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佔旺女村長”2項暴動罪成獲刑46個月 還涉嫌襲擊付國豪

“占旺女村长”2项暴动罪成获刑46个月 还涉嫌袭击付国豪

畢慧芬(圖左)(圖源:香港“東網”)

海外網11月26日電 據香港“東網”及無線新聞報道,2016年香港旺角暴亂案中的女被告畢慧芬在被裁定兩項暴動罪罪成後,於26日被判46個月。

據悉,畢慧芬自稱“佔旺女村長”,她於2016年香港旺角暴亂事件中參與掘磚和將紙皮拋入火堆。法官早前指出,被告雖沒親自動手向警員扔磚,但她掘磚的目的與其他暴力示威者一樣,都是要用磚來襲擊警員,而拋物件入火堆是要阻礙警方推進,故判被告兩項暴動罪成。

值得注意的是,畢慧芬還被控於8月13日至14日期間,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與其他不知名的人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非法囚禁記者付國豪,以及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11月12日,香港區域法院拒絕了畢慧芬提出的臨時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1日再審。

2016年2月8日晚10時許,位於香港九龍區旺角山東街和砵蘭街交界地帶,一些小販涉嫌非法經營,與到場執法的特區政府食環署職員發生衝突。大批所謂“本土派”人士到現場滋事,並衝擊在現場調停的警員。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發生警民衝突,警方一度展示紅旗、釋放胡椒噴霧,控制場面,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雜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陸續驅散示威人群,方才控制局勢。(海外網 張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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