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開車撞了人已安排住院,患者家屬不斷要求墊醫藥費,該如何處理?

高山流水1510337


開車撞了人已安排住院,患者家屬不斷要求墊醫藥費,該如何處理?

根據你的描述,昨天你在省道上撞了行人,交警讓你與傷者家屬一同送醫院住院,並已支付了檢查費及前期住院費用。

首先你要清楚認識到,法律是保護弱者的,一般情況下機動車撞到行人都是全責,即使有證據證明行人有過錯,也只分擔小部分責任,你還得承擔大部分責任。你在省道上行駛應該避讓包括橫穿省道的行人,你這個避讓不及時也好,避讓不當也好,你應負全責。

認識了這個問題後,你的問題好回答了,我今年70歲,根據我參予過單位,親友的多次交通事故的處理經驗,我負責任的告訴你,對傷者家屬墊付住院費用的要求不應拒絕,也不能拒絕。為什麼?我講幾點供你參考:

一,交通事故責任賠償除了住院醫療費用,還有後續醫療費用,誤工費,陪護費,交通費,車輛修理費等等多項費用,所有費用之和按雙方責任比例各自負擔,首次住院費只是其中一部分,機動車主墊付的住院費直接交到醫院賬戶,交款收據在你手上,出院時憑交款收據辦理出院手續,這錢用不了也到不了傷者家屬手,你最後憑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將有正規發票的住院費用到保險公司理賠,全責可以全部報銷。你完全不需考慮墊付的住院費用不能收回問題。

二,如你不肯墊付住院費用,對方家屬又無力支付,造成傷者死亡的,最後不能取得對方家屬諒解的,你不僅多賠付若干項費用,還要負刑事責任。

以上可能性很少,但因機動車主不肯墊付住院費用,延誤搶救時間,造成傷者病情加重,甚至傷殘等案例時有發生,屆時你要賠付的項目和金額要多了去了。而且出於人道精神,你也得積極配合,主動墊付住院費用。

三,只有主動關心傷者,積極墊付住院費,取得傷者家屬的理解和寬容,以利於交通事故的儘快處理。否則傷者家屬會以延長住院期,調解時糾纏於營養費,陪護人數,後續冶療費等問題,讓你在調解期事故處理不了。最後甚至於對簿公堂。

一般情況下,撞人交通事故是要扣機動車的,傷者出院後就可以在交管部門調解下一次性處理結束,可以取回暫扣的車輛。你也很快可以得到理賠,自己負擔的部分很少。

你與傷者因墊付住院費用關糸惡化後,交管部門或調解委員會調解不了,就要到法院處理。

到時你要多花鈔票,多花精力和時間,你的愛車將不能很快地回到你身邊。出了交通事故後,要正確處理與傷者關糸,積極配合交管部門調解處理,利人利己,和諧社會。





多多爺爺


這種事吧,不是說為了讓肇事者不負責任,要是我的話,我除非剛開始送傷者入院的費用,其他一概不墊了。下面來給你講個故事,也是以前報道過的一個故事,或許對你有用吧。

有一個駕駛員開車其實很小心的,但是很不巧,那天擦碰了一位老人。剛開始,傷者家裡人也很客氣的。肇事駕駛員也是一個很負責任,很善良的人。因此,只要醫院裡差錢了,他就會第一時間保證治療費用的充足。而且一直以來和傷者家屬溝通也很順暢,感覺雙方之間都很理解。

然而,到最後要出院的時候,醫院裡結帳僅僅差了500塊錢,當時駕駛員心想那麼點錢就讓傷者家屬先墊付了吧,平時感覺這家人都不錯。然後發票給帶過來把500塊現金到時候給他們就是了。然而,正因為最後這個500塊錢,導致了很大的風波。

結賬後,幾萬元的發票直接被傷者家屬拿著了。結果,傷者家屬這時候也不像以前那麼好說話了。直接要求,要麼把營養費什麼的先給了,要麼把發票金額都給了,這樣才能給發票。協商多次未果,後來對簿公堂。傷者家屬說錢是他們自己付的,要想拿發票必須給錢。經過審理後,去醫院調取了交錢監控,最終,還了駕駛員清白。

