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周強:近五年法院特赦55120人,確保每一案經得起檢驗

近五年間,人民法院完成兩次特赦工作,共特赦5.5萬餘人。

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作了關於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他指出,要確保每一個特赦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數據顯示,2015年,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四類服刑罪犯31527人。2019年,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參加過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對外作戰等九類服刑罪犯23593人。

周強指出,人民法院堅持證據裁判,嚴把辦案質量,確保特赦令和特赦決定得到依法、準確、及時實施,確保每一個特赦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注重做好被裁定罪犯特赦後思想和法治教育工作,對不符合特赦條件的罪犯,加強政策宣講和教育引導,促使他們安心服刑改造。積極配合有關單位做好被特赦對象安置、被害人及其家屬安撫等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周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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