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罪终归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有那么三个人,多起盗窃作案后,居然在被害人家中煮面条吃然后睡着了,次日便被警察当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何某,陕西省乾县人,2017年9月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莲花县公安机关拘留,同年9月由莲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贺某,莲花县神泉乡人,2017年4月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莲花县公安机关拘留,同年5月由莲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夏某,贵州省纳雍县人,2017年4月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莲花县公安机关拘留,同年5月由莲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17年
2-17
犯罪嫌疑人何某、贺某、夏某盗走被害人贺某一辆五羊本田牌男女两用型黑色摩托。经鉴定摩托价值人民币5078元。之后,在被害人彭某早餐店内盗窃一个高压电锅,腊肉7斤,大米30斤及一些切好的菜。
17年
2-20
犯罪嫌疑人何某、贺某、夏某将被害人刘某的一辆黑色五羊本田牌两轮摩托盗走。
17年
3-4
犯罪嫌疑人何某、贺某、夏某在被害人颜某店中盗窃了三台手机,合计价值947元。
17年3-21
犯罪嫌疑人何某、贺某、夏某在琴亭镇外资路路口的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门前,将被害人刘某一辆豪进牌男女两用型黑色两轮摩托车盗走。经鉴定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026元
17年
4-4
犯罪嫌疑人何某、贺某、夏某在神泉乡被害人谭某家,盗走一台三洋牌46寸液晶电视机,经鉴定,该液晶电视价值人民币1519元
17年
4-8
犯罪嫌疑人何某、贺某、夏某在升坊镇被害人贺某家,盗走一个戴尔牌电脑主机,三床被子等物品。经鉴定,该电脑主机价值人民币917元。
最终,于2017年4月13日晚,犯罪嫌疑人贺某、夏某在三板桥乡被害人李某家中盗窃,盗得剪刀几把、三个保温杯、一个军用式背包、一件外套及一双鞋子等物品。后两人在李某家中煮面吃并睡觉,直至次日中午被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同年9月何某也抓获归案。
小编节选了一些三人共同从17年2月至4月在莲花县多起作案经过,实际三人作案20多起,多次盗窃摩托车、电视机、电脑主机及显示器共计价值人民币19900多元。
三人都是90后年轻人,却走上这样一条不正确的道路,不禁让人惋惜。但是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最终三人都获得了来自法律公正的审判。
法院判决
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贺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莲 花 检 察
编辑: 李穆仪 黎心琴 编审:邓根文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微博:莲花检察
閱讀更多 蓮花縣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