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 山东莱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8块土地,每亩补偿4-5万元合理吗?

文章导读:山东莱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8块土地,每亩补偿4-5万元。各片区的征地位置、面积、用途和补偿标准如下。

1、片区1

征地位置:姜山镇姜山六村土地位于姜山镇苏州路两侧、景观大道北

面积:征用土地总面积0.5033公顷,其中农用地0.336公顷(旱地0.0384公顷、有林地0.2061公顷、农村道路0.0024公顷、沟渠0.0891公顷)。未利用地0.1673公顷(其它草地0.1673公顷)。

用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补偿: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2、未利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5.238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用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征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意,按包干形式补偿,即15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共计3.67亩,补偿总额0.5505万元。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总计¥35.238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姜山六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用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1.3243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用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用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姜山镇姜山六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山东莱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8块土地,每亩补偿4-5万元合理吗?

2、片区2

征地位置:姜山镇姜山二村土地位于姜山镇苏州路西、景观大道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9.0019公顷,其中农用地8.8257公顷(旱地7.2328公顷、有林地0.8203公顷、农村道路0.7104公顷、沟渠0.0622公顷)。未利用地0.1762公顷(其它草地0.1762公顷)。

用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补偿: 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 2、未利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72.499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征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意,按包干形式补偿,即15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共计120.8亩,补偿总额18.12万元。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72.4995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姜山二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02.5428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姜山镇姜山二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山东莱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8块土地,每亩补偿4-5万元合理吗?

3、片区3

征地位置:姜山镇姜山六村土地位于姜山镇苏州路西、景观大道南

面积:征用土地总面积21.2492公顷,其中农用地20.9697公顷(旱地17.3925公顷、有林地0.8098公顷、农村道路2.1954公顷、沟渠0.3455公顷、坑塘水面0.2265)。未利用地0.2795公顷(其它草地0.2795公顷)。

用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补偿: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2、未利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589.49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用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征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意,按包干形式补偿,即15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共计273亩,补偿总额40.95万元。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总计¥1589.4975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姜山六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用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78.107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用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用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姜山镇姜山六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4、片区4

征地位置:姜山镇姜山二村土地位于姜山镇苏州路西、景观大道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9.0383公顷,其中,农用地9.0383公顷(旱地8.5595公顷、有林地0.0491公顷、农村道路0.4297公顷)。

用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补偿: 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77.872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征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意,按包干形式补偿,即15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共计129.13亩,补偿总额19.3695万元。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77.8725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姜山二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楹庭拆迁团了解到,关于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03.3618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姜山镇姜山二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山东莱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8块土地,每亩补偿4-5万元合理吗?

5、片区5

征地位置:姜山镇孙岚庄村土地位于姜山镇苏州路两侧、景观大道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5.2626公顷,其中农用地5.2057公顷(旱地4.9131公顷、有林地0.1497公顷、农村道路0.0864公顷、沟渠0.0565公顷)。未利用地0.0569公顷(其它草地0.0569公顷)。

用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补偿: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 2、未利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93.841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征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意,按包干形式补偿,即15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共计75.942亩,补偿总额11.3193万元。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93.8415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孙岚庄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18.4085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姜山镇孙岚庄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6、片区6

征地位置:姜山镇姜山二村土地位于姜山镇苏州路两侧、景观大道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1.8616公顷,其中农用地1.6812公顷(旱地0.0071公顷、有林地1.6141公顷、沟渠0.0600公顷)。未利用地0.1804公顷(其它草地0.1804公顷)。

用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补偿: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2、未利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6.914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征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意,按包干形式补偿,即15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共计24.32亩,补偿总额3.648万元。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36.914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姜山二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1.886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姜山镇姜山二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山东莱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8块土地,每亩补偿4-5万元合理吗?

7、片区7

征地位置:姜山镇孙岚庄村土地位于姜山镇苏州路两侧、景观大道北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7.9068公顷,其中农用地7.7008公顷(旱地4.7366公顷、设施农用地2.5286公顷、农村道路0.1354公顷、沟渠0.3002公顷)。未利用地0.2060公顷(其它草地0.2060公顷)。

用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补偿: 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 2、未利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0万元/公顷;楹庭了解到,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89.9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征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意,按包干形式补偿,即15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共计108.978亩,补偿总额16.3467万元。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89.92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孙岚庄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77.903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姜山镇孙岚庄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8、片区8

征地位置:沽河街道办事处后庄扶村土地位于沽河街道办事处后庄扶村

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0.49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06公顷(旱地0.4814公顷、农村道路0.0092公顷)。

用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补偿: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6.79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合计为0万元。

安置方案: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6.795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后庄扶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1.0385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沽河街道办事处后庄扶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山东莱西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8块土地,每亩补偿4-5万元合理吗?

楹庭提示您:

这个补偿方案是 2019年3月20日公示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3月20日起,至 2019年3月26日止。如果您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莱西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莱西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莱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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