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連江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昨日,連江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件,林某新等11人獲刑,其中最高刑期25年。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連江法院審理的第二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連江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林某新等人在連江縣城周邊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比如從事高利放貸、開設賭場、毆打他人、毀損財物、強索錢財、非法採礦、走私成品油、非法拘禁等,形成以林某新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對連江縣部分區域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連江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以及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其中,林某新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應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餘10名被告人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採礦罪、拒不執行判決罪等,分別被處以3年9個月至14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

福州晚報記者 鄭瑞洋 通訊員 連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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