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洋县一客车驾驶人因酒驾丢掉“饭碗”

“都怪我自己,你们交警去了我们公司好多次,都强调了酒后不能开车的。我现在后悔死了,请你们能宽大处理”。7月27日,汉中市洋县客运车辆驾驶人张某某酒后驾驶通村客运班车被交警逮了个正着。这意味着,作为运营车辆驾驶员的张某某,将因酒驾丢掉了自己谋生的饭碗。

洋县一客车驾驶人因酒驾丢掉“饭碗”

当天9时16分,洋县交警大队江南执勤中队民警在汉黄路沙河桥路段,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陕F39***号中型通村客运班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有酒味。经现场酒精呼气仪检测,结果为41mg/100ml。随后,民警要求所属公司转运了车上的19名乘客,并口头传唤张某某到交警大队办案区接受调查处理。

在询问过程中,张某某告诉民警,他昨天晚上10点多喝了几杯自己泡制的包谷酒,被交警查获后,现在后悔不已,希望能宽大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张某某被洋县公安局裁决处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且“A2”型驾驶证已报汉中市交警支队裁决吊销。

最终,张某某还将面临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处理,他的饭碗也因酒驾丢掉了。

(秋侠 通讯员 陈维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