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 黨政、事業單位的編外臨時人員、合同工、派遣工能領精神文明獎嗎

事業單位,黨政、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能不能領取精神文明獎,各地做法都不相同。有的地方是隻有公務員和參公人員才有精神文明獎,所有的事業人員及其他編外人員不能領取;有的地方是行政部門和管理類事業單位有精神文明獎,醫生、教師等專業技術類事業人員不能領取;有的地方是黨政部門和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都有,但編外人員、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沒有。甚至連獎金名稱各地也不一樣,有叫精神文明獎的,有叫科學發展獎的,還有其他不同的名稱。至於何種獎金,發放範圍是什麼,哪些人能發,哪些人不能發,都是由各地政府自行規定,沒有統一的依據。這類獎金的發放,甚至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黨政、事業單位的編外臨時人員、合同工、派遣工能領精神文明獎嗎

按照《勞動法》“同工同酬”的規定,同一崗位應該同工同酬,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地域、行業等,同一崗位的正式職工應該和勞務派遣工、合同工、臨時工拿一樣的工資,編外臨時人員同樣享有和正式職工一樣的福利、津貼、獎金等。按照這個原則,單位的編外人員、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同樣應該領取精神文明獎,更不用說事業人員,或者是醫護人員、中小學教師等正式職工了。問題是,同工同酬只是一種規定、一種原則,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就大為走樣。行政單位人事管理主要依據的是《公務員法》,事業單位有《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其中都沒有獎金髮放範圍的具體規定,或者要求在編在崗才能享受,對臨時人員都不可能提及。

因此上,黨政、事業單位獎金如何發放,發放範圍是什麼,編外人員是否應該享受,都只能由當地政府自行規定。全部發也可以,一部分人發也可以,今年發明年不發,或者今年範圍小明年範圍大,都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嚴格規定。

黨政、事業單位的編外臨時人員、合同工、派遣工能領精神文明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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