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夫妻吵架,男子向妻子揮砍十餘刀,這是有多大仇?

2018年6月9日訊,因家庭瑣事,劉某先後兩次持刀向妻子揮砍十餘刀,致妻子輕傷一級。

夫妻吵架,男子向妻子揮砍十餘刀,這是有多大仇?

王金輝 製圖

近日,石景山法院經審理,一審當庭宣判,認定劉某犯故意殺人罪,因犯罪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今年3月4日,邱某將前夫和孩子帶到家中做客,丈夫劉某在臥室沒有出門打招呼,還拒絕了邱某朋友借錢的請求,這讓邱某十分不滿。當晚劉某和朋友喝酒後,夫妻又一次發生了爭吵。兩人的爭吵持續了數個小時,鄰居不堪其擾報了警。民警走後已是深夜,劉某本想煮碗麵,卻又惹怒了邱某,雙方又吵了起來。

“你就是個吃軟飯的。”邱某的這句話激怒了劉某,他抄起廚房的菜刀便砍向了邱某的頭頸部。邱某放棄反抗後準備就醫,就醫途中,劉某再次持刀砍向她。在邱某倒地不動後,劉某誤以為邱某已經死亡,逃離現場。現在,邱某的左臂近乎殘疾,三指離斷。

石景山法院以劉某涉嫌故意殺人罪,起訴至石景山法院。開庭時,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劉某表示全部認可,並當庭表示認罪。

經審理,石景山法院認為,劉某為剝奪他人生命,持械傷害他人身體,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已著手實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故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劉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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