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孟村法院:強化“類案同判”切實提升審判質效


孟村法院:強化“類案同判”切實提升審判質效

2019年以來,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將探索“類案同判”作為保障法律適用的統一性和權威性重要內容之一,通過分析法院“類案不同判”現象產生的原因,以信息化平臺為基礎,以發回改判案件為抓手,充分發揮法官會議和審委會提供法律適用指導和參考、促進裁判規則及標準統一、總結審判經驗、提升司法裁判質量等方面作用,探索新型“類案同判”工作機制,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截至10月20日,共判決調解該類案件52件,“類案同判”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準確界定,完善認定標準。建立類案標準,將類案中當事人的主張事實一致,案件類型和訴訟請求類型明確,法院認定的案件事實一致的作為前提。達到有利於進行審理監督管理,有助於未來的類案同判,有助於化解當事人和公眾的疑惑與誤解的效果。

規範法官會議和審委會討論程序。確定分管院領導分別擔任法官會議召集人,負責組織法官會議。員額法官和合議庭認為案件需要提交法官會議討論的,由召集人決定,隨時召開法官會議。並配備專職秘書,由專職秘書與書記員共同做好法官會議記錄歸檔工作,將案件討論結果歸檔留痕。同時充分發揮審委會類案指導作用。主動建立裁判尺度甄別梳理機制,定期討論研究形成全院類案裁判指引規範,發佈參考案例,統一裁判尺度,促進類案同判。與此同時定期彙總形成裁判指引、裁判標準、總結審判經驗教訓,形成綜合報告。

完善案件分配機制,系列性、群體性或者關聯性案件原則上由同一審判組織辦理,保證這類案件裁判尺度的統一把握。並建立類案及關聯案件強制檢索機制,對存在法律適用爭議或者“類案不同判”可能的案件,法官應當製作關聯案件和類案檢索報告,並在合議庭評議或者專業法官會議討論時說明。

完善“類案不同判”預警機制。建立數據庫,建立預警機制,對偏離度高的案件進行預警或自動進入複查程序,將審判監督貫穿審判權運行全過程,並建立類案判前甄別預警機制。在智審辦案系統以標準值為對比指標,對於偏離標準值過大的案件提醒法官、合議庭及時自查,院庭長或團隊負責人進行審查。通過召開法官會議,進行分析討論,幫助法官釐清辦案思路,避免出現同案不同判現象。促進全院法官審判能力水平提升,為辦案提供科學指引。

加強廉政防控。加強判決文書的辨法析理,對重點、疑難案件,依託大數據進行類案檢索。以智能化助力辦案標準的規範,對可能出現同案不同判的案件,進行研判分析,形成具有類案參考價值的裁判規則,對可能涉及違反審判紀律、廉潔自律規定的案件,由院庭長、紀檢監察重點監督管理,並將判決書和報告統一建檔管理,構建同案不同判的責任追究機制,實現廉政風險防控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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