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助力復工復產 疫情防控期間山東省電費電價優惠政策盤點來了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網山東電力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支持疫情防控及供電服務保障10項舉措”“應對疫情影響、全力恢復建設、助推企業復工復產12項舉措”“落實國家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8項舉措”落地生效、惠及社會,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為便於廣大電力客戶瞭解和享受各項優惠政策,更好地服務生產生活,助力復工復產,特對疫情防控期間有關電費電價方面的優惠政策盤點如下。

1.階段性降低工商企業用電成本

政策內容

對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且不屬於高耗能行業的電力用戶(含非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用戶)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實施範圍

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且不屬於高耗能行業的電力用戶(含非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用戶)。高耗能行業範圍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實施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

政策內容

1)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 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

2)疫情期間復工、復產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基本電費的,實際最大需量超過合同確定值105%以上部分按實計收電費,暫停執行“超過105%部分的基本電費加一倍收取”的電價政策。

實施範圍

兩部制電價客戶

實施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3.高可靠性供電費減免政策

政策內容

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實施範圍

醫療場所

實施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4.疫情防控項目“三零服務”

政策內容

對於政府確定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項目的新裝、增容用電需求,開闢綠色通道,實施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

實施範圍

政府確定的疫情防控項目

實施時間

疫情防控期間

5.疫情防控期間“欠費不停電”措施

政策內容

對國家電網公司和省政府發文明確的“欠費不停供”政策範圍內的電力客戶,嚴格落實“欠費不停電”措施。對確因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無法按時交納電費的企業,應履行審核手續並簽訂緩交協議,明確緩交時間、違約責任等事項。對居民客戶、已簽訂緩交協議並按時履約的企業免除緩交期間的電費滯納金。

實施範圍

中小企業(適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定的中小企業);生活服務業、批發零售業、展覽業及電影放映業企業;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全部居民客戶。

實施時間

自2月份電費起至疫情結束

如廣大電力客戶對上述政策有疑問,可致電95598或電詢當地供電營業廳進一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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