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我市多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近日,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3个集体和4名个人喜获表彰:桂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苏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郴州市博雅司法鉴定所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资兴市大成法律服务所主任段朝晖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司法局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主任科员段俊颖、市福城公证处主任呼延晓红、郴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欧阳松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行职责担当,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推进新时代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改革发展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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