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晨报融媒体讯 (李博峰 首席记者 李昕)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了《牡丹江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四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治“无证无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乱象,叫停“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应试”培训行为。

取缔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

《方案》要求,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我市将严格办学资质审查,严禁“无证无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超范围”办学,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达到设置条件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对达不到设置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学生。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但没有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要由发放办学许可证的教育部门指导监管其依法依规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证书。对有营业执照(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不具备民办学校设置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治理超纲教学等“应试”培训

在此次专项治理中,我市将坚决纠正学科类培训(主要指数、理、化、语文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授课教师等进行审核、登记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知识教学类(如语文、数学、奥数等)学前班。坚决纠正民办学校超范围办学行为,对达到设置要求的,指导其到审批机关进行审核备案。

同时,加强民办学校规范和监管工作。要通过年度评估工作,了解掌握各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行为等内容,并在招生行为、广告宣传、教学管理、教师资格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开展有关升学情况的宣传,严禁将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严查教师不良教育教学行为

我市将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对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或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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