就喝醉。」

我静静地说,比较是对着自己而不是对雷蒙说。雷蒙正要张嘴回答时,老男人则倒下了,用力向后一摔,躺着动也不动。他买的东西在他身旁爆开,我注意到他买了焦糖威化饼及超大包的香肠。

「靠。」

雷蒙说,戳着人行穿越道的灯号按钮。

「别管他。」我说:「他只是醉了,不会有事的。」

雷蒙瞪着我。

「他只是个小小的老人家啊!艾莲诺,脑袋瓜在人行道上撞得那么大力。」他说。

我觉得过意不去,我想,连酒鬼都有资格得到帮助,虽然他们应该像我一样,乖乖待在家里酒醉就好,免得麻烦到别人。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每个人都跟我一样明智又体贴。

最后,号志闪现小绿人,雷蒙慢跑越过马路,把香烟抛进水沟。我暗想,也没必要乱丢垃圾吧!

我用不疾不徐的步调跟在他后头。等我走到马路对面,雷蒙已经跪在老人身边,将手贴在他颈子上测量脉搏。雷蒙大声缓慢地讲着愚蠢的废话,比方说:

「哈啰,老伯,你还好吗?听得到我讲话吗?先生?」

老人没有响应。我在弯身于老人身体上方,深深嗅了嗅。

「他没喝醉。」我说:「如果他醉到跌倒晕过去,身上会有酒味才对。」

雷蒙开始松开男人的衣服。

「艾莲诺,叫救护车。」他静静地说。

「我没手机。」我解释:「虽然我愿意接受大众对手机性能的称颂。」

雷蒙在粗呢外套的口袋里捞找,把手机抛给我。

「快。」他说:「老家伙没意识了。」

我开始拨999,接着某个回忆迎面袭来。我意识到,这种事情我没办法再来一次,我就是没办法听着某个声音说:「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然后听着警笛声越来越近。我摸摸伤疤,然后将手机抛回给雷蒙。

「你打。」我说:「我陪他。」

雷蒙低声咒骂,站起身来。

「继续说话,不要动他。」他说。

我脱下自己的夹克,盖在男人的躯干上。

「哈啰。」我说:「我是艾莲诺‧欧立芬。」

雷蒙刚交代我,继续跟他讲话,我就照做。

「这件毛衣真好看!」我说:「很少会在羊毛服饰上看到这种颜色,你会把它说是朱红色吗?或是胭脂红呢?我还满喜欢的。我自己当然不会尝试这种颜色啦,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跟你满搭的。白头发配红衣服──就像耶诞老人呢!这件毛衣是别人送的吧?软绵绵的,不便宜喔!看起来像礼物,这种好东西你不会买给自己,可是搞不好你确实会替自己买好东西,我知道有些人会。什么都买最好的给自己,有些人觉得这种事很稀松平常。不过呢!看看你身上的其它服饰,还有购物袋里的东西,你不大可能是那样的人。」

我做好心理准备,深呼吸三口,然后缓缓伸出手,搭在他的手上。我在自己可忍受的时间范围内,尽可能轻柔地握住。

「吉本斯先生在叫救护车了。」我说:「别担心,你不会在街道中央躺太久的。不必焦虑,在这个国家啊!医疗是完全免费的,而且大家都认为这里的医疗水准名列世界前几大,你满幸运的。我是说,你就不会想在……比方说南苏丹这个新国家跌倒撞到脑袋吧!就目前它的政经状况来看。可是,在格拉斯哥这里……嗯,你还真是『撞』上福星了。抱歉我用了双关语。」

雷蒙挂掉电话,快步走来。

「他状况怎样,艾莲诺?」他问:「清醒了吗?」

「没有。」我说:「不过我照你说的,一直陪他讲话。」

雷蒙握起男人另一只手。

「可怜的老家伙。」他说。

我点点头。令我意外的是,我竟然对这个陌生的老人家涌现焦虑或关怀的感受。我往后一坐,臀部碰上了线条起伏的大东西。我转身去看,原来是大保特瓶装汽水。

我站起来伸展脊椎,开始收拢散落一地的物品,装回购物袋里。其中一个袋子破了,所以我伸手进自己的购物袋,拿出我最爱的环保袋,就是上头印了狮子的特易购超市袋子。

我收拾好他所有的食品,再将袋子放在老人脚边。雷蒙对我微笑。◇(节录完)(编辑:杜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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