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内江出台新规严惩“老赖”,30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可如今

社会上却老赖横行

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烦恼

内江出台新规严惩“老赖”,30条!

因为老赖不还钱

很多人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内江出台新规严惩“老赖”,30条!

有的老赖明明有偿还能力

却耍尽手段欠钱不还

令人气愤!

或许有人会问了

遇到“老赖”耍赖就真没办法了吗?

非也!

请往下看——

内江出台新规严惩“老赖”,30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相关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执行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内江和诚信社会体系建设,内江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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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及其法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直接责任人。

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1.乘坐火车、飞机限制。

内江出台新规严惩“老赖”,30条!

限制上述人员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 住宿宾馆饭店限制。

限制上述人员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其他高消费住宿场所;限制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 高消费旅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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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上述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以及享受旅行社提供的与出境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内或旅游企业内消费实行限额控制。

4.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

限制上述人员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5.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限制。

限制上述人员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6.新建、扩建、改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

限制上述人员新建、扩建、改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任职资格限制

1.担任国企高管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股权方派出或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免去其职务。

2.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3.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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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5.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

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6.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

将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7.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8.入伍服役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将其失信情况作为入伍服役和现役、预备役军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9.担任律师、公证员限制

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作为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审核颁发的审慎性参考。

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

1.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

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作为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参股、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批的审慎性参考,作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审慎性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

2.发行债券限制

对失信被执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向审核机构如实上报其失信状况。

3.合格投资者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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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额度审批和管理中,将失信状况作为审慎性参考依据。

4.股权激励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为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协助中止其股权激励计划;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协助终止其行权资格。

5.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限制

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股票发行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审核的参考。

6.设立社会组织限制

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的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

7.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

协助法院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8.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限制

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活动、评标活动、招标从业活动。

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1.获取政府补贴限制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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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政策支持限制

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的申请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准入资格限制

1.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

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药品、食品安全行业从严审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行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上述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按规定程序要求予以变更。

2.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将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对其企业资质作出限制。

荣誉和授信限制

1.授予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等奖项限制

将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前置条件。有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慈善类奖项评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取得的文明单位、慈善类奖项予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得参加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评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获得的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予以撤销。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荣誉限制

协助法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律师身份信息、律师事务所登记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为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评先评优。

3.授信限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时要查询拟授信对象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拟授信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要从严审核。

这么多限制,感觉过不下去?那就赶紧把钱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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