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養殖、運輸、屠宰場所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
一、
—般措施
(一) 保持工作場所清潔衛生,應定期進行清潔、消毒,尤其是活禽畜類相關場所,垃圾、糞便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
(二) 保持工作環境中空氣流通。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天 開窗換氣兩次,每次至少10分鐘,或使用排氣扇保持空氣流通。
(三) 發現不明原因病、死禽畜時要及時向農業農村部門報告,不自行處理病、死禽畜。
(四) 不購進、不運輸、不銷售來源不明或非法捕獲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儘量避免野生動物與家禽、家畜接觸。
(五)從事禽畜養殖、分揀、運送、銷售、宰殺等人員做好個人防護,穿戴口罩、工作帽、工作服、長筒膠鞋、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
二、
出現病、死禽畜時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拋棄、收購、販賣、屠宰加工病、 死畜禽。
(二)發現病、死禽畜要及時向畜牧獸醫部門報告,並按照要求妥善處理病死禽畜。
(三)如果發現有禽畜類大量生病或死亡等異常情況,立即關閉工作場所,並及時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報告。
三、
消毒
主要對清潔後的檯面、地面進行消毒,可用10%含氯消毒粉按1袋(規格20克/袋)加入10斤水中,攪拌混勻,用噴壺噴灑,或擦拭或拖地,作用半小時再清洗。
來源: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珠海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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