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喜鵲謀殺案》與“陌生人作案”

有好多個夜晚,我們躺在沙發上,欣賞著阿加莎·克里斯蒂那些小說改成的電視劇——有七八十集之多,短篇集拍得雋永,長篇則拍得經典,有幾集我們會反覆看,然後過幾年就重溫一次。日子就這樣過去了。

看多了之後,我開始留意改編者,那些被阿婆身影擋住的人。他能給幾千字的小說填充細節,使之豐滿立體,又能把幾十萬字的小說濃縮,既保留精髓又有新意,合乎21世紀的口味。

安東尼·霍洛維茨,就是這樣一個人。算起來,他今年也64歲了。8歲時他就意識到自己會成為一名作家,13歲生日時收到母親送的生日禮物——一副人類骸骨,讓他意識到“所有人的最終結局都不過是白骨一具”。22歲時,父親因癌症去世,此公生前與政客圈子走得太近,參與了一些秘密和內幕,為自保將財產轉入瑞士的隱秘賬戶,身後大額財產下落不明,使霍洛維茨家境一落千丈。

這種戲劇化的人生肯定影響了霍洛維茨的作家之路。他寫的驚險小說銷量過千萬,是柯南·道爾產權會有史以來唯一授權續寫福爾摩斯故事的作家,代表作《絲之屋》(這本我看過,不錯);還被伊恩·弗萊明產權會選為“007系列”的續寫者;又為《大偵探波洛》系列多部劇集擔綱編劇;他還是英劇《戰地神探》的編劇。

一個想當作家卻寫了一輩子偵探小說的人,一個被授權為“三巨頭”續寫、改編的人,一個在紙上設計過各種各樣謀殺、詭計的人,他對自己職業的真實看法是什麼呢?

現在拿在我手上的,是他的《喜鵲謀殺案》。這書的特點是“書中書、案中案”:一個偵探小說家寫了一個精彩故事,他的編輯讀了書後發現,這故事的背後還隱藏著一個真實的謀殺案。

在《喜鵲謀殺案》中,霍洛維茨狠狠挖苦了偵探小說家這個職業:這夥人智窮計盡,一有機會就剽竊他人創意;他們內心都有個文學夢,費盡心思寫出的純文學作品卻遠不如換鈔票的偵探小說暢銷;他們因暢銷而傲慢,把周圍的人都當成原型寫進小說,絲毫不在乎那些人的感受;他們還憤世嫉俗,常想著要戲耍讀者以報復他們“不識貨”。

書中借一個警察的口說出了關於謀殺案的真相:“我查過的所有謀殺案都是因為兇手精神失常、一時氣憤或者喝醉了……我遇到的殺人犯都蠢得像屎一樣,不是聰明人,你知道我們怎麼抓住他們嗎?我們不用問聰明的問題,也不用調查有沒有不在場證據,我們在視頻監控上抓住他們,有一半的情況下,犯罪現場到處都是他們的DNA。”

我想這才是真實。阿加莎·克里斯蒂筆下的謀殺案,都發生在熟人之間,一個家族內部或者一個莊園裡,再不然就是一個小鎮上,那是農業時代、蒸汽機時代的謀殺。在電氣化時代、互聯網時代,“陌生人作案”才是主流,“陌生人”沒空和受害者搞陰謀,各種衝動是他們最主要的動機。受害者可能什麼都沒做錯,只是遇到這些人就倒了黴。

何謂“陌生人”?一個人可能知道你的姓名、長相、住址、家庭狀況和手機號,和你經常見面,見過你穿內衣的樣子,但他仍是你的“陌生人”。這種人很多,比如快遞員。

應對“陌生人作案”,原有的“排查社會關係”顯得力不從心;警察越來越多地藉助科技,藉助視頻監控,這是必然的事,最近好些轟動的案子,都是這樣給破了。

其實我早知道,阿加莎·克里斯蒂那些案子多多少少有點破綻。比如《東方快車謀殺案》中,13個人輪流給兇手插刀;在現實中,這樣只會鮮血狂噴,濺出的血點、軌跡、方向和形狀都是線索,在小說裡卻若無其事。

但這不會妨礙我繼續在沙發上看阿婆,《喜鵲謀殺案》在無情挖苦偵探小說之後又把車開了回來:“在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裡,你把書讀到最後一頁,發現每一個i都點上了點,每一個t都加上了一橫,難道不讓人心滿意足嗎?這些故事模擬了我們對世界的體驗,我們每天都被緊張不安包圍,到最後發現一切都講得通。”

我想,這就是偵探小說的樂趣,也是它會繼續存在的理由。(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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