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保外就醫期間是否計入刑期?

保外就醫期間是否計入刑期?

保外就醫期間是否計入刑期?

保外就醫是暫予監外執行的三種情形之一,暫予監外執行,名稱中帶有執行二字,單從字面理解,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應當折算刑期,其實並非如此。

保外就醫期間,需要定期接受病情檢查,一般六個月一次,病情緩解,或原病情認定有誤,不符合繼續保外就醫的,應收監執行,保外期間不計入刑期。

比如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閩05刑更630號刑 事 裁 定 書中,黃世忠經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於2013年11月6日的刑事判決,認定其構成詐騙罪,並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因黃有癲癇,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於執行同日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黃世忠自2013年11月6日起至2014年11月5日止暫予監外執行一年。後因癲癇不屬於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於暫予監外執行期滿後決定收監執行。

類似裁定書還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浙01刑更7908號刑 事 裁 定 書、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蘇11刑更233號刑 事 裁 定 書、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蘇01刑更2700號刑 事 裁 定 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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