遇到這種事,負責是必須的,但是必須要保證好自己的權利。你可以在每次給錢的時候要求對方簽收條並註明預付醫院醫藥費。這種事其實不要怕麻煩,也不要怕傷感情。正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當今社會,交通事故也是頻發,安全駕駛很重要。真的一不小心發生了不幸的事情,那也必須按照既定的程序來走。可以墊付,但是要有收條,如果對方不同意打收條。那就把錢交給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來交付。或許由傷者尋求保險公司墊付。該配合的要配合,不得消極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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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人傷事故到底要不要墊付,的確是讓人頭疼的事情,我只能說有大多數情況下儘量少墊付,但特殊情況下要積極墊付。

大家不願意墊付的原因:怕錢回不來

為啥不願意墊付,從我們的辦案經驗來看,主要有兩個原因:

1.害怕傷者不配合理賠,導致車主不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在車主理賠的時候,有的傷者故意不提供相關的必須的資料,比如用藥清單、發票、病歷等,導致車主不能直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2.害怕傷者無理取鬧,在後期提出過份的要求。

有的傷者得理不饒人,會對車主提出各種過份的要求,而一旦這些要求不滿足他的話,他就有可能不配合提供理賠資料、故意賴在醫院或者其他的一些無賴行為,增加了車主的麻煩或者額外的負擔。

其實,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我們擔心我們墊付的錢不能拿回來!

大多數情況下,儘量少墊付;但是,主責以上的重傷事故,儘量墊付,至少不要跟傷者家屬鬧僵

大家也都知道,法律並沒有要求車主有“墊付義務”,只有“賠償義務”,而“賠償義務”的執行肯定是在治療結束以後。所以,我們記住一個原則:只要在後期不可能涉及到刑事責任的事故,儘量少墊付。

但是,有一個特殊情況下,我勸大家還是要儘量墊付:主責以上的重傷事故。

我為什麼勸大家對這類事故要區別對待呢?是因為這類事故有可能讓我們承擔刑事責任,比如最後出現了傷者搶救無效死亡了。

如果一旦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麼能否獲得死者家屬的諒解是法院是否判緩刑或者免於起訴的重要參考依據。

如果前期肇事車主不墊付任何費用,導致死者家屬對肇事車主情緒很大,那麼對後期要想獲得他們的諒解書就會比較麻煩。所以,我建議對於這類事故,我們儘量墊付!

墊付時的注意事項:儘量獲得相關資料和控制墊付額度。

墊付醫療費時,為了防止出現後續傷者不配合車主理賠的情況下,我們必須要有兩個注意事項:

1.一定要獲得相關的資料。

重點要收集的資料包括:用藥清單,醫療費發票,病歷等,最好要求他們提供原件。如果實在不能提供原件的,那麼至少要提供複印件或者清晰的照片。否則,如果連這個都不願意配合的話,我們可以堅決拒絕墊付。

另外一個資料,就是要讓傷者方簽署收到墊付款的收據,這是我們在後期理賠時,萬一遭遇對方不配合的情況下,可以向保險公司出示的賠款證明。

2.注意控制墊付的額度。

一方面,我們首先要了解保險公司對於非事故用藥、非醫保用藥可能會拒絕賠償,也就是說並不是傷者用了5萬,保險公司就一定會全額賠償5萬,但是我們在墊付時又沒有能力做區分,所以控制一下墊付的額度就很重要。

另一方面,我們還需要根據我們的事故責任比例來控制我們的承擔比例。比如主責情況下,按法律我們可能會承擔70—80%的賠償責任。那麼,我們自身的墊付比例堅決不要超過這個比例,最好能在這個比例下調個10—20%。

總結來看,墊付比例有如下建議:

1.如果是主責,墊付比例儘量控制在50%—60%。

2.如果是全責,墊付比例儘量控制在70%—80%。

3.如果是其他責任,儘量不墊付。

積極幫助傷者獲得交強險的1萬墊付

交強險有墊付功能,很多人可能還不清楚,今天我簡單說一下:

1.可以墊付的額度:10000元;

2.申請墊付的條件:車主有責,已發生醫療費用超10000元(各家公司額度略有區別)

3.申請提供的材料:交警隊開具的墊付通知書,已發生的醫療費發票、用藥清單、病歷以及醫院的證明等。

我們應該積極幫助傷者獲得這個10000元的墊付,一方面體現了我們自己的人文關懷,另一方面也可以幫助減少我們自身墊付的費用。

何樂而不為呢?


