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从近体诗的音韵说起

从近体诗的音韵说起

从近体诗的音韵说起

(一)、什么是“韵”

韵是诗歌的基本要素,几乎可以说,没有韵,就不能称其为诗歌。

所谓“韵”,是指一个字音的收声,大致就是我们拼音中韵母发的那个音。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叫“同韵字”。诗人在他的诗作中使用同韵字就叫做“押韵”。诗词中押的韵字,均放在句末,所以又被称为“韵脚”。如杜甫的《蜀相》: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

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其韵脚即为:寻、森、音、心、襟。也许有人会说,它们的韵母分别是un、en、in,怎么能说为同韵呢?那是因为这是按照现代语音来读了,在唐代,这五个字音的韵母是完全相同的,《平水韵》中,它们同在下平声“十二侵”韵部。


(二)、近体诗押韵的规则

近体诗在押韵上的要求是极其严格的,其规则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条:

其一、韵脚的位置是固定的。

无论律诗或绝句,奇数句不押韵,偶数句必须押韵。至于首句是否用韵可由作者自定,一般七律、七绝首句用韵的居多,算为正体,不用韵的为变体。五律、五绝却以首句不用韵的为正体,用韵的为变体。

其二、一般用平韵,且一韵到底,不能换韵。

律诗或绝句的韵脚,都必须用同一韵部的字。作诗押错了韵,叫做“出韵”,这是近体诗中绝对不允许的。不过,首句的用韵,倒是可以通押邻部的韵,称为“借韵”。如东韵和冬韵通押,青、蒸、庚三韵通押等等,都不算换韵。

如欧阳修的《田家》:绿桑高中映平川,赛罢田神笑语喧。林外鸣鸠春雨歇,屋头初日杏花繁。

其中首句末字“川”,属“一先”韵部,而“喧”、“繁”却属“十三元”韵部,这也是邻部通押,合律。

其三、不能凑韵、叠韵或同义相押。

所谓“凑韵”,是指为了押韵,所选的字与全句不能自然贯通,而是勉强凑合。所谓“叠韵”,即“重韵”,是指一首诗里某个字做两次韵脚。凑韵和叠韵,都是作近体诗的大忌。

所谓“同义相押”,指同韵而又同义的字,在一首诗里同时做韵脚。如“忧”和“愁”、“芳”和“香”、“花”和“葩”等,这类字如果同押,即使在诗中含义不同,也尽量应当避免。

还有,一首律诗或绝句,只短短几十字,除非特殊需要,通常要避免重字。而所谓“重字”,是指一首近体诗里,出现相同的字和词。


(三)、古代的诗韵

古时候没有汉语拼音,为了方便了解哪些是同韵字,人们就根据当时的语音,编撰了“韵书”。所谓“韵书”,就是将同韵的字分别编成若干部属的字典,作诗时用来翻阅。韵书中,同韵字集在一起的若干部,叫“韵部”,每一韵部取一字作代表,叫做“韵目”。

例如:天、迁、先、边等字同为ian韵,就编到一部中,取“先”为代表,“先”就是该部的“韵目”到今世所最为通用的一本韵书,名为《平水韵》,是南宋时江北平水人刘渊所编撰的。由于平水韵是由唐韵所产生的,所以后世按平水韵写的诗,其实用的就是唐韵。

编入诗韵的字,通常只是作诗词用得到的字,当然为数有限,各部字数多少也不等,以字多的韵部作诗,相对更容易,反之则难度增加。习惯上,把字多的韵部叫做“宽韵”,字少的韵部叫做“窄韵”,字少而又不常用的韵部叫做“险韵”。


(四)、诗的和韵

传统诗词有“和韵”一说。和、即一唱一和的意思。诗人们彼此赠寄酬答,或对前人的诗篇再作一首,或自唱自和。这样的作品称为和韵诗。和韵诗又有次韵、用韵、依韵、叠韵等分类。

次韵(又称步韵):是指不仅用前诗的原韵字,而且韵脚的先后次序也不改变。

用韵:限用前诗的韵字,但韵字的先后次序可以变动。

依韵:依照前诗所用的韵部来押韵,但不一定采用相同的韵字。

叠韵:依照自己前诗用过的韵字及其次序,再作一首或数首,即自唱自和。

不过此种诗作,与回文诗、鹤顶诗等一样属于文字游戏,不能用来当作衡量诗词水平的标准。现代的诗词作者,为炫耀自己的学识,追求步韵者极多。须知若自由创作尚没有佳作,况步韵乎?无异于舍本逐末!至于不懂格律的人写步韵诗词,更是东施效颦了!

多读、多练、多思、多想。勿求华丽,表达意、境、情,上口即是一首好诗。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好诗要锤炼,古人有“一诗百改方觉始”之说,何况我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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