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海宁开展领导干部“两违”核查 这些情形要整改

2018-07-25 20:44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林佳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无违建”创建工作和建设品质生活,根据前期开展的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昨日上午,市专项核查工作组来到市区百合新城小区,对“两违”情形进行核查。

在现场,市“三改一拆”办、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核查对象“两违”情形进行核查及认定。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竣工图纸进行现场记录。

据了解,本次核查主要针对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我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屋顶加层,公共区域搭建阳光房或封闭公共露台,在建筑物专有部分空间范围内搭建永久性建筑物,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占地建设或者非法侵占公共绿地、河道、河道和其他公共区域(空间)等行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开挖地下室,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市专项核查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上周开始,工作组对第一批房屋进行核查,计划用10天时间核查完毕,接下来将采用分批分类方式开展后续公寓等核查。此次核查将持续到今年12月。

据悉,现场核查后,对存在“两违”情形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限时整改书面通知。根据“两违”情形,责令干部限期消除“两违”情形。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也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宁开展领导干部“两违”核查 这些情形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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