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9月2日,浙江金华一位32岁的滕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事发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终获清白。随后,腾先生发表了一篇名为"越觉得幸运,越感到生气(扶老人被讹的网友准备起诉了,你怎么看?)"的帖子。帖子一发表迅速在网上引起了关注。
自南京彭宇案后,人们对扶摔倒老人忌讳莫深,很多时候都是老人躺地上没人搀扶,最后导致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不是不想扶,是不敢扶。搀扶老人成本太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的普遍认知,谁知道这么一扶要被讹多少钱? 就像小品《扶不扶》里演的,本来是开豪车的,扶老人扶成了自行车。有人说南京彭宇案判决的结果直接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50年。
2015年9月8日,女大学生小袁骑车遭遇一老人倒地,老人受伤后她拨打了120,随后老人指认小袁撞了自己。 2015年9月21日,经淮南警方多方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相互有接触,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承担次要责任。在认定书后,女大学生连发6个"我做错了吗?"质疑。
今年5月27日,一大妈骑三轮电动车车速过快摔倒,恰好被路过的民警扶起。不料2天后,一名自称大妈亲属的男子跑到派出所找民警"算账",称大妈被警车碰到。即便有监控作证,该男子也不放弃又讹了民警一把,说是被警车吓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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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被讹"故事反复上演,有证据可以证明好人清白的,讹诈的人就用各种理由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证据的最后只能是好人受伤害。这不仅仅透支了人们的善良和诚信,更损害了法律法规的尊严。
对于事实确凿的讹人事件,严办没商量。如果违法的成本高于讹诈的成本,坏人也就不敢坐地起价。在道德无法约束恶行的时候,就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也有人建议,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将恶意讹诈者的相关行为记入失信记录。全社会对讹诈者、失信者保有零容忍的态度,让那些充满恶意的"扶不起、碰不得",真正变为让人敬畏的"骗不起、讹不得"。
PS:对于起诉你们怎么看,反正我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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