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无牌轿车跟杆逃费,收费站人员沙桶拦截,用石块打破玻璃伤到车内女童,谁的责任?

白菜心萝卜缨


评论需要公正,做事需要担当,既然你选择了闯杆就要为以后的事情买单。首先我们来说明一下,高速收费的情况,说心里话谁都不愿意掏腰包花那个钱,但是我们不花那个钱,国家的每条高速路的经费又从哪里来呢,首先确定一下个人比较理解高速收费的问题。



现在轮到说这个事的正题了,男子驾驶无牌照车辆,我们先不说他处于什么目的,总之是没有牌子。这一点来说他是违法的,任何驾驶员不得故意拆除遮挡牌照。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也就是说出现无牌车辆交警有权利扣车,以及对驾驶员扣留驾驶证的权利。如果再往大了说,如果涉及到大案就不是砸车那么简单了。对于这个案子里的男子行为,我们目前还不知道他处于什么目的,总之拆了车牌是事实,闯杆也是事实。这就相当于一个贼,偷了东西要跑,主人家追,小偷摔断了腿又找主人家理论的道理是一样的。

虽然中国法律很大程度在强调人权问题,但是这类的法律也不过是保护坏人的一道屏障,这个案子一切起因是由于男子闯杆造成的,看到工作人员砸到人了,才把车停住回来理论,我们都是普通人说白了在砸车与停车这段时间里,男子的心里发声了很大的变化,既然都是普通人想法也应该大致相同,我们先说,男子撞倒路障的行为,对于个人来说,这时的修车费用比高速费要多了,但是男子自知理亏,所以没敢停车。再加上车坏了最多报一次保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等到工作人员把车玻璃咋了,他还是没停车,具体原因就是咋坏了报保险,总之有保险公司买单,这个不用自己花钱没有必要担心。走过了几十米发现孩子被砸了,而且看上去挺严重,这时候他发现自己吃亏了。孩子什么情况不知道,花多少钱也不知道,因为这个时候男子发现要自己掏腰包了,而且很可能不是小数目。这才把车停住回来理论。至于小女孩与男子的关系,一诺不清楚在这个问题上,一诺全力站在工作人员这边,玩什么就要玩的起,别说砸坏了就是砸死了一口子,起因也是因为你闯杆。如果你把所有的东西归于个人,无论你违法与否,一诺从心底佩服你是个男人。玩到一半发现自己吃亏了再回来说,不玩了。一诺从心里鄙视这个男人。趁早割去鸡鸡做个太监,真是他妈的给中国男人丢脸。我劝这个男子以后去女厕所蹲着撒尿,因为他不配做一个站着撒尿的男人。

我觉得法律也不该给他一分钱,让他知道做错事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每一次闯杆上帝都会站在你这边,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小女孩是无辜的,但是很无奈他爹做的孽,报应到了他的身上,大家记住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即便你这辈子做了孽,报应不到你的身上,也必然报应到你的孩子或者孙子身上。这叫善恶循环。


和风小筑主人一诺


无牌轿车,闯杆逃费!

这人都是怎么了,这能省多少钱呢?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是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一般高速费也就是200元左右的样子,为了省这个高速费,就开没牌照的汽车,还闯杆!也是没法说了,现在监控这么发达,迟早会被抓住的。到时候,肯定还要罚款,何苦呢?

闯杆的有点无知无畏,不仅不听劝阻,而且开车闯过了沙桶,竟然要闯过去了。

这时候,又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工作人员竟然为了阻止车辆前行,在语言沟通无效的情况下,竟然捡起地上的石块砸向轿车,玻璃被击碎,车内女童被砸到,受伤流血。

工作人员更是有点胆大包天了,为了阻止轿车,竟然用一个非常危险的石头砸车动作去阻止轿车的前行,更是伤到了车内女童。工作人员也真是一点危险意识都没有啊!好在,万幸的是经过检查后,女童受伤比较轻。

