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
馬延和同志任天津工業生物技術研究所所長;
邢雪榮、崔秀娟、孫際賓同志任天津工業生物技術研究所副所長。
經研究,同意:
歐陽志雲同志任生態環境研究中心黨委書記;
莊緒亮同志任生態環境研究中心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經研究,同意:
孟新同志任國家空間科學中心黨委書記;
庫衛群同志任國家空間科學中心紀委書記。
經研究,決定 免去石兵同志軟件研究所紀委書記職務。
經研究,決定鍾華同志任軟件研究所副所長(任職時間從2017年5月起計算)。
經研究,決定王宇同志任微電子研究所副所長(正局級)。
經研究,決定:
蔡榕同志任空天信息研究院(籌)黨委書記;
趙忠明同志任空天信息研究院(籌)黨委副書記(正局級);
張國慶同志任空天信息研究院(籌)黨委副書記;
趙剛同志任空天信息研究院(籌)紀委書記。
經研究,決定:
吳一戎同志任光電研究院院長;
顧行發、趙忠明、孫殿義同志任光電研究院副院長(正局級);
吳海濤、丁赤飈、張兵、劉建波、鄧雲凱、方廣有、樊仲維同志任光電研究院副院長;
免去王宇同志光電研究院院長職務;
免去蔡榕同志光電研究院副院長職務;
光電研究院黨委、紀委領導人員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經研究,決定:
吳一戎同志任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所長;
顧行發同志任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副所長(正局級),不再主持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行政工作;
趙忠明、孫殿義同志任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副所長(正局級);
吳海濤、丁赤飈、張兵、劉建波、鄧雲凱、方廣有、樊仲維同志任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副所長;
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黨委、紀委領導人員原任職務自然免除,劉劍同志保留正局級。
經研究,決定:
吳一戎同志任電子學研究所所長;
顧行發、趙忠明、孫殿義同志任電子學研究所副所長(正局級);
吳海濤、丁赤飈、張兵、劉建波、鄧雲凱、方廣有、樊仲維同志任電子學研究所副所長;
免去張國慶同志電子學研究所副所長職務;
電子學研究所黨委、紀委領導人員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經研究,決定免去周也方同志微電子研究所副所長職務,保留副局級。
經研究,決定:
向華、錢韋同志任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東秀珠同志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長職務,保留副局級。
經研究,決定:
趙彥 同志任中國科學報社副社長兼副總編輯(主持工作);
免去陳鵬同志中國科學報社社長、總編輯職務,保留正局級。
經研究,決定免去李樹深同志半導體研究所所長職務。
經研究,決定免去唐裕華同志國家納米科學中心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副主任職務。
經研究,決定:
陳發虎同志任青藏高原研究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董偉鋒、朱立平同志任青藏高原研究所副所長;
安寶晟同志任青藏高原研究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姚檀棟同志青藏高原研究所所長職務;
免去範蔚茗同志青藏高原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職務,保留正局級;
免去馬耀明、趙平同志青藏高原研究所副所長職務。
經研究,決定:
張德清同志任化學研究所所長;
王篤金、黃仁權、範青華同志任化學研究所副所長;
免去毛蘭群同志化學研究所副所長職務。
經研究,同意:
王麗萍同志任北京基因組研究所黨委書記;
趙堅同志任北京基因組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經研究,同意:
聶常虹同志任動物研究所黨委書記;
楊俊成同志任動物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經研究,同意:
王越超同志任理化技術研究所黨委書記;
劉新建同志任理化技術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經研究,同意:
汪洪巖同志任生物物理研究所黨委書記;
楊興憲同志任生物物理研究所紀委書記。
瀋陽分院
經研究,決定:
朱教君同志任瀋陽應用生態研究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經研究,決定:
左良同志任金屬研究所所長;
徐巖同志任金屬研究所黨委副書記、副所長;
張哲峰同志任金屬研究所副所長;
孫曉峰同志任金屬研究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楊銳同志金屬研究所所長職務,保留正局級;
免去郝欣同志金屬研究所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職務;
免去譚若兵同志金屬研究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張健同志金屬研究所副所長職務,保留副局級。
經研究,決定:
郝欣同志任瀋陽應用生態研究所黨委副書記;
免去郭秀銀同志瀋陽應用生態研究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
經研究,決定:
郭秀銀同志任瀋陽分院分黨組副書記、紀檢組組長、系統單位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免去徐巖同志瀋陽分院分黨組副書記、紀檢組組長、系統單位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
閱讀更多 陝西法制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