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基層觀察丨蘭溪:法院執行案款執行不再難

蘭溪

“儘管金額不多,但這都要感謝你們的盡心幫助……”近日,在蘭溪市紀委監委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的督促下,短短兩天內,申請人鄭麗明就收到了滯留3年之久的4000元法院執行餘款,心情有些激動。

基层观察丨兰溪:法院执行案款执行不再难

督促法院規範執行案款發放,維護人民群眾的司法利益,是蘭溪市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發揮派駐監督職能的重要工作。今年8月,在駐法院紀檢監察組的督促下,《蘭溪市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案款管理的通知》正式出臺。文件中不僅明確規定了發放流程,構建了“當事人繳款—銀行發送繳款信息—法院承辦法官—財務人員確認—承辦法官發起支付”的運轉體系,而且還設立了案款管理員,落實專人管理、專款專付制度,進一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截至目前,已監督蘭溪市人民法院發放執行款782筆,共計金額8900餘萬元,涉及民營企業、民間借貸、企業拖欠工資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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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問題根源

積極發揮“探頭”作用

今年5月,蘭溪市紀委監委查處的一起案件,在當地引起很大的轟動。蘭溪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審判庭書記員胡蔚,通過冒籤承辦法官、庭長和分管領導簽名的方式,將交通事故賠償款轉到自己控制的銀行賬戶上,再把錢轉到自己個人賬戶。截至案發,共偽造17張交通事故賠償款發放通知書,涉案金額300多萬元,主要用於歸還網絡貸款、網絡賭博等。

今年8月,在金華市委第六巡察組巡察法院期間,巡察組交辦因執行案款發放不到位導致群眾信訪案件。根據此線索,駐法院紀檢監察組對該信訪件展開調查,發現該筆執行案款在執行專戶上從2016年7月到2019年8月滯留三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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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查處的這起案件以及平時收到的信訪件中發現,蘭溪市人民法院執行案款管理還存在著發放不到位、執行專戶滯留金額多等問題,這些問題折射的是法院案款執行的監管漏洞,存在著較大的廉政風險。”蘭溪市紀委監委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錢壽堯說,截至2019年6月底,執行款專戶餘額1.71億元(不含訴訟費),2013年至2018年執行款專戶銀行產生利息360餘萬元。

對此,蘭溪市紀委監委積極發揮派駐“探頭”作用,通過查閱執行案卷、約談相關執行幹警、集體分析研判等方式,深挖發放問題的根源,及時跟蹤反饋,從制度層面入手,將監督貫穿於執行案款發放全過程,築牢廉政防線。

今年8月,在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的督促下,《蘭溪市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案款管理的通知》正式出臺。文件中不僅明確規定了發放流程,構建了“當事人繳款—銀行發送繳款信息—法院承辦法官—財務人員確認—承辦法官發起支付”的運轉體系,而且還設立了案款管理員,落實專人管理、專款專付制度,進一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

雙管齊下

推進監督常態化

“前幾年這家企業借了我們錢,拖欠了七八年之久,這次在法院的有力執行下,幫我追回了執行款200多萬元,讓我們企業有了資金週轉,我感受到蘭溪的營商環境越來越好了。”在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的督促下,一位企業負責人拿到了執行款。

為實現對案款收付的精準監督,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督促法院規範實行“一人一案一號”的案款管理模式。即為每名被執行人開設專屬的執行款繳款虛擬賬號,為每件執行案件產生一個專屬的虛擬銀行子賬戶,案件案款的收、付均通過此賬戶進行,實現執行款到賬、分配、審批、支付流程化管理,全程留痕、錢款去向一目瞭然。

“我們不僅緊盯執行款發放進度,還要將這項工作的監督常態化。”錢壽堯說,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一方面督促法院成立執行案款專項清理小組,對近年來1800多筆執行案款進行甄別,逐條錄入,分類處理,對案款發放實行層層審核和定期報備制度,確保筆筆有著落。另一方面,不定期組織抽查,跟蹤案款到賬情況,同時建立回訪機制,對群眾滿意率進行分析評估。

據統計,8~10月份,已監督蘭溪市人民法院發放執行款782筆,共計金額8900餘萬元,涉及民營企業、民間借貸、企業拖欠工資等案件,組織抽查2次,電話回訪12人次。

強化監督執紀

從嚴從快查處

在監督案款發放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對此,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及時進行提醒。另外,強化監督執紀,堅決從嚴從快查處。“目前,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執行局工作人員2人次,查處違規違紀問題2起。”錢壽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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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工作,是確保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實現的“最後關口”,也是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最有力保障。“聚焦監督職責,打通法院執行案款發放的‘最後一公里’,不僅維護了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最關鍵的是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公正,為全面推進‘清廉蘭溪’加碼助力。”蘭溪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駐法院紀檢監察組以人民關注點為監督檢查工作的出發點,持續監督法院執行工作,特別是執行款管理方面。在紀檢監察組建議下,法院對執行案款存放銀行進行公開投標,消除權力尋租空間。下一步,考慮對執行案款按時發放納入年度考核,對未按時及時發放執行案款的法官進行問責。

專家點評

司法公正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經有言:“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其惡果甚於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只是弄髒了一支水流,而錯誤的司法判決則是汙染了整個水源。”在中國司法語境下,司法公正不僅包括審理公正,還包括執行公正。事實證明,執行領域是司法腐敗的重災區,許多精英法官都在執行環節上翻了跟頭,鋃鐺入獄,令人扼腕嘆息。蘭溪市紀委監委以法院執行案款發放作為精準監督的重點,可謂抓住了執行監督的牛鼻子。在其督促下,蘭溪市人民法院建立的“一人一案一號”的案款管理模式,不僅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而且其設計非常精細合理。通過全程留痕,充分利用第一種執紀形態,實現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這在某種程度上對法院執行幹警也是一種保護。

(浙江大學廉政研究在中心副主任、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葉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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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為中心履職盡責

蘭溪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吳麗婭

紀檢監察工作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用“精準監督”守護群眾利益。近期,駐法院紀檢監察組打通法院執行案款發放的“最後一公里”,讓群眾第一時間拿到執行案款的同時切實感受到公平公正,這是在派駐監督中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的具體實踐。

今年來,蘭溪市從群眾路線怎麼走、群眾意見怎麼聽、群眾問題怎麼解三個方面入手,積極探索在派駐監督工作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履行職責的做法,推動派駐監督“探頭”更加聚焦、更加精準。以“群眾利益無小事”為原則,將社會關注度高、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扶貧領域資金使用管理、工程招投標、惠民政策落實等方面內容作為監督重點,實現派駐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察監督相互融合,構建相互聯動、相得益彰的監督工作新格局,提高監督效力;以“掌握實情在一線”為導向,探索“大腳板大走訪”制度和被監督單位中層幹部“廉情身份證”制度,讓派駐幹部走下去,分單位班子、中層幹部和普通工作人員三個層次按類別、分重點進行“面對面”談心交心,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全面排查問題線索;以“解決問題看關鍵”為重點,壓實黨委主體責任,督促黨委制定權力明細清單、職能責任清單、制度規定清單、權力運行圖等“三張清單一張圖”,深化“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作風建設、幹部管理等方面機制建設,通過制度建設推動權力監督和“關鍵少數”監督。

下一步,蘭溪市將進一步找準派駐監督的著力點和突破點,以更實的舉措、更大的力度探索新招實招,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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