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新個稅的這些小知識,你需要知道!

新個人所得稅法近日備受關注。關於個人所得稅,想必大家都十分關心,讓我們通過以下問題一起了解新個人所得稅吧!

1

如何確定居民個人與非居民個人呢?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中,納稅年度是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哪些個人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共 9 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3

如何確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4

從今年 10 月 1 日起,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新的稅率表了嗎?

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 5000 元/月,並適用新的稅率表。具體如下: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新個稅的這些小知識,你需要知道!


5

哪些個人所得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

免徵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卹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減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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