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揭阳三人被执行枪决 因购买转卖150千克麻黄素

广州日报揭阳讯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通讯员吉正)昨日,揭阳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判大会,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余某通、吴某森、吴某苗犯贩卖、制造毒品罪一案进行宣判。宣判会后,罪犯余某通、吴某森、吴某苗被执行枪决。

据了解,被告人余某通(男,汉族,1974年11月,陆丰市人,小学文化)、吴某森(男,汉族,1971年11月生,惠来县人,小学文化)、吴某苗(男,汉族,1986年3月生,惠来县人,小学文化)三人于2014年12月21日开始密谋,由余某通出资40万元,吴某森出资25万元,吴某苗出资30万元,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另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2013年10月份至12月28日,余某通在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附近,先后四次购买制毒原料麻黄素, 共计150千克,后转手卖给他人赚取差价。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了对上述三名涉毒罪犯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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