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正当防卫无罪,那防卫过当该怎么判?防卫过当使人致死,又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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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检方:“宝马反杀案”当事人不负刑事责任

百家号09-0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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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昆山市公安机关于当日对于海明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当即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检察机关认为: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和查明的事实,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来自南方的可乐


防卫过当,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谈防卫过当,一定先要明白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大家都知道是无罪的,它的构成必须符合下述5个条件:(1)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时间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还没有开始或已经结束都不行;(3)对象条件: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不能波及第三者;(4)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5)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就是符合上述前4个条件,但就是没有掌握好“火候”,缺少了第5个条件,防卫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而对于此,行为人主观上是存在罪过心理的。防卫过当是由最初的正当防卫转化而来,因此说,防卫过当既具有社会的有益性,又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二者相比较,社会危害性还是主要的,因此说,防卫过当就是对不法侵害人的犯罪,只不过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法律考虑其系由正当防卫转化而来,故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怎么判?

防卫过当不是罪名,要先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的一般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或故意杀人罪;过失的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之后按照具体罪名适用的条款减轻处罚,比如故意伤害致死,法律相应条款是10年以上的刑期,如果认定防卫过当,应减轻至3—10年的幅度内处罚;再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相应条款是3—7年的刑期,认定防卫过当后,应减轻至3年以下的幅度内处罚。同时,如果具备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


现在,昆山宝马司机被杀案,人们很是热议,正当防卫与否,也是争执不休,我觉得在公安机关对案情侦查终结之前,我们姑且把它当做一个普通的案件、普通的新闻事件就行,不要传谣、信谣,不要传播未经警方证实的事实,也不要“法律、道德”的争辩不休,对一个情节的认定,一定要建立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而不能依着自己的好恶随意言论,更不能为了自己的不良目的而搏眼球、搏关注,要知道“网络空间也并不是法外之地”,相信司法机关,会查清案件事实,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Beyond1975


依我之见:如果‘’防卫过当‘’或‘’过当致人死亡‘’,依法必须从轻丶减轻丶甚至免除刑罚。

既然是‘’正当防卫‘’,就具有实施防卫的‘’正义性‘’和‘’正当性‘’一一所谓‘’正当性‘’,也就是说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丶本人或他人身丶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从上述刑法条文对正当防卫的目的表述看得出,防卫者防卫的‘’出发点‘’首先是为了‘’公益‘’,同时,国家也考虑到国家治安管理和司法执法管理的力量不足丶人手不够丶必有防范不到之处,怎么办呢?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积极鼓励丶坚决支持公民同犯罪,尤其是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更增加了第三款:对正在行凶丶杀人丶抢劫丶强奸丶绑架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致其伤亡的不负责任。这就是俗称的‘’无限防卫‘’。

如果‘’正当防卫‘’属刑法二十条第三款情形的,正当防卫者实施防卫时没有‘’过当‘’一说,可实施‘’无限防卫权‘’致不法侵害者死伤的依法不负责任。一一一如果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行为系一般违法犯罪行为,(1),而非危及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二十条三款之行为),(2)或轻微暴力并不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3)或犯罪以及暴力犯罪行为早已结束,而‘’非正在进行‘’的。上述防卫行为已属于刑法规定的‘’超过必要限度‘’,如果产生了严重后果怎么办呢?鉴于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和有利于社会的‘’公益性‘’,刑法规定:对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的部分应承担责任,但依法应从轻丶减轻丶免除处罚。

为鼓励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刑罚也必须对过当的防卫行为从轻丶减轻、免除处罚。至于本案例中提到因‘’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如何处理?依我之见: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对‘’过当部分‘’处以十年丶十年以下丶三年以下、免除刑事处罚的处理。


唐先明75443043


我们借助yuhuan案来简单解读一下这个问题。


据报道,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yuhuan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yuhuan一审被判决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立即引起巨大反响。二审法院认为于欢成立防卫过当,依法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

从本案来看,yuhuan为了保护母亲免受催债人员的侮辱而奋起反抗,是符合正当防卫的防卫起因和防卫意图的。但是,yuhuan直接选择了拿刀捅人这一极端手段,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所谓的防卫过当,即是指防卫手段和危害行为相比较,前者的伤害程度明显高于后者,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虽然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至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应该怎么判,并没有统一标准,而是应当综合案件情况,审查防卫手段和危害行为的具体差距来做出判决。而yuhuan案,提供了很大的参考意义。


冰焰


防卫过当了?好办!

