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父親軟禁,婆婆咬斷腳筋,丈夫打耳光:這些民國娜拉經歷了什麼?

父親軟禁,婆婆咬斷腳筋,丈夫打耳光:這些民國娜拉經歷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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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在他的《傷逝》中寫過一個悲傷的故事,一對接受了新思想的青年男女,涓生和子君,自由戀愛,不顧家庭的阻攔,生活在一起。他們並沒有過上想象中的幸福生活,涓生忙忙碌碌為衣食謀,子君每日裡生爐子、煮飯,成了個尋常家庭主婦。沒幾個愛理想愛自由的男性能夠接受一個平庸的伴侶,涓生的愛情耗盡。子君被她的父親接走,不久在人們的冷眼中死去。

我們無須譴責涓生的渣,魯迅本意,不過是想說,離開物質的支持,愛情是不能持久的。

關於這點,魯迅在《娜拉走後怎樣?》的演講中說過:

從事理上推想起來,娜拉或者也實在只有兩條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還有一條,就是餓死了

。”

這也太直白了,觸目驚心地真實,不給浪漫留一絲餘地。

在社會沒有給女性自由之前,一個覺悟的女性,即使走出家門,能怎樣生活?如果她不能有一個可以養活自己的飯碗,她要麼灰溜溜回家,要麼以僅有的資本——身體養活自己。如果她有志氣,兩條路都不肯走,那就只能等著餓死。

早年家道中落,看盡世態炎涼的魯迅,是個清醒的現實主義者,他深知物質對於人的重要性,沒有衣食住行,哪有風花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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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軟禁,婆婆咬斷腳筋,丈夫打耳光:這些民國娜拉經歷了什麼?


如果不是魯迅寫《傷逝》時,蕭紅還是個小姑娘,我幾乎懷疑,他是以蕭紅為原型寫的子君。

蕭紅就是個出走的娜拉。

黑龍江的小城呼蘭,蕭紅父親是個比較開明的紳士,然而,他還是按照慣例,給正在上中學的蕭紅訂了婚。蕭紅剛開始也滿意,後來發現未婚夫挺俗氣,蕭紅不想早結婚,她想到北京上學。蕭紅跟著一個遠房表兄跑到北京,剛開始,其樂融融,很快就陷入窘境,家人斷了供給,怎麼生活成了問題。

蕭紅只好回去,雖然未婚夫不嫌棄她,未婚夫的大哥卻嫌棄她名聲不雅,替弟弟退了婚。蕭紅打官司,沒打贏。她父親把蕭紅帶到阿城老家軟禁起來。

蕭紅在小嬸幫助下逃到哈爾濱,像個乞丐似的在街頭踉蹌而行。為了度過嚴冬,她只好投向未婚夫汪恩甲的懷抱。

汪恩甲也沒生活來源,兩人住在旅館裡,欠了一屁股債。汪恩甲說出去弄錢,一去不回,蕭紅挺著大肚子,被老闆軟禁在旅館盡頭一間小屋子裡,吃點殘羹剩飯勉強維生。

旅館老闆揚言,蕭紅再交不上錢,就把她賣進妓院。蕭趁著哈爾濱水災逃出去,撲向蕭軍的懷抱。

蕭軍是個窮編輯,連個住處沒有,寄居在報社主編家裡,惹得主編一家怨聲載道,兩人只好搬出去。缺衣少食,飢餓,成了常態。蕭軍性情暴躁,對蕭紅非常不尊重。蕭紅雖然很愛蕭軍,也只好離他而去。

蕭紅離開蕭軍,與端木蕻良結婚。艱苦艱苦生活,讓蕭紅一身病,二十多歲就早生華髮。在蕭紅需要人照料時,端木消失不見,讓蕭紅十分失望。

1942年,蕭紅在紛飛戰火裡病逝在香港,年僅31歲。蕭紅生過兩個孩子,因無力養活,一個送人,一個夭折。蕭紅因逃避冷漠的父親而離家出走,她自己卻成了一個比她的父親還不如的無情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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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軟禁,婆婆咬斷腳筋,丈夫打耳光:這些民國娜拉經歷了什麼?


民國女作家之中,白薇是比蕭紅更早的“娜拉”。

白薇的婚姻來得非常馬虎。七歲時,她母親去看戲,有人介紹鄰村何寡婦的兒子。她母親也沒多想,就答應下來。

白薇16歲結婚,婚後像掉進地獄裡。白薇的未婚夫是個遺腹子,粗俗沒文化,婆婆何氏是個潑婦,丈夫和婆婆對她非打即罵,婆婆竟然咬斷了她的腳筋。母子兩人還打算把白薇賣掉,用所得的錢另買個媳婦。

白薇在舅舅幫助下逃了出去,到省立女子師範學校讀書。她的父親得知消息,又要把她送回丈夫家。

白薇只能再次逃出去,遠遠地逃到了日本。為了養活自己,她當女傭,做苦力,同時打著幾份工,她原來就讀過的師範學校的馬校長同情她,給她寄了一些生活費,還說服她父親給她寄了一點錢。不久,父女又鬧翻,父親再次斷了她的生活來源。

白薇在東京認識了青年詩人楊騷。楊騷的出現,像白薇黯淡的生活裡投射了一束光,白薇瘋狂地愛上這個比她小六歲的詩人。

楊騷也愛白薇,但他不想被白薇束縛。白薇越愛,他越煩。楊騷逃,白薇就追。楊騷說要去經驗一百個女人,白薇就等他。終於等來楊騷,卻讓楊騷傳染了性病。

白薇仍然執著地要與楊騷舉行婚禮,結婚那天,新郎消失不見,婚禮成了白薇一個人的獨角戲。

白薇再未結婚,一生貧病交加。她生命力奇蹟般的頑強,一個人活到9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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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軟禁,婆婆咬斷腳筋,丈夫打耳光:這些民國娜拉經歷了什麼?


