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郭聲琨: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 郭聲琨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我們黨在長期探索中形成的、被實踐證明符合國情、符合人民意願、符合社會治理規律的科學制度,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對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為新時代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指明瞭方向。從黨的十九大提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到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是重大制度創新,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的一個突出亮點。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準確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的重要意義、基本要求、重點任務,著眼於社會和諧有序、充滿活力,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真正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堅持好、完善好,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一、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重要意義

  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對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具有重要意義。

  (一)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之義。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到黨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再到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標誌著我們黨對社會治理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這迫切需要我們通過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實現社會治理理念的科學化、結構的合理化、方式的精細化、過程的民主化,以科學完備的社會治理制度助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以社會治理現代化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轉化和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必然要求。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更加重視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參與社會治理意願強烈,希望在促進社會發展中更好地實現人生價值。這迫切需要我們通過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聚焦人民期待的增長點,找準各方利益的結合點,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差異化、個性化的需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防範化解風險、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的迫切需要。現代社會是高風險社會,風險的跨界性增強、傳導性加快,容易形成風險綜合體。這迫切需要我們通過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整合優化各類社會資源,從事前、事中、事後的整體視角進行防範,從源頭、傳導、轉化等關鍵環節進行化解,形成互信、互助、互擔的整體防控鏈,提高風險防範化解的前瞻性、系統性、協同性。

  二、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保障全體人民參與社會建設、社會治理權利的重視,對全體人民享有社會治理成果權益的維護。共建是共同參與社會建設,要求突出制度和體系建設的基礎性、戰略性地位,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共治是共同參與社會治理,要求樹立大社會觀、大治理觀,打造全民參與的開放治理體系,是社會治理的關鍵;共享是共同享有社會治理成果,要求社會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是社會治理的目標。

  (一)樹立科學理念。理念是行動的先導。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首先是樹立科學的社會治理理念。一是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根本保證。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社會治理全過程,提高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真正把黨的理論優勢、政治優勢、制度優勢、密切聯繫群眾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的強大效能。二是堅持把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根本立場。共建的力量來自人民,共治的智慧出自人民,共享的成果為了人民。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人民、一切為了人民,把社會治理變成億萬人民參與的生動實踐,真正讓人民群眾成為社會治理的最廣參與者、最大受益者、最終評判者。三是堅持把開放融合作為根本取向。新形勢下,社會治理需要解決的問題跨界性、關聯性、複雜性增強,需要黨委、政府、社會、公眾攜起手來,形成社會治理共同體。要樹立開放融合的現代思維,在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同時,調動社會參與積極性,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為共建共治共享拓展廣闊的空間。四是堅持把民主協商作為根本方式。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基本要求。要充分運用民主協商的方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凝聚社會治理的最大共識,形成社會治理的最大合力。推動民主協商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堅持公共事務由群眾商量著辦,善於在不同意見中求同、在不同利益訴求中權衡,把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圓越畫越大。五是堅持把活力和秩序統一作為根本目標。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係,是社會治理的大學問。要兼顧打擊與保護、管理與服務,通過規範與激勵,既建立疏密有度的制度約束,讓社會成員依法依規行事,又搭建開放包容的創造空間,讓社會活力競相迸發,確保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和諧有序又充滿活力。

  (二)完善體制機制。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體制機制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一是完善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委領導體制。社會治理體系是由眾多子系統構成的複雜系統,核心是黨的領導。要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推動社會治理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統籌各方力量協調行動,促使社會治理各項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推進過程中相互促進、在實際成效上相得益彰。推動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積極探索基層黨組織政治引領、組織引領、機制引領的途徑和載體,緊緊圍繞基層黨組織構建公共服務圈、群眾自治圈、社會共治圈。二是完善聯動融合、集約高效的政府負責體制。政府在社會治理中作用發揮如何,直接關係社會治理效能。要以推進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完善政府治理體制機制。橫向上,破除部門分割、各自為政的弊病,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工作聯動的機制,實現社會治理資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綜合。縱向上,破除頭重腳輕、貫通不暢的難題,打造上層統籌有力、中層運轉高效、基層做強做實的治理體系,提高快速響應、精準落地能力。三是完善開放多元、互利共贏的社會協同體制。社會治理責任在政府,活力在社會,潛力在市場。要創新完善鼓勵多方參與社會治理的政策體系,搭建互動平臺和載體,建立政府和社會的互動機制,調動各方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進入公共服務領域,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效率。積極培育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發展,讓千千萬萬社會組織的微治理釋放出大能量。四是完善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公眾參與體制。人民是社會治理的主體。要著力構建群眾參與的平臺和載體,拓寬群眾參與渠道,完善群眾參與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建立健全權利與義務統一、風險與責任關聯、激勵與懲戒並重的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三)創新方法手段。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離不開方法手段現代化。一是發揮自治基礎作用。基層群眾自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劃清政府管理權和群眾自治權的邊界,把不必要的行政事務剝離出去,把不能缺的自治內容納入進來,進一步增強基層群眾自治活力。探索創新基層群眾自治實現途徑,搭建便捷議事平臺,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二是發揮法治保障作用。法治是社會治理的最優模式,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要善於用法治思維推進社會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會治理難題,引導社會成員養成在法治軌道上主張權利、解決紛爭的習慣,努力使循法而行成為全體公民自覺行動。加快制定社會領域急需的法律法規。三是發揮德治引領作用。道德是社會關係的基石,是人際和諧的基礎。要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優勢,通過身邊榜樣的示範、鄉規民約的約束、行業章程的規範、生活禮俗的教化,引導群眾明是非、辨善惡、守誠信、知榮辱,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凝聚起強大的精神力量。四是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科技進步是社會發展的引擎,也是提高社會治理效能的推動力。要善於把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起來,通過現代科技推進社會溝通、改進管理服務,打造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三、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重點任務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聚焦制度完善、機制創新,對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重點任務作了具體部署。