拿点钱,赔点医药费,争取得到谅解。

然后乞求对方,“我错了,我该死,以后再弄我,我绝不还手,但我若是骂你,希望你生气的时候下手轻一点…”

这样做不会被判刑。

如果防卫过当致死了,那算你点儿背,坐“点”牢是肯定了,不过能赔偿死者很多钱的话,那就峰回路转了。

对于这一点你可能不服,但也不能不服,因为最终定性你把人家弄死了,而人家初始阶段只是“非主观意识的吓唬吓唬你”。

比如他拿刀捅你时,你一定要用“凌波微步”避开,并对他说,“求你了,我服了”!他继续,你就喊“往我屁股上捅”。实在不行,就“空手入白刃”夺刀,然后对他说“你快点捅死我,不然我无法正当防卫”。如果夺下刀他还想要弄死你,你就对他喊“快向我认错,不然你再拿把刀和我pK,这样你就可以白死了”……!

记住,后果没出现时,你要等后果,这样才得实施正当防卫。

如果后果很严重,你被弄残了,归西了,那就别考虑太多,奋起而反抗,或者诈尸。


骁勇34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罪名,一般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性,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司法个案审理中,往往会综合防卫的主观目的、过当程度、罪过形式和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利益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在昆山这个事件中,关键是看最终法官会如何定性,如果定性为正当防卫,那当然是无罪,如果定性为防卫过当,则按照法律进行判决,预计是两年到五年的有期徒刑,但这个事件影响如此巨大,在社会舆论一片倒的压力下,最终的判决结果具有极大的不可能性,让我们拭目以待。


井蛙愚见


关键点,宝马男第一次跑回去,估且认为己停止对白衣男侵犯。但回去干了什么?拿刀行凶!第二次被砍跑向车,凭什么认为他停止了伤害!正常人都不会这样认为!所以,伤害未停止,被正当防守杀死,理所应该!凭什么要承担法律责任!😏


落叶知秋129344394


英雄昆山海龙

被动技能:修罗刺身

技能介绍:海龙将修罗纹刺于身,攻击单个目标会造成敌人恐惧,逃窜,丧失攻击意识,但也会使敌人动作加快。

Q技能:罗刹冲刺

技能介绍:海龙化身为罗刹,对前方选定目标冲刺一段距离,命中目标后会推搡目标,造成伤害并且目标被向冲刺方向短暂击飞。类似蔚的q。

W技能:昆山格斗术

技能介绍:海龙从小横行天下,并无时无刻修行其拳术,练就昆山紧身格斗术。对单个目标连续打击,造成致命伤害。类似克烈的w。

E技能:修罗之怒

技能介绍:被动效果:海龙不断谩骂敌军提升自身怒气,怒气集满时海龙可使用“终焉之刃”。

主动效果:海龙怒气在0-49%时释放,造成敌方眩晕0.25秒。50-99%释放时,造成敌方眩晕0.5秒。

R技能:终焉之刃

技能介绍:该技能无法直接释放,必须修罗之怒达到100%时才能释放。海龙燃烧全身的怒火,冲回自己的座驾拿出双刃管制刀,对敌人劈砍,造成巨额伤害,过程中怒气不断减少,当怒气耗尽时,双刃管制刀可选择飞刀形式攻击敌人,当敌人生命越低造成伤害越高(类似于锐雯的R)。敌人和海龙同时可在海龙选择飞刀后再捡起双刃刀,若海龙捡起,则怒气立即回满,即还可以使用一次修罗之刃。若敌人捡起,则增加敌军所有技能1000000000%的伤害。


下盘并不是很稳8


宝马疾驰闪电光,直撞骑车白衣郎。

纹身龙哥下车忙,我在昆山尔敢挡?

大哥兄弟一起上,就地灭了白衣郎。

白衣见状心发慌,腾挪躲闪就是防.

龙哥打人谁敢防?待我提刀开你膛。

几个健步车门开,屠龙宝刀拿出来。

直奔白衣劈下去,未想宝刀不给力,

龙哥生来有脾气,气得宝刀扔在地。

白衣刹那露凶光,除非你死我不亡。

拿起宝刀刺断肠,看你龙哥有多强?

白衣虽没上战场,但也曾经抗过枪。

龙哥见状脚步忙,手捂下水去拿枪,

白衣眼角放红光,只想保命没商量。

上去又是一顿斩,龙哥狼狈路草旁。

幸好警察来阻挡,不然龙哥变肉酱.

龙哥此时想一想,强中还有强中强.

不是平时太能装,今天怎会把命丧。

劝君平日多行善,就算到死也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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