关于责任划分

1、闯杆轿车肯定要负闯杆逃费的责任

闯杆逃费肯定不对,是要负责任的,不仅要付高速费,可能还要有罚金,如果造成高速收费口损失的话,还要负责赔偿损失。

2、高速收费人员要对女童被砸伤负一定责任

高速收费人员在劝说无效后,捡起石块砸向逃费轿车,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石头砸坏了车窗后,砸伤了后座4岁的小女孩。高速收费工作人员是要对这个事情负有一定责任的。

综合来说,闯杆轿车必须负主要责任,因为闯杆在先。而且不听劝阻,又闯过了沙桶。高速收费工作人员必须对女童被砸伤的事情负有一定责任,毕竟是用石块砸坏了轿车车窗后伤到了女童。


事件回顾:

8月11日下午,哈尔滨市双城区石家收费站出现一起跟车闯杆逃费事件。据媒体公布的视频显示,一辆黑色无牌尼桑轿车,利用前车缴费后抬杆未落的时机,紧跟前车闯过了收费站。收费站工作人员见状连忙予以制止,在言语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将防撞沙桶挡在车前。然而黑色尼桑并未停车之意,反而意欲加速逃离。因怀疑该车存在倒卡及其他问题,一名工作人员捡起地上的石头扔向尼桑轿车,以迫使该车停下。石头将尼桑车玻璃砸出个大洞,飞入车内后砸伤了坐在后座的4岁的小女孩。



睿思天下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特别去了一下其他回答者的答案,也又去看了很多关于这件事的报道!事情大概经过是这样的:一辆未挂牌的汽车高速收费站未缴费跟随前一辆车闯关,收费站人员为了逼停汽车,用扔石头的方式,结果造成汽车玻璃破碎导致车内一女孩受伤!有些报道中,提到了撕警章的事!

看了很多人的回答,才发现中国的法治之路任重道远,法盲太多了,很多人的观念还是停留在以暴制暴的层面上!先回答一下责任到底是谁的!问题中提到的事女童受伤谁的责任,我可以很肯定的说收费员的责任!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收费员(暂且认为是政府收费,有些报道提到了警章)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是执法者,代表的是国家,无牌车主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对待这种行为完全可以采取正当方式来制止,比如高速交警,比如下一个路口拦截,再比如高速摄像头等很多的方式(具体哪一种方式,国家有很多)。然而收费员却采用了一种极端而且又极度愚蠢的方法来制止,与其相信收费员想利用石头拦截车辆,不如说是为了泄私愤!执法者却用了一种暴力手段来制止,考虑过后果没有!

有些回答者举例说好像家里来了小偷,你把他打一顿一样,这种比喻简直就是荒谬。错有俩,第一是身份不同,收费员是公职人员代表国家,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第二,你这打的是小偷吗,女童哪里违法了?

因此,收费员必须负责任,而且必须严肃处理: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就算是为了逼停,但女童是无辜的!法律就是法律,不要跟人情相比!当然,汽车车主也必须严肃处理,但要明白他们违反的是不一样的!

看到个别回答者在说收费员干得好,指责车主,完全是没有法律观念,更没有分清是非!车主有错,错在闯关,但这不能成为收费员拿石头砸车的理由和借口,二者没有必然联系,但女童受伤却是收费员扔石头带来的直接后果!车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收费员也不能免于处罚!

中国的人治观念太深了,所以才有不断出现的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要想杜绝这种现象,必须依法办事,依法执法!不能采用这种暴力行为(对待这种闯关行为,完全是有正当方法的,还没有到以暴制暴的程度吧!你们想想自己的车)。

记住——女童是无辜的!收费员是国家公职人员(不管是不是临时工,在这个岗位上就代表的国家办事,就得依法执法)!