保道筆記


首先向你解釋下交強險和商業險在處理人傷中的區別在哪裡。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性保險,人傷案件中,醫療費10000元,死亡傷殘110000元,在交通事故中責任比例分為全責、主次責、同責(責任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比如在人傷案件中佔次責,在交強險醫療費10000元內都可以墊付,車主自行墊付或向保險公司申請墊付(條件是醫院出具墊付證明,交警出具墊付通知書)都可以。你墊的錢都會賠給你,交強險責任劃分上是不做分攤的(無責案件另行賠付),國家設立交強險的初衷也是讓傷者得到及時的治療。

商業險顧名思義是商業性的保險,是對交強險的補充賠償,商業險在賠付醫療費時會有醫保外用藥的說法,醫保外用藥通常說的自費用藥,在保險賠償內不賠或者按比例賠付,商業險是要按責任比例分攤後賠付的,比如該人傷案件,傷者前期醫療費到了3萬元,交強險的醫療費報銷10000元,還剩20000元,車主佔次責,只承擔30%的責任,車主可以在20000元的30%內墊付,墊付前要和傷者協商好事宜,還有自費用藥的事宜。如果車主覺得醫藥費高,無法墊付,也可以像保險公司申請商業險預付(提供醫院的病歷本。診斷證明,所產生的醫療發票,用藥清單,入院證等在把交警事故認定書一併提交給保險公司)。

這樣做傷者自然不會天天找你去墊付了。


歡迎在評論中發表不同的觀點,互相學習,謝謝。


GL智能生活定製


千萬要記住,四個不!不墊付,不和解,不探望,不商量。一個真實的案例,有一天,我市內主幹道4排車道直行,限速70,我開到60 電動車闖紅燈,造成相撞,身上多處骨折,我有視頻記錄儀,第一時間,我打122.120,保險電話電話,車被拖走,交警判我次要責任,對方是弱勢群體,我隨救護車一起去了醫院,對方稱沒有錢,鄉下的人,我出於人道主義,墊付了5萬塊錢,隨後保險公司理賠,需要一切修車,住院的費用的發票收據,結果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住院的人說,如果想要發票,再給他兩萬塊賠償,被撞不能白撞,這就是人性,這就是社會。最後通過的法院才得以平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切就交給保險公司解決,他們的律師團隊,不會多付給對方一分錢。


馬大白的世界顏色


我前年撞了人,電動車闖紅燈撞我左前翼子板和機蓋上飛過去了。鎖骨骨折,肋骨斷了三根。首先,扣車地點停車是免費的,不收錢的。第二天我找一個叔叔把車提出來了。第二,一分錢不要給他墊,我前期除了叫救護車費用和2000住院押金再也一分錢沒出,也不要去醫院看,他會和你鬧。讓保險公司理賠員去確認就行。一律電話協商違章傷者和理賠員賠付款項。最後去保險公司籤個字,還和他要回了我墊付的款項。一分錢沒花。修車和醫療賠付全走保險,第二年保費漲了三百多。今年找人又降下來了。

本來我有行車記錄他闖紅燈,但和交警隊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拿著保險公司的錢醫治傷者為原則,定了我7他3,多賠付點,我也沒意見,反正明年也漲不了多少錢。

喔對,交警隊的協調律師讓違章傷者去醫院找人做了個傷殘鑑定,交強險賠了5萬多,商業險賠了8萬多,總共不到十四萬,我和他說為了給他賠得多一些是如何定責的,否則這些錢都倒不了位,傷者家屬都說賠好了,家屬是個明白人,知道自己闖紅燈,我有證據也不怕他胡鬧。最後和平解決。

