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中科院任免

經研究,決定:

馬延和同志任天津工業生物技術研究所所長;

邢雪榮、崔秀娟、孫際賓同志任天津工業生物技術研究所副所長。

經研究,同意:

歐陽志雲同志任生態環境研究中心黨委書記;

莊緒亮同志任生態環境研究中心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經研究,同意:

孟新同志任國家空間科學中心黨委書記;

庫衛群同志任國家空間科學中心紀委書記。

經研究,決定

免去石兵同志軟件研究所紀委書記職務。

經研究,決定鍾華同志任軟件研究所副所長(任職時間從2017年5月起計算)。

經研究,決定王宇同志任微電子研究所副所長(正局級)。

經研究,決定:

蔡榕同志任空天信息研究院(籌)黨委書記;

趙忠明同志任空天信息研究院(籌)黨委副書記(正局級);

張國慶同志任空天信息研究院(籌)黨委副書記;

趙剛同志任空天信息研究院(籌)紀委書記。

經研究,決定:

吳一戎同志任光電研究院院長;

顧行發、趙忠明、孫殿義同志任光電研究院副院長(正局級);

吳海濤、丁赤飈、張兵、劉建波、鄧雲凱、方廣有、樊仲維同志任光電研究院副院長;

免去王宇同志光電研究院院長職務;

免去蔡榕同志光電研究院副院長職務;

光電研究院黨委、紀委領導人員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經研究,決定:

吳一戎同志任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所長;

顧行發同志任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副所長(正局級),不再主持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行政工作;

趙忠明、孫殿義同志任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副所長(正局級);

吳海濤、丁赤飈、張兵、劉建波、鄧雲凱、方廣有、樊仲維同志任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副所長;

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黨委、紀委領導人員原任職務自然免除,劉劍同志保留正局級。

經研究,決定:

吳一戎同志任電子學研究所所長;

顧行發、趙忠明、孫殿義同志任電子學研究所副所長(正局級);

吳海濤、丁赤飈、張兵、劉建波、鄧雲凱、方廣有、樊仲維同志任電子學研究所副所長;

免去張國慶同志電子學研究所副所長職務;

電子學研究所黨委、紀委領導人員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經研究,決定免去周也方同志微電子研究所副所長職務,保留副局級。

經研究,決定:

向華、錢韋同志任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東秀珠同志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長職務,保留副局級。

經研究,決定:

趙彥

同志任中國科學報社副社長兼副總編輯(主持工作);

免去陳鵬同志中國科學報社社長、總編輯職務,保留正局級。

經研究,決定免去李樹深同志半導體研究所所長職務。

經研究,決定免去唐裕華同志國家納米科學中心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副主任職務。

經研究,決定:

陳發虎同志任青藏高原研究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董偉鋒、朱立平同志任青藏高原研究所副所長;

安寶晟同志任青藏高原研究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姚檀棟同志青藏高原研究所所長職務;

免去範蔚茗同志青藏高原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職務,保留正局級;

免去馬耀明、趙平同志青藏高原研究所副所長職務。

經研究,決定:

張德清同志任化學研究所所長;

王篤金、黃仁權、範青華同志任化學研究所副所長;

免去毛蘭群同志化學研究所副所長職務。

經研究,同意:

王麗萍同志任北京基因組研究所黨委書記;

趙堅同志任北京基因組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經研究,同意:

聶常虹同志任動物研究所黨委書記;

楊俊成同志任動物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經研究,同意:

王越超同志任理化技術研究所黨委書記;

劉新建同志任理化技術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經研究,同意:

汪洪巖同志任生物物理研究所黨委書記;

楊興憲同志任生物物理研究所紀委書記。

瀋陽分院

經研究,決定:

朱教君同志任瀋陽應用生態研究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經研究,決定:

左良同志任金屬研究所所長;

徐巖同志任金屬研究所黨委副書記、副所長;

張哲峰同志任金屬研究所副所長;

孫曉峰同志任金屬研究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楊銳同志金屬研究所所長職務,保留正局級;

免去郝欣同志金屬研究所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職務;

免去譚若兵同志金屬研究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張健同志金屬研究所副所長職務,保留副局級。

經研究,決定:

郝欣同志任瀋陽應用生態研究所黨委副書記;

免去郭秀銀同志瀋陽應用生態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

經研究,決定:

郭秀銀同志任瀋陽分院分黨組副書記、紀檢組組長、系統單位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免去徐巖同志瀋陽分院分黨組副書記、紀檢組組長、系統單位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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