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請戴好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不聽勸阻擾亂秩序

重慶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昨(29)日發佈通告,自2020年1月29日起,乘坐重慶市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應戴口罩乘坐。通告稱,當前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經到了關鍵時期,為了維護廣大乘客切身利益,千方百計阻斷病毒在交通流動環節傳播,現通告如下:

一、自 2020年1月29日起,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城市公共汽車、軌道交通、出租汽車、長江索道、兩路口皇冠扶梯、班線客車、輪渡等,乘客應戴口罩乘坐。

二、對於沒有戴口罩的乘客,公共交通工具營運人予以勸返。對於不聽勸返的,營運人有權拒絕乘客乘坐。勸返過程中,乘客擾亂運輸秩序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公共交通工具的從業從員必須戴口罩上崗。

同時,重慶市公安局在官網發出提醒:為了廣大市民健康,阻斷病毒,請市民在其他公共場所也戴好口罩。對不聽勸阻,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者阻礙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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