  (一)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有效機制。關鍵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探索創造更多依靠基層、發動群眾、就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途徑和辦法,實現預防化解工作常態化、長效化。一是堅持關口前移、源頭預防。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關鍵是要把著眼點放在前置防線、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處置上,通過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著眼於完善信訪制度,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學化,推行領導幹部特別是市縣領導幹部下基層大接訪制度,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信訪工作新路子。二是堅持聯調聯動、多元化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要完善資源整合、科學分流、效力對接的制度機制,實現“三調”聯動。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以多元的方式方法化解不同的矛盾糾紛。三是堅持疏解引導、培育心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是適應社會轉型的現實需要。要完善工作體系、工作網絡,根據不同人群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加強幫扶求助、心理疏導、法律援助,最大限度消解社會戾氣,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

  (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駕馭社會治安局勢能力的基礎工程。一是增強社會治安防控的整體性、協同性、精準性。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關鍵是樹立整體效能理念,突出一體化運作。要立足整體防控、協同防控、精準防控,建立健全平安中國建設協調機制,有效整合資源力量,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工作機制,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二是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把社會治理深深紮根於人民群眾創造性實踐中,是社會治理的中國特色。要堅定不移走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之路,創新完善依靠群眾、發動群眾的制度機制,織密社會治安的天羅地網。三是提高社會治安立體化、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新形勢下,打造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升級版,關鍵是要堅持立體化、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方向。要打造點線面均衡佈局、網上網下交匯融合、人防物防技防有機結合、打防管控一體化的社會治安防控新格局,提高立體化水平。善於運用法治思維開展防控工作、以法治方式解決治安問題,提高法治化水平。著力培養專業思維、專業方法、專業技術,以打擊防範專業化應對違法犯罪職業化。把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作為推動社會治安防控工作創新發展的強大引擎,提高智能化水平。

  (三)健全公共安全體制機制。當前,公共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必須以完善的體制機制托起安全的底線。一是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安全生產一頭連著經濟社會發展,一頭連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二是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提高國家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項重大任務。要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為契機,優化國家應急管理能力體系建設,推動應急管理從靜態、職能管理向動態、綜合管理轉變,從災害應對向風險管理轉變,提高防災救災減災能力。三是加強和改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食品藥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四)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社會治理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固本之策。一是樹立大抓基層、大抓基礎的政策導向。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要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推行網格化管理和服務,更好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二是完善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人民群眾是最廣泛、最活躍的社會治理主體。要善於總結提煉各地成熟經驗做法,完善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激發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內生動力。三是抓好基層基礎建設的重點難點。基層力量、基礎工作、基本能力,是當前基層基礎工作的重點難點。要聚焦力量全覆蓋,建好社區幹部、網格員、志願者等隊伍,發揮群團組織、社會組織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功能,推動社會治理力量落到最基層。要聚焦要素全掌控,實現對各類基礎要素的精準掌控。要聚焦能力大提高,增強基層幹部掌握情況、化解矛盾、服務群眾本領。

  (五)完善國家安全體系。國家安全體系是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掌握維護國家安全主動權的總抓手。一是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統領。總體國家安全觀突出的是大安全理念,強調的是做好安全工作的系統思維和方法。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機統一,統籌推進各領域國家安全工作,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二是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做好新形勢下國家安全工作,必須一手抓當前、一手謀長遠。要完善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國家安全風險研判、防控協同、防範化解機制,增強國家安全能力。三是堅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黨和國家安全的生命線,是不可動搖的底線。要加強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提高防範抵禦國家安全風險能力,高度警惕、堅決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原載《人民日報》2019年11月28日第6版)


分享到:


相關文章: