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洛陽“幸福城”經適房項目公開銷售!認購條件公佈!

8日至10日,我市“幸福城”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將進行認購。這一消息引發了不少市民關注,此次認購,認購條件是什麼?如何進行資格審核?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一一作答。

先來看看,您是否符合此次經適房認購條件

●認購條件

1.具有洛陽市中心城區居民戶口且滿1年;

2.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市政府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此次標準為人均收入不超過每月2994元;

3.未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20平方米(含房改房、集資房、商品房、私有住房、公寓、非住宅等,擁有商業用房的家庭不得申請);

4.單身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年齡滿23週歲;

5.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家庭(或個人)名下車輛(限1輛),不得超過10萬元;

申請家庭(或個人)名下注冊公司(限1家),個人註冊資金不得超過10萬元。

 符合認購條件的市民,具體認購流程是什麼

 ●領表

凡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家庭或個人,攜帶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到高新區孫辛路與孫石路交叉口西北角(“幸福城”諮詢處)領取洛陽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同時,需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留存聯繫電話;未婚青年需另外提交其父母身份證明信息)。

領表時間:8日至10日每天8時30分至12時、14時至19時。

 ●準備資料

工資收入證明:申請家庭(或個人)提供服務處所開具的收入證明和最近6個月銀行代發工資明細;無業人員提供戶口所在社區開具的無業證明。

住房情況說明:申購家庭提供現居住情況說明,租賃房屋的提供租賃協議,家庭成員如有外地戶口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的住房證明或村集體宅基地證明。

此外,還有身份證明、戶口證明、婚姻證明、車輛情況證明、工商註冊情況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

 ●審核

申請人資料齊全後,按預約審核時間到市房管局(澗西區周山路12號)1樓東廳1、2、3、4、5號窗口進行資格審核。

從4月28日開始受理審核,時間為工作日的8時30分至12時、14時30分至18時,具體時間以開發企業發放的預約受理單時間為準。

經初審合格的,可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參加公開抽號。該負責人提醒,此次認購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領表及遞交材料須由申購人本人辦理,不允許委託他人代辦。

更多具體情況您可登錄市房管局網站(www.lyzbj.org.cn)查詢。

諮詢電話:0379-80881651、80881652、648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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