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基因编辑婴儿”是对伦理道德的挑战吗?法律能允许吗?

最近,“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被爆出,迅速引起全社会广泛讨论,这是否是从"上帝造人"到“人造人”的一次勇敢尝试呢?一直以来人类基因是由自然界编程还是人类自己编程的呢,我们是否能够改变其内部方程式,又是否是对自然发出的一次新的挑战?伴随这种种疑问,目前可能谁也无法准确解释,谁也无法给出标准答案?小编今天就引入这个话题,让我们讨论下目前在法律与伦理道德之间又是否允许这样的尝试?

“基因编辑婴儿”是对伦理道德的挑战吗?法律能允许吗?

在伦理上

《中国科学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的媒介团,并获得一份并未上传的,尤其本人录制的英文视频。你最初的最新回应指出:

他们希望通过基因编辑,“去关闭艾滋病毒进入并感染人体细胞的大门”为了让儿童免受如囊性纤维化或艾滋病毒等疾病对生命的威胁。在此小编相信科学工作者目的一定是单纯的,也是伟大的。但是在现如今社会发展情况下,我们是否能接受呢?

我们是否会有一下一些疑问:

第一,现如今是否有大量的实验数据表明基因编辑婴儿能达到这一目的,如果没有,直接运用到人体身上是否会存在风险过大的考量

第二,对于科技的进步我们是需要带着支持包容的态度去看待,但是在伦理上是否是人类人为去干预了身体中的某项编程呢,会不会出现新的问题,在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广泛推广可行吗?

第三,在普通人心里能不能接受,会不会相信这项技术,需不需要让他沉淀一下?还是直接禁止其?

以上一些疑问不仅是大家的疑问,同样也是小编的疑问,因为目前都很难解释明白。但是另一方面这是否是科学技术的一次心尝试呢?

“基因编辑婴儿”是对伦理道德的挑战吗?法律能允许吗?

法律上:

科技部回应“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明令禁止 将处理

昨天下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部长茶座”活动中,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开对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做出回应。徐南开表示,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知道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而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央视记者 雷飚 任梅梅)

可能在目前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或许使我们一次突破,但是法律需要考虑到更全面的问题,对此,大家有什么好的看法,你是支持还是反对呢?快来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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