還有,即便電動車全責,你拿出證據了,也不建議你定他全責那麼做。

如果是電動車全責保險公司只會根據責任比例理賠。就按至少10%定責的話,可能只陪幾千塊,那樣對誰都不好,傷者家屬沒錢看病還是會和你鬧,你也不得安寧。而且交警隊也會協調讓你多負點責任給他看病,畢竟中國交通法還是偏向弱者(行人)一邊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你你明年也就漲幾百塊。讓保險給他賠幾萬看病更人道。 但如果是無賴,想靠這個發家致富的!和你要百八十萬的,那你讓他告去吧,他得同時起訴你和保險公司,而你什麼都不用管,協助保險公司提供證據即可,保險公司承險是要對險主負責的。

忠告:行車路上誰也保證不了萬無一失,三者和不計免賠一定要上,以我家這邊為例,撞死人的話賠付已經達到85萬了,自己琢磨吧筒子們。


RexBo


相信每個人行車都不想發生任何交通事故,但是假如不免發生汽車相撞,傷及他人的情況,那這種情況是自己先墊付醫藥費還是直接走保險流程呢?

汽車撞傷人的情況下,首先要做的是打120急救電話,救人才是第一任務,其次打110和保險公司汽車定損。讓交警和保險公司定損事故責任劃分,哪一方是主要責任,哪一方是次要責任,防止和家屬方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發生事故撞傷他人,一定不要心虛,保持心態穩定,切記事故逃逸,被抓到法律必定嚴懲。

在醫院不要主動墊付醫藥費用,即使要墊付醫藥費用也要把收據發票等收好,否則沒有收據,保險公司不會報銷,費用自己白交了,而收據與發票是向保險公司報銷的憑證。而另外一點,因為汽車基本上都是有交強險的,交強險的第三者僅是1萬元,建議也可以墊付1萬的費用,與此同時加快保險的流程,讓保險公司和傷者對接,自己不用出面。

在此過程不要擔心法律對自己名譽的影響,從而選擇與傷者私了,不能讓傷者家屬以為自己膽小怕事,可能做事會得寸進尺。畢竟購買汽車商業險都會在事故認定時,保險公司會進行賠償。

因此在事故中,如果自己墊付醫藥費用,可以少墊付,不必過多,而且收據一定要收好,作為保險報銷的憑證;建議不要多墊付,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經濟糾紛,而且在事故一刻要確認事故責任劃分,讓保險賠付。基本原則是,保險第一時間賠付,讓保險支付,如保險走流程,自己可能少墊付。

最後關於開車撞傷人應該如何處理更合適了。只要按照以上步驟不會錯。


車品顧問


本人親身經歷、今年四月份開車左拐、一個老頭碰到我反光鏡!當時倒地老出血、下車打120、報警、報保險!交警來了看了老頭88歲!不敢定責。直接扣車、扣證!醫院那邊傳來消息、腦內出血病情嚴重!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嚇安逸了!也沒有經驗、馬上去醫院墊付一萬元!後面保險公司又墊付交強險一萬元!中途多次買上禮品去看望、想到時候好解決嘛?最後出院花了一萬五、家屬那邊還剩5000元!去保險公司協商、家屬立刻翻臉不認、除開保險公司賠償得五千多、還叫我拿出8000元、最後協商賠了四千元、一共花了八千元、因為保險公司又一部分自費藥報不了。最後個人認為、病情嚴重可以適當墊付醫藥費、記住一次性不要墊付太多了!用不完家屬絕對是不回退你!因為最後協商必須要家屬簽字你才能拿到錢!交警隊主管劃分責任、至於賠償最好叫保險公司出面!停車場不會收停車費、一般會象徵性收一點保管費!不會太多!我扣了一個月給了120元!


