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鳳台開啟“江淮風暴”冬季行動

11月21日上午,鳳臺縣法院對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進行強制執行,一次性返還申請執行人建築面積4500餘平方米的場地,打響了該院“江淮風暴”冬季行動第一槍。

2009年10月,紀某租賃鳳臺縣某賓館場地,簽訂《租賃協議書》,約定每年租金56萬元。但其2016年2月起多次拖欠租金,累計70餘萬元,該賓館多次催要未果後訴至法院。鳳臺縣法院審理後,判決解除該賓館與紀某之間簽訂的《租賃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由紀某將場地所有資產返還給該賓館,並支付租金、違約金合計75萬餘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鳳臺縣法院在該場地處張貼執行公告,責令紀某限期返還場地,並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11月21日,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現場監督下,鳳臺縣法院將上下共10層、建築面積4500餘平方米的場地交還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紀某履行案款21萬元,同時,雙方當事人達成餘款分期履行的和解協議。(記者 吳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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