丁玲是個比白薇更硬性的女子。

丁玲四歲喪父,母親帶著她到她外婆生活。丁玲的母親餘曼貞是個不同凡響的女人。她回到喪夫以後沒有自怨自艾,而是走出家門,到女子師範學堂去讀書,積極參加社會活動,致力於女子平等事業。

丁玲的弟弟不幸夭折,外婆的做主,讓丁玲與舅舅餘笠雲之子訂婚,讓丁玲母親將來有個依靠。丁玲從小是個愛自由的女孩子。她想到上海去上學,舅舅認為上海燈紅酒綠,女孩子容易學壞,讓丁玲不要去,明年與表哥結婚。

丁玲登報解除婚約,跑到上海,先後在上海女子平民學校和上海大學讀過書,還到電影公司考過演員,都因為不喜歡那裡的氛圍而離開。丁玲在北京認識了青年編輯胡也頻,與胡也頻同居,生育一子。這期間,他倆還與馮雪峰在杭州過了一段三人行生活。

胡也頻遇難以後,丁玲跟馮達生活在一起,這期間她一度被關押,在獄中生育一女。出獄以後,丁玲把兒女託付給母親照料,自己奔赴延安,成為最早到達延安的文人之一。

在延安,丁玲遇到了比她小十幾歲的陳明,丁玲與陳明結婚,建國以後,雖然丁玲屢遭衝擊,被批鬥,下放勞動,陳明都不離不棄,直到丁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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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軟禁,婆婆咬斷腳筋,丈夫打耳光:這些民國娜拉經歷了什麼?


“把我跟冰心白薇她們來比較,我實在不能引以為榮,只有和蘇青相提並論我是情願的。”這話是張愛玲說的。

蘇青十九歲考入國立中央大學外文系,在母親和外婆心中,女兒還是應該早早嫁人。蘇青只上了一年學,就退學,結了婚。

婚後,蘇青生了四個女兒,李家人的臉拉得像門簾一樣長,對蘇青惡聲惡氣,蘇青只好忍氣吞聲。


年近而立,蘇青終於生了兒子,她卻高興不起來。她的丈夫自私、怯懦,還跟表嫂出軌,蘇青跟他要生活費,他竟然打了蘇青一巴掌,問蘇青“你也是知識分子,為什麼不能掙錢?”一巴掌打醒蘇青,她決定自己掙錢。

結婚十年,蘇青離了婚。她爭來幾個孩子的撫養權,獨自撫養四個孩子。她給報刊寫稿,還出版了自傳體小說《結婚十年》,內容大膽直白,出版後轟動一時,再版36次。

豐厚的稿酬讓蘇青有能力撫養孩子,救濟親人,她也不可避免地與上海淪陷區的文人們糾葛在一起。有人贊她,有人罵她是“文妓”。


因為那段與反動文人的糾葛,她很長時間沒工作,晚年的蘇青疾病纏身,與女兒和外孫住在一間十多平方的小房子,68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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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娜拉,還有好幾個,只是舉這幾人做例子。她們都集中在文壇,這不奇怪,文學是吃百家飯的,從事文學創作的女子容易被大眾記住。

蕭紅哀嘆“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民國時期,女性的天空是很低的,伸手就可以摸到天花板,她們的羽翼是稀薄的,只有幾根羽毛可以憑藉。下層女子,無非是做工,做工也僅限於上海等幾個大城市。小城市,女性除了做女傭,沒有別的出路。廣大鄉村,女性幾乎不可能獨立生活。

蕭紅、丁玲等出身優越的女子,不會做女傭、女工。女秘書、女教師,需求量極少。除此基本沒有正當行業,只有寫作能夠讓她們在比較體面的情況下獲得一些報酬。

那些不會寫作,又不願做工的,只能以身體換飯吃。這樣的出走,與“自由”“解放”沒有任何關係,只不過由父親或丈夫供養,變成了由一群男人供養而已。

近年,離婚率持續走高。人們經常指責年輕人婚姻草率,真實原因,是女性社會地位在提高,一個女人不依靠男人,也能養活自己。很多女人離婚以後,生活更精彩。這是她們理直氣壯離婚的前提。

而在白薇、蕭紅等人出走的時候,大部分女性是寧死也不離開丈夫家門的,被丈夫趕出去,比死亡更令她們恐懼。所以才有朱安這樣的女子,粘在名義上的丈夫家裡,哪怕丈夫看自己的眼神像看一隻蒼蠅,也不肯離開。

作為一個女性,感謝這個我們可以自己養活自己的時代,經濟的獨立,是女性自由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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