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基层观察丨兰溪:法院执行案款执行不再难

兰溪

“尽管金额不多,但这都要感谢你们的尽心帮助……”近日,在兰溪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短短两天内,申请人郑丽明就收到了滞留3年之久的4000元法院执行余款,心情有些激动。

基层观察丨兰溪:法院执行案款执行不再难

督促法院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维护人民群众的司法利益,是兰溪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派驻监督职能的重要工作。今年8月,在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款管理的通知》正式出台。文件中不仅明确规定了发放流程,构建了“当事人缴款—银行发送缴款信息—法院承办法官—财务人员确认—承办法官发起支付”的运转体系,而且还设立了案款管理员,落实专人管理、专款专付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监督兰溪市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款782笔,共计金额8900余万元,涉及民营企业、民间借贷、企业拖欠工资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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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问题根源

积极发挥“探头”作用

今年5月,兰溪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案件,在当地引起很大的轰动。兰溪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书记员胡蔚,通过冒签承办法官、庭长和分管领导签名的方式,将交通事故赔偿款转到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上,再把钱转到自己个人账户。截至案发,共伪造17张交通事故赔偿款发放通知书,涉案金额300多万元,主要用于归还网络贷款、网络赌博等。

今年8月,在金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法院期间,巡察组交办因执行案款发放不到位导致群众信访案件。根据此线索,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对该信访件展开调查,发现该笔执行案款在执行专户上从2016年7月到2019年8月滞留三年之久。

基层观察丨兰溪:法院执行案款执行不再难

“在今年查处的这起案件以及平时收到的信访件中发现,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还存在着发放不到位、执行专户滞留金额多等问题,这些问题折射的是法院案款执行的监管漏洞,存在着较大的廉政风险。”兰溪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钱寿尧说,截至2019年6月底,执行款专户余额1.71亿元(不含诉讼费),2013年至2018年执行款专户银行产生利息360余万元。

对此,兰溪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派驻“探头”作用,通过查阅执行案卷、约谈相关执行干警、集体分析研判等方式,深挖发放问题的根源,及时跟踪反馈,从制度层面入手,将监督贯穿于执行案款发放全过程,筑牢廉政防线。

今年8月,在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款管理的通知》正式出台。文件中不仅明确规定了发放流程,构建了“当事人缴款—银行发送缴款信息—法院承办法官—财务人员确认—承办法官发起支付”的运转体系,而且还设立了案款管理员,落实专人管理、专款专付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双管齐下

推进监督常态化

“前几年这家企业借了我们钱,拖欠了七八年之久,这次在法院的有力执行下,帮我追回了执行款200多万元,让我们企业有了资金周转,我感受到兰溪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了。”在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一位企业负责人拿到了执行款。

为实现对案款收付的精准监督,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法院规范实行“一人一案一号”的案款管理模式。即为每名被执行人开设专属的执行款缴款虚拟账号,为每件执行案件产生一个专属的虚拟银行子账户,案件案款的收、付均通过此账户进行,实现执行款到账、分配、审批、支付流程化管理,全程留痕、钱款去向一目了然。

“我们不仅紧盯执行款发放进度,还要将这项工作的监督常态化。”钱寿尧说,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一方面督促法院成立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小组,对近年来1800多笔执行案款进行甄别,逐条录入,分类处理,对案款发放实行层层审核和定期报备制度,确保笔笔有着落。另一方面,不定期组织抽查,跟踪案款到账情况,同时建立回访机制,对群众满意率进行分析评估。

据统计,8~10月份,已监督兰溪市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款782笔,共计金额8900余万元,涉及民营企业、民间借贷、企业拖欠工资等案件,组织抽查2次,电话回访12人次。

强化监督执纪

从严从快查处

在监督案款发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此,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及时进行提醒。另外,强化监督执纪,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执行局工作人员2人次,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起。”钱寿尧说。

基层观察丨兰溪:法院执行案款执行不再难

法院执行工作,是确保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的“最后关口”,也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有力保障。“聚焦监督职责,打通法院执行案款发放的‘最后一公里’,不仅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最关键的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公正,为全面推进‘清廉兰溪’加码助力。”兰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以人民关注点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出发点,持续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执行款管理方面。在纪检监察组建议下,法院对执行案款存放银行进行公开投标,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下一步,考虑对执行案款按时发放纳入年度考核,对未按时及时发放执行案款的法官进行问责。

专家点评

司法公正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有言:“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一支水流,而错误的司法判决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在中国司法语境下,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审理公正,还包括执行公正。事实证明,执行领域是司法腐败的重灾区,许多精英法官都在执行环节上翻了跟头,锒铛入狱,令人扼腕叹息。兰溪市纪委监委以法院执行案款发放作为精准监督的重点,可谓抓住了执行监督的牛鼻子。在其督促下,兰溪市人民法院建立的“一人一案一号”的案款管理模式,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而且其设计非常精细合理。通过全程留痕,充分利用第一种执纪形态,实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这在某种程度上对法院执行干警也是一种保护。

(浙江大学廉政研究在中心副主任、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叶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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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

兰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吴丽娅

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精准监督”守护群众利益。近期,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打通法院执行案款发放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第一时间拿到执行案款的同时切实感受到公平公正,这是在派驻监督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

今年来,兰溪市从群众路线怎么走、群众意见怎么听、群众问题怎么解三个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在派驻监督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行职责的做法,推动派驻监督“探头”更加聚焦、更加精准。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原则,将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管理、工程招投标、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内容作为监督重点,实现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相互融合,构建相互联动、相得益彰的监督工作新格局,提高监督效力;以“掌握实情在一线”为导向,探索“大脚板大走访”制度和被监督单位中层干部“廉情身份证”制度,让派驻干部走下去,分单位班子、中层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三个层次按类别、分重点进行“面对面”谈心交心,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以“解决问题看关键”为重点,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制定权力明细清单、职能责任清单、制度规定清单、权力运行图等“三张清单一张图”,深化“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作风建设、干部管理等方面机制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权力监督和“关键少数”监督。

下一步,兰溪市将进一步找准派驻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点,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探索新招实招,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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