付維城1


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你,千萬不要墊錢,到時候說不清,讓傷者自行處理,讓他們自己出錢,如果你拿錢,他們會什麼檢查都做,漫無邊際的要求,其實根本不是多大的事,他們會小題大做,全身CT,腦CT都做,如果你不出錢,他們會收斂很多,因為都是自己的錢,他們也弄不準,能不能報,所以不會亂花錢。

我曾經開車撞人了,最後我跑了,他們告我肇事逃逸,後來我去醫院看傷者,根本什麼事沒有,就是想訛詐,我一直拖,他們打電話給我,我說你們起訴吧,不起訴一分錢不給,當中我們談過私了,他們抓住我逃逸不放,要30萬,最後他們起訴了,他們起訴標的額才15000,最後我賠了7500多。我承擔意外損失100元,訴訟費94一共194元,已經過去4年了,194也沒有要,從蘭考開車到我家來回不夠油錢。

第一不要私了,第二不要墊錢,你要學會拖,先消磨一下他們的氣焰 ,慢慢他們就沒有勁了,都忙的要死,誰也沒有時間天天耗著,慢慢對方會讓步,最後怎麼都行,也不會獅子大開口了,清醒以後就說理了。你要是急著解決,能訛死你,漫天要價,提出很多無理要求,什麼誤工費,營養費,後期治療費......,叫你應接不暇。

出事了要沉著應戰,不要主聯繫傷者,更不要急著處理,告訴他們你沒有錢,讓他們先把錢墊上,最後保險公司給,這就是我的經歷,如果喜歡請你關注我,謝謝大家


大海傳媒


17年6月5日,早上下點小雨,我車右轉,一電瓶車從我左面直行,當時視線不好加上電瓶車帶頭盔估計也視線不好,我車快轉直了,這電瓶車速度太快,在我車頭輕微擦了一下,倒在對向車道。

當時馬上報110和保險公司,同時叫了120急救車,對方被很快送醫院,我留現場跟交警和保險公司前期處理並拍照,後面車被拖走(實際開走)!本來報著不墊付不探視的心態,我沒跟救護車去醫院,但我這邊事故處理完,對方就打電話說我怎麼還不到醫院,說檢查要交錢。從處理交警交流得到,我基本全責,逃不掉。由於我急需用車,想第一時間讓對方籤事故責任書,這樣我第一時間能拿車出來,於是我去了醫院,交了前期檢查費和住院費3000,跟醫院醫生交代用醫保類用藥。

由於急用車(跨地級市跑業務啊),交完錢第二天買了點水果探視,便協商籤事故責任書,對方住院不能去,委託他兒子處理(寫了委託書),他兒子是教練,比較精啊(我也是遇得到)!這傢伙要我再交5000,我於是交了5000到醫院,後面去交警隊處理,由於一個材料不全,他兒子不樂意了,說這說那,意思大家都明白,要我私底下給點錢出來!這下我算明白了,私下給錢肯定不可能,後面找了下熟人跟交警隊那邊溝通一下,反饋過來的意思怕我不認全責(對方有搶道嫌疑),我也就拖著。

大概一星期,對方錢用完又打電話給我,我說我一個打工的沒錢了(各種理由沒錢),保險公司可以墊付1萬,對方傷者還是比較好,我把保險公司墊付材料弄好,他把事故認定書籤了,交警通知我籤事故認定書(全責),我順利拿車(交了120拖車費)。

後面在他1萬沒用完的時候買了點水果去探視,之後打電話老說沒錢,接到他電話我就說出差,要多久怎麼的,說不好什麼時候回,後面一直不探視(車在手,不擔心了)。

醫院他住了3個月自己出院(前期自己交費票據拿自己手裡),本以為他很快會找我處理,那知道他要評殘疾(評殘有打電話給我,我說沒時間,你通知我保險公司),拖到18年1月15號,他直接找黃牛把我起訴到法院,起訴不用管,按時間本人一定要出庭就是,保險公司會有委託人的,自己準備好交費單據就是。庭外和解,醫療非醫保用藥保險走不了,協商下來我出來4500塊(當時醫院總共我出了8000多),多出的錢保險公司退我賬戶裡,拿到法院調解書,整個事故處理完。

今年買保險,保險費增加了1000多,到營業網點交費,突然想到自己車去年修理和拖車費沒報(其實就一點刮擦,當時保險人員說給400修理費,我看沒必要就沒去修理,拖車費就120也沒放心上),想想這裡報了能省點錢就諮詢營業網點能報不,保險公司重啟案件,報了520塊錢給我(400沒用發票),第二天到賬,整個案件算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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