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 事業單位改革,二類事業單位人員可離崗創業!

事業單位的改革,已經不是一件新鮮的事情了,到了2015年底的時候,事業單位改革分類基本完成,分為了三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分別是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公益三類共三種類型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革,二類事業單位人員可離崗創業!

那麼這三類事業單位分別代表著那些單位呢?

所謂公益一類是指,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單位或機構。

所謂公益二類,是指應具備以下條件的一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按照政府確定的公益服務價格收取費用,其資源在一定區域或程度上可通過市場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機構、非營利醫療機構等。

所謂公益三類,是指應具備以下條件的一類事業單位:業務活動具有公益屬性,在國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過市場實現資源配置。如廣播電視、黨報、黨刊等機構。

2017年,人社部出臺《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多項支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政策:支持和鼓勵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參與合作、兼職創新、在職創業或是離崗創新創業,並且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型崗位。

根據政策,我們可以看出事業單位鼓勵專業技術人才進行離崗創業,那哪類屬於專業技術人才呢?根據上面三類事業單位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這裡的專業技術人才主要是指二類事業單位。

國家政策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合作期間保留原單位待遇、職稱評定、考核等,不受影響。可與原單位、掛職企業三者協商報酬、分紅、聘用期等事宜,結束後也可以續約,或者返回原單位,或者與原單位解聘合同,在企業就職。

根據上述例似規定和指導意見,各省市縣均出臺過關於離崗創業、自主創業等方面的政策,都大同小異。最終結果都不太好:在外面創業好的,直接辭職;在外面混得不好的,回來沒了崗位。

那如果二類事業單位人才離崗創業需要注意哪些呢?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人員,申請短時期離崗創業可以,一般以兩年或者三年為期,到期必須續約,並作好隨時聽眾單位意見返回原崗位的準備。可以當作自主創業的一個緩衝期,注意不要違反政策規定,也不要領雙薪,不然就是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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