网络策划指导


看到这样的事情就有点儿生气,如果受伤的是轿车司机,那只能说一声是:活该!但是受伤的却是车内的女童,这不得不说是殃及无辜了。

首先,无牌轿车司机到收费站为了达到不交费的目的,跟着前面的横杆想逃费,这位轿车司机的行为是恶劣的。

开着一辆无牌的轿车,本来就是不允许上路的,又利用无牌的轿车想逃费,这可谓是错上加错。

其次,收费站人员对逃费的车辆进行阻拦,是职责所在。利用沙筒拦截,也并不为过。而无牌轿车司机却连撞翻几个沙桶,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的,逮住他就应当重罚。

再次,收费站人员看到轿车冲撞沙桶,无法阻拦时可以报警。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拿起石头击打违法轿车。这种用石头击砸别人轿车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并且,收费站人员用石块击打车辆,造成车内一个小女孩受伤,这更是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了。



最后,对于小女孩的受伤,收费站人员应当承担责任,因其是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的,所以其单位应当负责赔偿。

轿车司机固然有错,但是他只能承担逃费冲关的责任,其行为与小女孩的受伤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他不会承担女童受伤的责任的。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一定要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法重情深


两件事要分开算:各负各责!逃费的,该罚款罚款;扔石头的,该赔偿赔偿,该付刑事责任的就付!

收费站工作人员只是企业职工,不是执法人员,无执法权!是谁给你的权利,扔石头的?小女孩受伤负全责!

收费站,很多人以为是国家执法部门开的!大多特错!

收费站的背后都是某某高速有限公司,有些是国有企业不假,但毕竟还是个企业,没看见很多高速公路都上市了吗?所以,他们并不是国家行政执法部门。

既然不是执法人员,那么本身就没有法律规定“收费站职工”有权对逃费车辆实施“石头攻击”,他们没有这个权利,因此可以认定为是“非法攻击”,由此导致的小女孩的医疗费和车辆损失费都应该由收费站承担!

逃费人员是不对!但是,有些营业性收费站已经变成了阻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收费站分两种,一种是属于投资集团的营业性收费站,还有一种是政府管理非营业性的收费站(事业单位)。

但是,有一些营业性质的收费站已经变成了阻碍当地社会发展和和谐的绊脚石。比如,在浙江东阳和永康之间有一个收费站,常年累月在收费,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当地车主和收费站的冲突,尤其是东阳、永康两地车主,经济交往紧密,有些人住在永康但是厂在东阳,每天要来回,可一个来回就要付几十块钱的过路费,这极大影响了当地的人员往来。

浙江省早些年年就已经废除了很多的收费站,但是这些收费站因为与政府有协议,废除不了!于是,收费站就耀武扬威继续收,为了应对冲突有些收费站甚至招了一批人专门维持“治安”!这种收费站,政府就应该早些出台政策买断之前的协议,还当地人民一个和谐的环境!

当然,我不是抨击所有的收费站,只不过像这种严重影响当地和谐的营业性质的收费站就应该彻底取消!至于本案中的收费站性质不明,不做评价!


保道笔记


但是,在用砂桶难以制止撞杆汽车继续前行时,便用石块砸向轿车,致使车玻璃被砸出窟窿,伤到车里的女孩。

汽车逃费,应该属于民事行为,理应受到经济治裁。而对于高速收费站来说,阻止他上高速也是没有错误的,但在正常手段不能逼停的情况下,采用暴力手段用石头将轿车玻璃砸坏,甚至伤到了里边坐着的无辜女孩儿,做为高速收费人员,有没有这个执法权?属不属于野蛮执法,或者是越权行为,这恐怕是应该商榷的内容吧。

我认为,轿车已撞进高速,逃费行为已成,应受到处罚。但因为及时被终至,罚总行程的一倍就可以了吧。收费站砸坏汽车,修理恢复原状,毕竟是你有错在先,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对于小女孩,除了收费站给以正常治疗外,还应给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也许不太成熟,望各位留言讨论。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一码归一码,这个事儿肯定要分开算责任。轿车无牌、闯关、逃费,责任在车主,绝对跟女童无关,即便是女童是车主的亲戚。车主要承担无牌、闯关、逃费的责任,处罚应该轻不了;收费站要承担车辆的维修以及女童的医药费用。当然这个事儿大家肯定都觉得车主是罪魁祸首,确实也是这么回事儿,收费站拦停轿车,从动机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你车无牌,又恶意闯关逃费,我应该拦停,但有一个原则,你不能伤害到车里的人,包括司机在内,还有不能损坏车辆,即使是拦不住,你可以报警,让警察帮你拦截,但这种私自暴力拦截肯定是不可取的,还好没有出大问题,否则谁都不好受。还有那位车主,车上还有孩子,你这么做就不怕给孩子教坏了啊?


