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3 李清照是否真的改嫁?

934年前的今天,1084年3月13日 (农历二月初五),南宋杰出女文学家李清照出生。

李清照是否真的改嫁?

李清照改嫁的资料见于宋人赵彦卫的《云麓漫钞》第十四卷,有一篇李清照写给翰林学士綦崇礼的答谢信,这封信写于李清照出狱后稍晚,约为绍兴二年九月或稍后。在这封信中,李清照除了略对搭救她的綦崇礼表示感谢,其大部分内容都是在阐述自己的不幸遭遇,对那个以骗财为目地而“骗婚”的张汝舟的无情揭露。

赵彦卫给其取名《投内翰綦公崇礼启》。

投内翰綦公崇礼启

清照启:素习义方,粗明诗礼。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蚁不分,灰钉已具。尝药虽存弱弟,应门惟有老兵。既尔苍皇,因成造次。信彼如簧之说,惑兹似锦之言。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身几欲死,非玉镜架亦安知?僶俛难言,优柔莫诀,呻吟未定,强以同归。

视听才分,实难共处,忍以桑榆之晚节,配兹驵侩之下才。身既怀臭之可嫌,惟求脱去;彼素抱璧之将往,决欲杀之。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局天扣地,敢效谈娘之善诉;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外援难求,自陈何害,岂期末事,乃得上闻。取自宸衷,付之廷尉。

被桎梏而置对,同凶丑以陈词。岂惟贾生羞绛灌为伍,何啻老子与韩非同传。但祈脱死,莫望偿金。友凶横者十旬,盖非天降;居囹圄者九日,岂是人为!抵雀捐金,利当安往;将头碎璧,失固可知。实自谬愚,分知狱市。此盖伏遇内翰承旨,搢绅望族,冠盖清流,日下无双,人间第一。奉天克复,本缘陆贽之词;淮蔡底平,实以会昌之诏。哀怜无告,虽未解骖,感戴鸿恩,如真出己。故兹白首,得免丹书。

清照敢不省过知惭,扪心识愧。责全责智,已难逃万世之讥;败德败名,何以见中朝之士。虽南山之竹,岂能穷多口之谈;惟智者之言,可以止无根之谤。高鹏尺鷃,本异升沉;火鼠冰蚕,难同嗜好。达人共悉,童子皆知。愿赐品题,与加湔洗。誓当布衣蔬食,温故知新。再见江山,依旧一瓶一钵;重归畎亩,更须三沐三薰。忝在葭莩。敢兹尘渎。

除李清照在这封书信外,还有其他宋人著述提及,如胡仔的《若溪渔隐丛话》说清照“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王灼的《碧鸡漫志》也说李清照“再嫁某氏,讼而离之”。还有洪适的《隶释》、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等。尤其是著名史学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都记载了此事,其书在绍兴二年九月戊午朔载:“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其继夫张汝舟,字飞卿,早在赵明诚任建康知府之时,就曾携一玉壶来访,此时正以右承奉郎衔在池州为监诸军审计司之职。有学者以为,他娶李清照是看上她还有一些古物宝器诸财产,一旦财产到手,便露出庐山真面目,且对李清照加以虐待,以致李清照只能以控告手段谋求离异。所谓“妄增举数入官”的罪名,是指犯人因谎报参加科举的次数而得宫的不正当手段。宋代对屡试不举的土人给予一种“特奏名”的优待,就是只要到一定次数和年龄,都可直接参加殿试而授予官职。张汝舟显然在这方面欺骗了朝廷而谋得官位,这一情况正好让李清照掌握。张汝舟在事实面前无言以驳,最后受到编管柳州的重惩,李清照也因此得以与其离异。

但明清之人大多数称这封信为“伪作”,而不承认李清照改嫁,要为李清照改嫁说“辨诬”。

理由主要是两点:一是绍兴二年,清照已年近五十,似无改嫁的可能。当时国破家亡,作为南逃的官员家属,李清照还会有多少财产?说如此市俭之张汝舟会追求如此年纪之李清照,令人不可思议。二是宋代官宦出身的妇女,一般是不允许改嫁的。李清照父李格非,工词章,有笔力,熙宁进士、历官太学博士、著作佐郎、礼部员外郎、提点京东刑狱。其夫赵明诚,出身宰相之家,由太学生入仕,历守莱州、淄州,终知江宁府,著有《金石录》。这样官宦家庭出身的李清照不可能改嫁,所以改嫁之事不可信。

近代学者况周颐写文考证了李清照与张汝舟在赵明诚死后的行踪,结论是两人的踪迹各在一方,判然有别,不可能有婚配之事。学者黄墨谷还补充道,綦崇礼与赵明诚有亲戚关系,李清照如果真的改嫁,且还因改嫁而涉讼,会好意思向前夫的亲戚求援吗?赵明诚的表甥,禁崇礼的亲家谢饭在《四六谈座》中引用李清照对赵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仍称李清照为“赵令人李”,难道他对李清照改嫁之事会一无所知?李清照自传性文章《金石录后序》约作于绍兴五年(1135),却只字未提自己改嫁之事。李清照晚年曾自称“蒸妇”,意即寡妇,若改嫁后又离婚的话,她能这样自称吗?所以李清照前面那封书信只有为了感谢綦崇礼解救“颁金通敌”一案而作,那才说得通。写信感激朋友数年前的帮助,也是常有之事。

尽管上述学者提出这么多有价值的理由,现代学者王伸闻、王延悌、黄盛璋等人,还是坚持李清照改嫁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如黄盛璋《李清照事迹考辨》一文中指出,胡仔、洪迈、王灼、冕公武诸人都是李清照同时代人,其著述的性质又都是史书、金石、目录等严肃的东西,胡仔一书写成于湖州,洪迈一书写成于越州,离李清照生活之地并非遥远,不至于讹传如此。况且这些著作成书时,李清照尚健在,难道这些学者敢于就在李清照面前明目张胆地造谣中伤,或者伪造那封书信,这是不合情理的。何况,南渡后赵明诚的哥哥存诚、思诚都曾做到不小的官,赵家那时并不是没有权势。而“颁金通敌”案发生于建炎三年,李清照那封信写于绍兴三年之后,之间相隔好几年,两事应并不相关。谢级之所以仍称李清照为“赵令人李”,是在看到李清照改嫁后仍眷眷于赵明诚,为完成前夫遗志而不辞辛苦的事实之后,存心避开有关旧事的做法。中国古代妇女守节之风要到明清两代才趋严格,而改嫁在宋代是极为平常之事,有关官员家中妇女改嫁之事史书中时有记载、甚至对皇室宗女都有诏准许改嫁,所以,宋人对李清照改嫁一事是不会大惊小怪的。至于明、清时期有关学者的那些“辩诬”,主要是卫道上们不能接受一代才女没有从一而终的这段历史“污点”,从而拼命地加以掩饰,力图否认她改嫁的事实,是没有什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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