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 這個失信被執行人因欠錢不還被判刑了

這個失信被執行人因欠錢不還被判刑了

4月27日上午

慈溪法院公開審理並宣判一起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

被告人胡某因犯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這個失信被執行人因欠錢不還被判刑了

這個失信被執行人因欠錢不還被判刑了

為人擔保,卻不履行擔保義務

2013年,兩家企業為經營需要,以聯保方式向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貸款300萬元。胡某自願成為了上述貸款的擔保人。事後,兩家企業沒能按照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本金和利息,胡某也沒有履行擔保義務。

2015年,小額貸款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經過審理,判決兩家企業限期歸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計293萬元,胡某作為擔保人,對該筆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之後,兩企業及胡某仍未按照法院判決要求償還債務,於是小額貸款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幾個被執行人名下均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時陷入難以執行的境地。

得鉅額拆遷款,卻不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

2016年10月,案件出現了轉機。當時胡某因居住的村社區因區塊綜合改造拆遷,領取到了一筆374餘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得知這一情況後,執行法官聯繫了胡某及其家人,要求他們儘早履行法院判決。但他卻對此置若罔聞,並且將領取的拆遷款用於歸還了其他債務,致使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利益無法得到保障。由於胡某領取拆遷補償款後,有能力履行法院判決、裁定而拒不履行,他的行為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2017年1月,慈溪法院將該案件移送公安立案偵查。案發後,胡某家屬向小額貸款公司償還了88萬元,並取得了對方的諒解。

慈溪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鑑於被告人胡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並履行部分還款義務,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判處胡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這個失信被執行人因欠錢不還被判刑了

近年來,為有效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慈溪法院不斷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打擊力度。

僅去年以來,已經對418名拒不執行、拒不申報財產但尚不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處以司法拘留,對2273名拒不申報或申報不實的被執行人處以罰款。尤其依法打擊拒執犯罪,震懾“老賴”逃避抗拒執行的囂張氣焰。該院共將

8名涉嫌拒執犯罪的被執行人移送公安立案偵查,其中5人已被判處刑罰。

這個失信被執行人因欠錢不還被判刑了

決勝執行難,

慈法在行動!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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