崔大乘


看到满脸是血的孩子,真的好心疼!无论其家长如何,她是无辜的,不应当由她来承担家人逃费的责任!

此事发生在哈尔滨某高速收费站,黑色尼桑轿车紧跟前车,趁机逃费,被发现后不仅不停下,反而加速离开,高速站工作人员先是用防撞沙桶阻拦,看没有效果,其中一名工作捡起石头就向尼桑车砸去,车的左后窗玻璃被砸碎,石头落进车内,砸伤了4岁小女孩的脸部,鲜血直流,孩子痛的哇哇大哭。

首先男子逃费肯定不对,买的起轿车,却舍不得交过路费,真的丢人丢大发了,不仅连带小女孩受到无谓的伤害,而且还被处以全程公里数5倍的罚款,真是得不偿失!

但是收费站工作人员的行为肯定也不对,不能因为男子逃费,就拿石头砸车,这是一码归一码的事情,你可以报警,而且还有监控,完全可以找得到男子,对其进行处罚即可,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暴力的方式呢?你真的以为收费站是你家的,你真的以为你砸伤了人,毁坏了车,收费站会替你承担责任?如果小女孩真的有个三长两短的,谁也保不住你,到时你可能就是那个倒霉的“临时工”糊涂蛋了!

谁犯错,谁承担责任,这个道理放到哪里都不会错的,无论是驾驶员,还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记住这一点!


打虎拍蝇


第一、对于冲关逃费的行为,采取石头砸的方式我认为必定是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采取的措施范围了。因为根据新闻可以知晓当时现场已经采取了阻拦,沙桶等措施来防止无牌车辆冲关,这都是法律允许的范围。但是对于石头砸这个行为,考虑到高速路上而且工作人员对车内人员不清楚的情况下,贸然砸车的行为必定不是法律所允许的。

第二、女童的父母或者亲属没有悬挂号牌,并且恶意冲关逃费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其在工作人员采取阻拦措施的情况,不紧急停车而是故意冲撞沙桶的行为也已经严重违法,作为父母即使工作人员没有用石头砸车,那么故意冲撞沙桶逃费的行为,是不是也很危险?孩子的确是无辜的,但是这对父母显然远比工作人员手中的石头要更危险!

第三、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孩子出现的伤情收费站必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但是这件案子当中我个人认为车主及女童的亲属,明知车内乘坐幼童的情况下,仍然采取过激措施逃费的行为也存在过错,对本案当中的女童的伤情也负有责任,应当由其自身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不知道这对父母怎么好意思还说这是收费站打的,你既没有悬挂号牌,还要冲撞关卡恶意逃费,谁知道你是不是犯罪分子?谁知道你是不是犯了刑事案件,驾车潜逃?所以相较于工作人员的石头,我认为这对父母要更危险!


麋鹿说法


我想说一下看法,孩子是无辜的,受伤被人心疼,大家的舆论会因此而指责收费站员工,这是本次事件的表面焦点,如果没发生孩子受伤这件事,我想整个舆论会逆转!大家试想一下,一辆无牌轿车,逃费后强行冲卡,会不会是酒驾毒驾?会不会危害行人安全?会不会是涉案人员?绑架?甚至是一些别的案件!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此辆无牌轿车应该截停,如果有警察在执勤,相信可以动用非常手段,但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不是警察而是收费站员工,加之大家对收费站的种种不满,才完成个别舆论指责收费站员工的行为!我个人认为此次事件,收费站应该派员安抚一下受伤女孩,并且适当做一些补偿,但是对于此次事件的员工也应该做出内部表彰,否则以后谁都不敢再坚持原则,最关键的就是,要配合相关部门,对无牌轿车驾驶员从重处罚,无牌,逃费,强行冲卡,等违法行为一并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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